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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卖方重要事项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03-02 16:52: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二手房交易卖方重要事项告知书

重要提示:

作为二手房交易的卖方,您在委托出售房屋时有义务提供房地产经纪业务所必需的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1、您所选择的经纪方是否有网签资格:□是 □否

2、为您服务的经纪人员是否已向您出示有效的房地产经纪实名登胸卡:□是 □否

3、您在委托时是否已向经纪方提供或出示房产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是 □否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代理或者提供居间服务的,应当对房地产权利的真实性、委托方的财产处分权限进行查验。经纪方根据《办法》要求核实上述信息时,需您提供房产证明文件的,您应予以配合。

4、您是本房产的: □业主

□共有权人,您是否已征得共有人一致同意:□是 □否 □其他: ,您是否已获得业主委托:□是 □否

5、您出售房屋的产权状况为:

□红本在手且无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制情形 □查封 □抵押 □其他导致转让受限制的情形

6、您出售的房屋目前是否附有租约:□是 □否。若有租约,您是否已经获得了承租人明示或者默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是 □否

7、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已向您说明服务项目、内容、流程和完成标准:□是 □否

8、房地产经纪方是否与您约定收费项目、计费标准、支付时间:□是 □否

您支付佣金、合规代缴费用及托管资金时,应直接在经纪机构或其分支机构通过POS机刷卡支付或通过银行转帐等方式支付至经纪机构的指定帐户,并索取经纪机构开具的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或发票。切勿向经纪人员个人支付前述款项,勿接受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开具的收据,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将由卖方自行承担。

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告之房地产交易到置业担保公司办理资金托管事宜:□是 □否

9、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介绍了房地产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是 □否

10、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说明了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和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是 □否

11、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说明了其他关联服务(如解押、抵押、评估服务等)内容及约定收费标准:□是 □否

12、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介绍了房源信息编码的作用,或现场生成房源信息编码:□是 □否

13、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说明了如最终不按实际成交价格签订《厦门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产生的风险将由业主方承担:□是 □否

14、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告知:如因房地产调控政策原因,导致您不能履行合同的, 您应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对方可请求损失赔偿责任:□是 □否

15、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告知:如因房地产调控政策变动等非经纪方原因,导致交易最终未能履行的,经纪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是 □否

16、您是否清楚在接受交易双方的委托时,经纪方无权向交易双方承诺交易必然成功,或者承诺房屋交易税费金额、贷款审批时间、贷款额度、交易完成时间等事项: □是 □否

17、如房地产经纪方买房的,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书面告知。您是否已了解上述信息:□是 □否

请认真阅读并据实勾选本告知书各项提示,如您在下方签字,表示您对上述内容已经全面理解并予确认。

本告知书一式贰份,卖方、经纪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签名(盖章):

日期:

经纪机构(盖章):

日期:

经纪人员姓名:

经纪人员证书号:

二手房交易买方重要事项告知书

重要提示:

作为二手房交易的买方,为保障您的交易能够正常履行,在首次接受房地产经纪方服务时,您应如实告知自身有无购房资格,有义务提供房地产经纪业务所必需的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1、您所选择的经纪方是否有网签资格:□是 □否

2、为您服务的经纪人员是否已向您出示有效的房地产经纪实名登记胸卡:□是 □否

3、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说明限购、限贷等调控政策对买受人购房和申请按揭贷款的影响:□是 □否

4、您在委托时是否已向经纪方明确告知您具有购房资格:□是 □否

5、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说明如因您的原因导致按揭贷款银行无法为您提供按揭贷款的,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是 □否

6、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已向您说明服务项目、内容、流程和完成标准:□是 □否

7、房地产经纪方是否与您约定收费项目、计费标准和支付时间:□是 □否

您支付佣金、合规代缴费用及托管资金时,应直接在经纪机构或其分支机构通过POS机刷卡支付或通过银行转帐等方式支付至经纪机构的指定帐户,并索取经纪机构开具的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或发票。切勿向经纪人员个人支付前述款项,勿接受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开具的收据。以免造成资金损失。

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告之房地产交易到置业担保公司办理资金托管事宜:□是 □否

8、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介绍了房地产交易的一般程序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是 □否

9、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说明了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和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是 □否

10、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说明了其他关联服务(如按揭申请服务等)内容及约定收费标准:□是 □否

11、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介绍了房源信息编码的作用,或现场告知房源信息编码:□是 □否

12、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告知:如因房地产调控政策原因,导致您不能履行合同的, 您应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对方可请求损失赔偿责任。□是 □否

13、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告知:如因房地产调控政策等非经纪方原因,导致交易最终未能履行的,经纪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是 □否

14、您是否清楚在接受交易双方的委托时,经纪方无权向交易双方承诺交易必然成功,或者承诺房屋交易税费金额、贷款审批时间、贷款额度、交易完成时间等事项: □是 □否

15、如房地产经纪方本身卖房的,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书面告知。您是否已了解上述信息:□是 □否

请认真阅读并据实勾选本告知书各项提示,如您在下方签字,表示您对上述内容已经全面理解并予确认。

本告知书一式贰份,买方、经纪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买方签名(盖章):

日期:

经纪机构(盖章):

日期:

经纪人员姓名:

经纪人员证书号:

二手房交易买方重要事项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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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重要事项告知书深圳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手房交易事项

二手房按揭交易流程事项

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

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税务事项告知书

事项告知书(一)

关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卖方如何规避风险

二手房交易卖方重要事项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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