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
考评办法(试行)
一、考评目的
为推进落实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上下联动、内外互动的信息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工作在服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塑造自身形象和促进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增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整体性、一致性和协调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评指标
1.各县(区)局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4篇(原则上每周1篇);
2.机关各业务科室(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市场监督科、稽查科)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原则上每2周1篇)、其他科室不少于1篇;
3.各直属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原则上每2周1篇)。
三、信息载体
1.市局网站政务动态信息
2.市局工作简报信息
3.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年度十佳信息(在工作简报中评选) 非以上载体信息一律不纳入考评。
四、考评分值
1.市局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每条2分;
2.市局工作简报信息,每条3分;
3.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年度十佳信息,每条10分。
五、达标分值
各县区局100分,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50分;
六、考评要求
考评周期为一年。各县区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根据本考评办法统计得分,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市局办公室。
七、奖惩办法
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政务信息工作实行季度通报、平时考评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评分值为10分,由市局领导和办公室综合评定,办公室不纳入考核),每季度通报各单位、各科室发稿数,年终统计总得分数,分各县区局、各直属单位表彰前四名,机关各科室表彰前三名,表彰先进个人若干名。政务信息工作考评纳入各县区局、各直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凡没有达标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机关各科室评先评优参照执行。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考评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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