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协议书
拍协字[ ]第 号
拍卖人(简称甲方): 有限公司 电 话:
住 所:
邮 编:
竞买人(简称乙方):
住 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参与竞拍甲方于 年 月
日举办的第 期拍卖之标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第二条 乙方应付竞买保证金
第三条 成交价以拍卖会现场拍卖师落槌价格为准。
第四条 竞买成交的,乙方扫成交金额的 %向甲方
支付拍卖佣金。
竞买未成交的,于拍卖日后三日内将乙方竞买保证金原
数退回。
第五条 拍卖成交的,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拍卖成交金额的__%,于__年__月__日以 前向甲方支付拍卖成交金额的余款及佣金。
第六条 乙方的应付款项全数进入甲方帐户后: 1.乙方凭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提货证明和拍卖成交确认书在
天内到约定地点领取本协议第一条所指成交标的,并办理有关
交接手续;
2.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准(调)运手续的,乙方应在天内领
取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 。 3.乙方领取上述相关资料后天内必须向国家有关管理机
构申办产权过户手续。
逾期不办理上述事项的,甲方不负保管、保险、标的毁损、
代扣代缴、产权因超期不能转移等责任。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的, 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标的按现状拍卖和交付,拍卖前乙方所看有关
资料公供参考,甲方不担保标的的质量和瑕疵。乙方领取成交
标的时,发现品名、数量与拍卖前所确认标的不符,应当场与
甲方 联系协商解决;乙方领取成交标的后发现问题的,甲方不 负责任。
第八条 需要办理且能够办理产权转移或准(调)运手
续的,乙方自己办理,甲方提供协助。办理产权转移或准(调) 运手续所需税金和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付,但双方另有约定
的除外。
第九条 执法部门或国家授权管理部门确认拍卖标的有
异议不能办理产权转移或准(调)运手续的,乙方应于收到第
六条第二项的相关资料后 天内向甲方提出。
甲方应于 天内对上述事项予以确认。除双方另有约
。
定或甲方在拍卖成交前声明的外,确认属实的,甲方应立即退
还乙方已付款项,并按银行同期活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确认不属实的,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十条 拍卖成交后,不论何种原因完全不能给会成交标
的的,除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在拍卖成交前声明的外,甲方应
向乙方退还已付款项,并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只能给付部分成交标的的,甲方应向乙方退还未能给付部分标
的的价款及佣金,并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十一条 乙方不按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的,应承担违约
责任和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乙方自愿放弃其已交付的竞买
保证金,甲方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可以将本协议书所指标的再
行拍卖。
本协议所指标的再行拍卖的,乙方在当支付本次拍卖中乙
方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支付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再
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乙方应当补足差额。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于拍卖成交后签订的《拍卖成交
确认书》是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自甲方签字盖章及乙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签章:
年 月
乙方签章:年 月 日 日篇2:竞买协议示范文本 竞买协议示范文本
甲方(拍卖人):_______拍卖公司(拍卖行)。
住所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___(姓名)___(性别)___(职务),合法身份证明___(身份证、护照等)号码___,联系方式___(电话、电邮或者其他方式)。
乙方(竞买人):_______(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地:___________。
自然人:___(姓名)___(性别),合法身份证明___(身份证、护照等)号码___,联系方式___(电话、电邮或者其他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___(姓名)___(性别)___(职务),合法身份证明___(身份证、护照等)号码___,联系方式___(电话、电邮或者其他方式)。
甲乙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如下竞买协议: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和拍卖标的
(一)甲方定于____(时间)在____(地点)举办__ i ___拍卖会。(填写拍卖标的名称或者类别,比如文物艺术品、机动车等)
详见拍卖公告。
(二)甲方需要变更拍卖时间和地点的,应于原定拍卖时间__日前发布公告。
二、拍卖标的现状和来源
(一)拍卖标的现况(可具体描述拍卖标的状况,并写明按照现状拍卖;也可以写明:见现场展示或者见《竞买注意事项》等)
(二)拍卖标的来源(需要对来源保密的,可以不填写;也可以写“甲方征集”;或者明示:委托人要求保密,因来源发生争议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拍卖标的展示
甲方定于____(时间)在____(地点)展示拍卖标的。 详见拍卖公告。
四、拍卖标的瑕疵说明
(一)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瑕疵
(二)除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瑕疵外,拍卖人已知的瑕疵
五、瑕疵担保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或者代理人通过图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描述、介绍和评价等,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所作的担保。
(二)乙方应当亲自审看拍卖标的物,查阅有关拍卖资料,了解拍卖标的瑕疵情况,凭借自身经验判断拍卖标的真伪、品质及价值,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责任。甲方对__(指明是所有拍卖标的,还是某类或者某项拍卖标的)__(明确是真伪还是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甲方明知拍卖标的瑕疵故意不告知乙方,或者对拍卖标的进行虚假宣传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拍卖合同,返还已支付的款项,赔偿损失。
