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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剖析

发布时间:2020-03-03 19:37:0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4年度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按中共昆明市委第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坚持稳中求进锐意改革创新 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的部署,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昆明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昆发〔2013〕8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贯彻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2013-2017年)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发〔2013〕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昆明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要求,以及《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昆明市应用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2014年度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项目申报指南)。

一、适用范围

昆明市科技计划是根据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和科技政策调控、引导,由昆明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组织实施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计划,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

部分,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是落实科技计划的主要内容。本项目指南仅适用于昆明市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为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工作,拟申请市级科技计划立项或市级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项目,项目申报期为自指南发布之日至7月30日有效。

二、立项原则

1.体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壮大经济实力要求,创新驱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推进具有昆明特色的“8185”+X现代产业体系培育提升计划。体现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提高社会发展水平要求,科技创新,支持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平安昆明”建设。体现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打造美丽春城要求,创新引领,促进滇池保护、生态保护、低碳发展。体现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要求,建设区域创新体系,支撑壮大县域经济、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科技扶贫,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高原都市型特色农业发展。

2.体现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目标要求。积极落实《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昆明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贯彻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2013-2017年)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

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实现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和“创新云南行动计划”的年度目标。

3.体现协同创新,产学研用结合的要求。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引导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发展和支撑传统支柱产业升级发展的创新链;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服务平台;培养和引进创新创业人才。

4.体现财政科技投入产出绩效,科技投入多元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财政科技投入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引导全社会加大科技投入,特别是研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引导县(市)区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引导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加大科技投入,引导全社会加大科技投入,放大财政资金的投入效应分类引导,研发类项目主要引导项目单位投入,成果转化类项目引导企业、金融和风险机构加大投入,科技惠民项目主要引导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创新投入。不支持重复申报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

5.体现科技计划项目产出要求。在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验收和科技成果鉴定等环节加强科技成果管理,注重知识产权的取得和保护,突出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深入落实创新驱动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三、重点领域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1.高端装备制造业。以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的装备制造企业为重点,通过提高企业的集成创新与引进技术再创新,使产品性能高效化、微电子化,利用高技术零部件和新材料提升产品的功能、性能与档次,提高高技术零部件的研发水平。

2.新材料。依托资源、人才优势和产业基础,发展贵金属功能材料;稀散金属新材料;钛基、铜基、铝基等新材料。

3.光电子。突出技术基础,积极促进红外光学材料和器件、组件技术、OLED器件技术;新一代红外热成像技术、微光夜视探测技术、微光机电系统技术、半导体照明技术的进一步突破,并促进产业化。

4.生物医药。结合昆明医药产业的重组,推动科技创新链的重构,促进科技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突出资源优势,促进中药、民族药成方新制剂,中药、天然药物标准提取物,传统药物、天然药物为基源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化学药及其制剂,中药、天然药物为基源的化学原料药和中间体的研究开发和工艺及生产技术创新;充分发挥技术和产业基础,进一步支持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用疫苗,包括传统疫苗提质增效,新型疫苗品种的研制;疫苗研发及产业化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对生物医药产业链涉及领域进行支持,重点开展血液制品,单抗药物,蛋白类和基因工程药物等生物技术药物研发及产业化,贵金属创新药物及制剂,重

大疾病的化学药新制剂的研发与创新,促进产业化。

5.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以市场和应用为导向,围绕重点优势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基地,促进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的金融电子信息技术的创新发展,促进信息技术对战略新兴产业、传统支柱产业的渗透和提升,支持信息技术在政务、商务和社会领域的创新运用,支持支撑引领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新服务业态发展的技术创新和集成。

6.新能源。针对资源特色和技术基础,发展太阳能光伏材料制备及硅材料薄片切片、硅基薄膜及其太阳电池制备技术,建筑结合光伏组件及太阳能光伏、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聚光太阳电池系统设计与制造技术,并促进产业化;高度重视新能源技术对改善山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作用,发展高效,低成本晶体硅太阳电池技术,新型太阳能路灯技术,进一步推进“绿色光亮工程”,扩大太阳能在农村的应用范围,发展高效产甲烷菌的培养与分离技术,大规模沼气综合利用技术,能源作物及生物质液体燃料制备产业化技术,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结合国家在昆明市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重要关键系统集成技术和重要零部件生产技术,城市新能源汽车应用及保障体系技术的研究。

7.节能环保产业 结合城市大气和水环境治理,重点发

展支撑发展环保装备制造、洁净产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服务四大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和重大技术,加快节能环保技术咨询、评估、检测等服务业的发展,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二)重点产业

