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通知书
尊敬的业主你好:
该小区自物业公司进入以来,在广大业主(住户)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通过全体物业人员的积极努力工作,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了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保持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顺利正常开展,从5月1日起收取2012年度物业服务管理费,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和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规定,业主和住户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履行的义务,要求全体业主(住户)都要积极按时足额交纳。
一、交纳的标准和范围
1.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有关部门确定收费标准:多层住宅按每月每平方米0.8元收取,底商按每月每方米0.9元收取,别墅按每月每平方米1元收取,凡是在该小区买房的业主,已办理相关有关手续,一律按标准交纳物业费。
2.按购买合同房产的产权面积计算。
二、收费时间
从2012年5月1号开始收取,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结束。
三、收取办法
1.收费员入户收取
2.各位业主(住户)到物业办公室交纳。
四、具体措施
限期内不按时交纳的业主(住户),根据有关规定,物业公司有权追偿,并按日加收缴纳费用的3‰收取滞纳金,或诉讼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我们坚信广大业主是通情达理的,要换位思考,积极支持配合物业收费工作,按时交纳物业费,履行好自己的义务,确保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我们物业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大家的支持,望大家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
物业公司电话:5285126
收费员电话:李小丽:13190802777
张学梅:15804808472
杨果玲:13754077557
信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5月2日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通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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