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通知书
富海物流全体业主(住户)你好:
该园区自2012年1月份物业公司进入以来,在广大业主(住户)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由于全体物业人员的积极努力工作,园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广大的业主(住户)是比较满意的。为了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保持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顺利正常开展,从现在起收取2013年的全年物业服务管理费、水暖费,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业主和住户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水暖费是履行的义务,要求全体业主(住户)都要积极按时足额交纳。
一、交纳的标准和范围
二、收费时间
从现在开始(2013年8月15号),15天收取,15天扫尾,30天完成任务。
三、收取办法
1.请各位业主(住户)按时到物业部交纳。
2.扫尾期间由本园区物业管理人员进户催缴或电话催缴。
四、具体措施
限期内不按时交纳的业主(住户),根据有关规定,物流公司有权追偿,并按日加收缴纳费用的3‰收取滞纳金,并采取停止供电供水或诉讼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我们坚信广大业主(住户)是通情达理的,要换位思考,积极支持配合物业收费工作,按时交纳物业费,履行好自己的义务,确保园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我们物业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大家(业主)的支持,谢谢大家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通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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