1.金属冶炼业。以节能减排、降低成本和提高产品档次,适应市场对产品的需求结构为重点,发展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综合利用、低碳技术,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重视高技术产品的开发。

2.非金属材料制造业。立足资源优势,以开发磷化工、新型建材等产品的多样化、高档化和精细化研究,发展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综合利用、节能减排技术。

3.烟草及配套业。加大新技术的引进与消化吸收力度,以开发适应世界卫生组织的卷烟技术标准的产品为重点,重视围绕烟叶为核心的植化产业发展。

(三)现代农业

围绕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区域农业产业链,积极推进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向农业的渗透和融合,发展农业信息技术、高效节约循环利用型农业技术、种业科技创新、规模化优质安全生产技术、节水灌溉技术、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现代贮运技术,促进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围绕农产品的管理,发展绿色

安全农产品检测监测技术。围绕新农村及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和推广符合广大农村实际的绿色能源、机械化生产,以及改善环境及卫生、方便生产生活的技术。建立新型农业生产技术体系,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龙头骨干企业结成产学研联合体,综合应用工程装备技术、生物技术和环境技术,农业新材料的开发利用技术,发展设施农业。

(四)科技惠民

1.医疗卫生与人口健康。疾病防治重心前移,预防为主,促进健康和防治疾病相结合、医疗与养老相结合,促进健康产业的创新发展。依托我市的重点实验室,结合国家、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开展行为医学、心血管病学、器官移植、骨科、内科、药理学等研究;推广人体健康素质监测预测预警、疾病预防与早期诊断治疗、环境对健康影响的监测控制等技术的应用,加强生物安全与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研究;提高出生婴儿缺陷筛查、干预技术,大力做好优生优育工作;开展农村和社区卫生适用技术的推广示范;支持医疗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创新研究。

2.生态环境建设。以滇池治理为核心,大力推广应用滇池治理已取得的科技成果,重点开展流域、区域水污染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的研究,研究生态脆弱区域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重建技术;开发流域水环境管理系统。固体废弃物处理

技术,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技术与工程示范,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污染控制技术,节能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促进低碳技术的应用,发展循环经济,延伸产业链的关键技术。

3.公共安全。围绕公共安全,研究预测、预防、预警与调查处置等关键技术,构筑我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开展消防先进技术,矿山重大灾害事故监测、预警、防治,应急救援技术,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污染溯源管理系统技术,完善安全标准体系,有效控制食品、药品和生物安全。重点开展实验动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研究和应用。

4.文化教育。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系统的应用水平,建立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和管理平台。重视发展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教育,以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为主平台,全面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

5.资源保护。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技术标准体系研究,促进水资源保护技术的发展。加大冶金、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开发应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研究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超采区地下水的智能管理。深化废污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优化配置技术研究。研究水资源优化配置与调度技术。农田灌溉节水新技术。

6.科技强警。建设公安信息化网络、通信、运行保障与

信息共享技术体系和高效、完备、安全可靠的信息化基础设施、高密度集成与共享的信息化应用体系,提升公安信息化的实战应用水平。重点开展城市禁毒反恐技术、犯罪侦查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公共安全防范技术、突发事件和交通安全等事故为特征的危机管理与快速反应信息技术系统研究、集成与应用(由市公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安排意见)。

四、科技计划

(一)产业创新发展

1.重大科技专项,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提升价值链,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撑传统产业的转型发展,围绕国家级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及创新产业集群和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组织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支持研究与实验发展活动。

项目申报要求:

(1)具有明确的技术目标,发展更为精密、精确、精准、精致的技术;发展更为安全高效的生产和应用技术;发展更为降低成本,节能环保,高效利用资源、替代稀缺资源的技术;发展大幅提升功能性能,更能适应未来需求的技术;发展更能改善环境、有效治理污染的技术。

(2)具有明确的市场、应用及政策导向,技术目标应与市场竞争策略、应用目的、政策指向相匹配。

(3)具有明确的科技产出和成果形式,应能形成以重

要的发明专利授权或申请为主,以及相应的重要科技论文、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的知识产权。

(4)具有明确的前期工作基础,基本具备项目的实施条件。

(5)具有明确的技术攻关难点和关键点,明确的项目实施基本方案。

(6)申报单位须明确支持项目的实施,具有实施的人才条件,并为项目提供充分的人力、财力、物力和实施条件保障。

立项支持方式:前资助、后补助、非资助。

2.重大新产品开发专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组织实施重大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开发。

项目申报要求:

