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常识
消防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四防:防盗窃、防哄抢、防破坏、防突发事故。
一火灾的扑救
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冷却法、窒息法、隔离法和抑制法。
二 常用灭火器的特性与使用
1、水型灭火器
2、泡沫灭火器
作用:是在燃烧物表面形成一个泡沫覆盖层,遮断火焰的热辐射,冷却稀释燃烧物周围空气中的氧;
3、干粉灭火器
作用:消除燃烧物产生的活性游离子。
4、二氧化碳灭火器
他主要起窒息作用,并有冷却降温作用。
5、1211灭火器
主要作用是通过采取燃烧连锁反应中的活性游离子,来抑制燃烧的化学反应,使燃烧的连锁反应中断。
三 预防火灾的基本措施
1、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常识。
2、建立健全防火规章制度,落实防火责任。
3、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充实更新设备。
4、经常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
四保安员的消防职责是
1、学习掌握和宣传消防法规、消防常识。
2、了解和熟悉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因素,协助公司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完美落实防火措施。
3、加强消防训练和备勤,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整改。消除火险隐患。
5、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参与补救,尽快疏散人员和抢救贵重物资。
6、保护和警戒火灾现场,留意观察火场中一切可疑的人员和现象,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保安管理
1 目的:树立良好的工厂形象,维护工厂财务和员工的安全,规范保安的工作行为。
2 适用范围:工厂所有保安人员。
3 作业规定:
3.1工作守则
1.保安人员为工厂形象的代表,必须做到:精神饱满、纪律严明、
礼貌待人、反应迅速。
2.保安人员的主要工作任务。
3.保障工厂财物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4.维护工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保安管理制度执行.
5.维护厂区和宿舍饭堂正常秩序。
6.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无关人员,保障进出车辆
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3.2 保安职责
共同职责:
1.值班时,应着制服,对讲机或手机须保持通信联络。
2.督导员工打卡,如有代打卡现象,填写违规通知单,让其签字.按记大过处理.按规定穿着工衣。
3.上班时间,员工凭(放行条)(请假条)外出,车辆凭(派车单)外出,无单者保安有权阻止其外出。
4.不准在保安室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不定时巡查厂区,对厂区物品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6.厂区宿舍如发生意外事件,应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行政部。
7.不定时巡查各楼层水、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
8.保持保安室,厂区大门的清洁,每班值勤人员应在交班前15钟把卫生搞好。
3.2.1 值班规定:
1.各岗位保安必须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
3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4.值班保安严禁睡觉,酗酒,监守自盗。
5.值勤时间一律应穿保安服,配戴厂牌,维护工厂良好形象和制度。
6.加强对厂区,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行政部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工厂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7.20:30以后要给厂区花草浇水,23:30以前要把当天的请假条、放行条,用车申请单等单据整理存档。
8.所有工厂职员及外来人员车辆进出厂门区,保安必须严格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3.2.2.保安巡逻内容:
1.员工着装穿戴及厂牌佩戴。
2.员工的上下班打卡。
3.灭火器位置挂放是否移动,压力是否够,是否过期。
4.消防栓是否供水。
5.防火标志,疏散方向标志是否正确、清楚。
6.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7.作业现场有无隐患,夜班时有无员工睡觉,偷懒。
8.水电设施是否正常,节假日无人上班的情况下饮水用具,灯具等是
否关好。
9.洗手间卫生。
10.楼梯、通道、公共区域卫生。
11.办公室卫生。
12.饭堂卫生。
13.宿舍卫生。
14.地面、水沟卫生。
15.门窗安全及卫生。
16.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17.宿舍人员是否按时关灯就寝,有无私自外出者。
3.3 门禁制度
1 .工厂员工进出厂区或宿舍应佩戴厂牌,对未戴厂牌者,保安应予以纠
正,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人事部处理。
2.例假日及非正常上班以外时间,除经证实为中国加班人员外,应婉
拒其进入工作区,并应将其进入人员及进出时间资料记录于保安值日表上。
3.员工上班时间离开厂区应持部门主管及部门经理核准的放行条,无
放行条时,保安有权限制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4.员工在厂区和宿舍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
屑。
5.被工厂除名及离职人员并严格检查其行李严禁带有本厂标志的任何
物品出厂(厂服除外)。
6.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应先电话通知受访人,征得受访人同意后,
作好登记,再带其受访人指定的地址。
7.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及部门经理同意方
可在会客室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8.探访人员应持有效证件登记,经经理签字,并有员工来接纳时方可
进入宿舍,异性客人严禁带到宿舍。
9.正常上班时所有在厂内住宿的员工晚上24:00前必须回厂,节假日
延迟0:30关灯就寝时间为回厂后30分钟,特殊情况外。
3.3.1车辆进出管理:
1.本厂车辆外出,须持经理签核的(用车申请单)方可外出(特殊情况除
外)
2.外来车辆进厂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厂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厂物
品应由相关负责人在放行条出厂货物内容一栏上注明并签字,值班保安检查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3.所有车辆进入厂区后均应按指定地点停放。
3.3.2 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区和宿舍时,须自觉接受保安
的检查。
2.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须有相关负责人在放行条
出厂货物一栏上注明,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3.厂商来厂交货,应先在保安处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员接洽。
