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调证明材料信
我院是你单位之,现对进行政审调查,请你单位党组织协助我们出具有关同志的证明材料一份(内容详见调查表),写好并盖章后,请与函调信一并寄回。
回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辽宁美术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邮编:110136)
联系电话:024-89745550
中共辽宁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之()的政审登记表
《247函调证明材料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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