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度消防设施年检工作的通知
花国际成 [2011]84 号
成都区域公司各项目、各部门:
2011年度成都区域公司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通过各项目的共同努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使消防设施年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的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颁布的《四川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项目消防设施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的要求,对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设施限时整改,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2.检测内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等消防设施所属全部设备、组件、模块、系统联动等。
请各项目于2011年12月31日14:00前将检查情况及整改措施发送成都区域公司陈先锋处备案,区域公司将于2012年元月中旬到各项目查验检查效果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望各项目做好2011年度消防设施年检工作,全面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项目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特此通知!
附件:消防系统年检测记录表
成都区域公司人力与运营中心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年度 消防设施 年检
花样年物业管理(国际)有限公司成都区域公司打字:陈先锋校对:陆刚 2011年12月6日印发共印1份
《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设施年检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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