六、参与竞买应提交的文件
(一)参与竞买,乙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在__(时间)前,提交有效身份证、护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乙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在__(时间)前,提交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二)乙方委托他人竞买的,应当在__(时间)前向甲方提交授权委托书。乙方取消授权委托的,应当在__(时间)前通知甲方。
(三)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或者委托人为参与竞买设定条件的,乙方应当在__(时间)前,提交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竞买条件的证明。
七、竞买保证金
(一)乙方应于____(时间)前采用下列第__种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 1.将竞买保证金__(人民币或者其他币种)__元(数额或者比例按照以下约定累计计算),交付于__(交付的对象或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2.将佣金保证金__(人民币或者其他币种)__元(数额或者比例按照以下约定计算),交付于__(拍卖人或者指定的银行账户);将价款保证金__(人民币或者其他币种)__元(数额或者比例按照以下约定计算)交付于__(拍卖人、委托人、其他人或者指定的银行账户);将违约金性质的保证金或者定金性质的履约保证金__(人民币或者其他币种)__元(数额或者比例按照以下约定计算)交付于__(拍卖人、委托人、其他人或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保证金担保的性质和用途为下列第__项。(采用填空、打勾方式,可以选其中一项,也可以选多项,但第3项、第4项不可
以同时选用) 1.佣金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支付佣金,以及因买受人违约依法再次拍卖,买受人不支付佣金的,保证金抵作佣金。 2.价款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支付价款的,保证金抵作价款。 3.违约金性质的保证金。竞买人或者买受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证金作为下列第__项的违约金。(采用填空、打勾方式,可以是一项,也可以是多项)
(1)违反合同约定不支付佣金;
(2)违反合同约定不支付价款;
(3)违反合同约定不参与竞买导致取消拍卖或者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拍卖无效;
(4)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4.定金性质的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金抵作佣金和价款或者收回,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金不予返还。收受保证金的拍卖人、委托人或者其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保证金。
(三)保证金担保的顺序为:(选择多项保证金担保的,对佣金、价款、违约金性质的保证金、定金性质的履约保证金的实现先后排序) 1.____; 2.____;
3.____。篇3:拍卖会竞买协议
第二届公益拍卖会竞买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拍卖人):
乙方(以下简称竞买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拍卖时间 2012.4 第二条 拍卖地点 逸夫图书馆门前
第三条 竞买登记 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前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 拍卖标的物
拍卖会是以该实际物品进行拍卖,主持人所作的介绍和评价,均为参考意见,拍卖人、委托人对物品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对欲竞买物品的现状、新旧程度、损毁情况以及各类瑕疵等情况,进行认真审看和详细了解。
第五条 竞买规则 1.本场拍卖会拍卖方式为增价竞拍,即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后,由竞买人竞相加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 2.竞买人口头出价和举牌示意均可,每次举牌即表示递增一档。口头出价需同时举号牌,可按最低加价幅度整数倍加价,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如撤回应价。 3.本场拍卖会拍卖标的全部设有拍品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拍品保留价时,报价无效,拍卖不能成交。 4.拍卖中竞买人的最高报价经拍卖师落槌确认后表示成交,即成为买受人,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得由他人代签,签署的姓名应与登记时竞买人的姓名相符。 5.拍卖成交后,成交价和底价之间的差额为0~10元,将差额全部用于公益事业;成交价和底价之间的差额为10~20(不含10)元,将差额的50%用于公益事业:;成交价和底价之间的差额为20元以上(不含20元),将差额的30%用于公益事业。
第六条 其他事宜
1.竞买人参加竞买,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法律责任,买后无悔。 2.竞买人应自觉遵守拍卖会场纪律,会场内严禁吸烟,对恶意串通和扰乱拍卖会场秩序的人员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责令其退场。 3.遇不可抗力或不可避免事件终止(中止)拍卖,举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举办方有权根据竞买协议书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协议以外的特殊问题以及未尽事宜。 7.本协议书一经签署,即表明双方同意并遵守全部条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
举办方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解释不保证其确切性,仅供竞买人参考,一切均以标的物实际现状为准。
甲方(拍卖人)签章: 乙方(竞买人)签章: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篇4:竞 买 协 议 书
竞 买 协 议 书
拍卖人: 浙江一通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变卖工作的规定(试行)》的要求,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拍卖人受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委托于2012年3月8日10:00时在杭州市新业路311号市民之家l楼地下2楼g122号拍卖厅举行的房产拍卖会。 拍卖标的为
竞买人自愿报名参加该拍卖会,并已向杭州市产权交易所交纳拍卖保证金计人民币 万元, 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银行进账单凭证号码 。