4. 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代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
作,并例行登记。
5. 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3.3.3 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1.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与本厂无业务关系的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3.3.4严禁进厂的工厂员工
1.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者。
2.不穿厂服(非上班时间未发放者除外),不戴厂牌。
3.穿拖鞋、短裤、背心进入工作区者。
4.已离职者。
3.3.5严禁出厂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1.人员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2.货物出厂无放行条或所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符合者。
3.虽有放行条,但放行条注明货物未经相关负责人签核者。
4.本厂车辆外出,无派车单者(紧急情况除外)
5.员工上班外出。无放行条者。
3.3.6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可触及人身。
2.主要检查有无工厂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工厂财物为主。
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
4.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3.4突发事件的处理:
1.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主管或经
理汇报,如遇台风警报,保安人员应做好预防措施并随时注意观察。
2.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行为,值班报案迅速与其他保安及工业区治安人员联络
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件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3.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发展,本厂员
工与外厂人员发生争吵,斗欧等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上报行政部处理。
4.员工之间发生急病或工伤应立即通知负责人,以便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3.5 工作交接:
1.值班状态交接:
2.按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班值班情况。
3.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所要交接的公文、信件、证件。
4.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5 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事项。
3.52警具、警戒的交接;
1.交接班时,仔细检查、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对讲机的使用状态。
2.接班后,警具、警戒、对讲机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与无关人员玩耍。
3.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非因公损坏),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所有交接物品,应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
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3.6查勤规定
1.保安队长对保安岗哨及人员坚持不定时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
不规范行为。
2.查岗查夜的时间由保安队长自行安排,但白天不得少于2次,晚上
不少于1次。
3.查勤形式可作全面检查,也可抽查。
4.在查看时发现有违纪行为,应及时记录,作为考核的成绩。
5.每日查勤情况应详细记录于查勤日报表上。
3.66查勤内容:
1.保安仪容仪表。
2.当班保安日志。
3.物件签收事项。
4.人、车、物出厂稽查。
5.异常事件的处理。
6.保安的巡逻事项。
3.7奖惩条例:
1.奖励:
有下例事迹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记小功一次。
A.维护工厂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B.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足可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C.工作尽心尽责,阻止工厂财物被盗者。
D.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2.有下例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
A.遇有意外或突发事件,奋不顾身,拼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
B.维护本工厂安全,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损失者。
C.维护本工厂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D.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他人表率者。
3.8奖惩:
1.凡保安人员有下例情形之一者,视情节严重予以除名或记大过:、
A 工作不交接,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者。
B 当班酗酒或睡觉者。
C 监守自盗者。
D 因工作失职造成工厂损失2000元以上者。
E 对来宾言语或行为轻浮、下流或粗暴无礼者。
F 对来宾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或故意刁难者。
G 暴行犯上,不服从管理,工作不认真,造成损失者。
2.有下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A 利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B 交接班时,对应交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者。
C 上班时间不请假外出者。
D 对员工言语或行为轻浮、下流、粗暴无礼或故意刁难者。E 值班时间,电话及对讲机私用。影响勤务者。
F 未经许可,擅自调班者。
3.有下例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A 不穿制服,不戴厂牌或仪容不整者。
B 满口污言秽语者。
C 对来访人未能严格登记,而放行者。
D 对违法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人员未加制止,视而不见者。E 对员工不穿厂服、不戴厂牌,不加询问而放行者。
F 未能按时打扫保安室内外卫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乱者。G 不执行规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