二、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如竞买不成,拍卖保证金由保证金开户银行依据“谁交款、退给谁”的原则,按照进帐时的路径、银行账号三日内统一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收款人的户名和账号与原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一致。竞买人不需另行办理退付手续。
如拍卖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汇款无进帐的路径、银行账号的,按保证金信息表所填的帐户退还。
三、竞买人已收到本次拍卖会的《拍卖公告》、《拍卖规则》、《拍卖注意事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暂缓发还保证金制度告知书》、《拍卖会会场纪律》等所有拍卖文件,已仔细阅读并对其真实性、公正性、可靠性确信无异议,已签字确认。同意所有拍卖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内容表述及拍卖规则,接受拍卖文件的约束并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
四、竞买人须按《拍卖规则》的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密封的《拍卖竞价书》,并同意按《拍卖竞价书》的内容表述要求填写书面报价。否则视为无效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不参加拍卖会。
五、竞买人对拍卖标的已现场踏勘并作了认真调查,对拍卖标的情况(权属、占有使用、租赁、欠费情况等)进行详细的了解核实,对标的过户、办证所涉的税、费、瑕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愿意接受标的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享有瑕疵请求权,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六、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任何口头介绍、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承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按照规则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
八、违约责任: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上述价款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委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原拍卖中的佣金,及因买受人违约而重新拍卖导致债权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债权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拍卖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拍卖付款期限截止之日,滞纳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上述费用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和已交付的部分成交款中扣除。扣除后款项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款项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由买受人申请,经债权人同意延期付款并经法院批准后,可不裁定重新拍卖,但买受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延期支付成交款的同期贷款利息,迟延履行金自拍卖规则规定的履行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2、竞买人如出现拍卖文件中《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暂缓发还保证金制度告知书》的暂缓发还保证金情形的或违反《拍卖会场纪律》的,竞买人同意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暂缓发还保证金制度告知书》或《拍卖会场纪律》的规定执行。
九、拍卖结束后,竞买人如未能竞得拍卖标的,本协议自动失效,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依法通过向委托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或提出执行行为监督的程序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拍卖人(签章): 竞买人(签章):
浙江一通拍卖有限公司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地 址:杭州市西湖大道239号 身份证号码:
耀江广厦b座6楼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2012年3月8日篇5:竞买协议
联 合 竞 买 协 议 书(样本)
地块编号:p2007005 为联合参与p2007005地块[湛江市人民大道西、体育北路以南、体育南路以北的地块,宗地面积为332773.8平方米,出让面积为277405.5平方米]的竞价,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参与p2007005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联合竞买的一共有 个主体,其中 个自然人, 个单位,分别是: (注意:必须标明公司的性质,属内资或外资),联合竞价的主体对该宗地使用权各自所占的份额为 。
二、各参与联合竞买的主体对联合竞买人在p2007005地块的拍卖活动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三、各联合竞买方一致同意由 代表其他各方参加。p2007005地块的拍卖活动,代表人在拍卖活动中的一切行为效力均小于其他各联合竞买方。
联合竞买人之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合竞买人之二: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合竞买人之„„
本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声 明(样本)
(用于拟设立新公司对宗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情形)
如果本人(或本公司)竞得p2007005地块[湛江市人民大道西、体育北路以南、体育南路以北的地块,宗地面积为332773.8平方米,出让面积为277405.5平方米],本人(或本公司)将按p2007005地块的《湛江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时限在湛江市设立由本人(或本公司)为投资人的公司来承接该宗地,并以该新设立的公司的名义与你中心签订补充版的《成交确认书》、与湛江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湛江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届时不能按此承诺成立单项开发公司承接p2007005地块,由本人(或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