(1)具有明确的市场定位,市场和竞争调查深入。 (2)具有明确的开发目标和可考核的技术、经济指标,开发目标和技术、经济指标与市场定位相匹配,具有竞争力。

(3)具有明确的成果形式,明确的科技产出,应能形成专利、技术标准、软件著作权、配方、工艺规程、新品种、论文、样机样品和具备试生产能力等。

(4)具有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技术储备充分,所需集成的技术和成果产权明晰,无知识产权纠纷。

(5)具有明确的开发方案和初步的市场推广方案。 (6)申报单位须明确支持项目的实施,具有实施的人才条件,并为项目提供充分的人力、财力、物力和实施条件保障。

立项支持方式:贷款贴息、后补助、非资助。 3.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原特色农业、民生科技产业发展,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项目申报要求:

(1)具有明确的市场、应用及政策支撑,所转化的科技成果要与之匹配。

(2)具有明确的技术成果,所转化技术成果需进行登记,来源合法,权属明确,无知识产权纠纷。

(3)具有明确的技术成果转化绩效预期,可考核技术、经济、社会效益,具有较大的社会受益面。

(4)具有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结合市场、应用及政策,对技术成果或技术成果集成有较充分的研究和认识,具备较好的转化条件,具有较为完备的转化方案。

(5)申报单位须明确支持项目的实施,具有实施的人才条件,并为项目提供充分的人力、财力、物力和实施条件保障。

(6)申报单位具有完全责任能力,对技术成果转化推

广负完全责任。

立项支持方式:企业申报项目主要以贷款贴息方式支持;事业单位申报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类项目主要以前资助、后补助、非资助方式支持。

(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按照《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昆明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下列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1.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围绕科技和产业发展的需要,打造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对按照《昆明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昆明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符合《昆明市扶持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扶持的省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省级认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优质种业基地等高原特色农业三个认定进行扶持。

申报要求:申报需符合相关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具有持续运行的基础,能为本单位的持续创新发展提供支撑,为行业发展提供服务。获得立项支持后5年的运行工作方案完备,绩效明确。

立项支持方式:后补助。

2.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围绕增强区域科技服务能力,培

育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对按照《昆明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认定的产业创新战略联盟、按照《昆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进行扶持。

申报要求:申报需符合相关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具有持续运行和服务的基础,能为区域和行业持续创新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获得立项支持后5年的运行服务工作方案完备,绩效明确。

立项支持方式:后补助。

3.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培育,围绕企业创新发展能力的培育,对按照《昆明市科技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试行)》认定的省、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给予扶持;对认定的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进行补助。

申报要求:申报需符合相关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创新型试点企业应具有持续提升自身创新水平的能力,获得立项支持后5年的提升工作方案完备,绩效明确;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定补助的企业应积极进行新产品的市场推广,相关市场推广计划完备,目标明确。

支持方式:后补助。

(三)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引

按照《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昆明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组织下列科技

创新创业人才培引计划:

1.学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培养,按照《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办法》执行。

2.院士工作站,围绕科技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建设院士工作站,对按照《昆明市院士工作站实施办法》认定的院士工作站给予扶持。

申报要求:申报需符合《昆明市院士工作站建站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具有持续运行和服务的基础,能为区域、行业和本单位的持续创新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获得立项支持后5年的运行服务工作方案完备,绩效明确。

立项支持方式:后补助。

3.创新团队建设,围绕科技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建设创新团队,对按照《昆明市科技创新团队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创新团队给予扶持。

申报要求:申报需符合相关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具有持续运行和服务的基础,能为本单位和本行业的持续创新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获得立项支持后5年的运行服务工作方案完备,绩效明确。

立项支持方式:后补助。

4.科技特派员,围绕产业发展的需要,建设科技特派员队伍,对按照《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聘任管理办法》聘任的

特派员所申报的科技服务及创业项目给予扶持。

申报要求:申报需符合相关认定管理办法和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具有持续服务的基础,能为行业、企业及广大农村的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服务和科技创业、兴业示范。获得立项支持后5年的科技服务和创业、兴业工作方案完备,绩效明确。

立项支持方式:前资助、后补助、非资助。

5.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建设,面向未来,围绕青少年创新人才的培养,建设青少年创新实训基地,对按照《昆明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青少年创新实验室所申报的青少年创新实训项目给予支持。

申报要求:申报需符合相关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具有特色化的青少年创新实训基础,能为持续培养青少年学科学、用科学、爱科学、发展科学的创新意识和开展科学探索、科技发明的初步训练发挥积极作用。获得立项支持后5年的工作计划完备,绩效明确。

立项支持方式:以前资助方式为主。

(四)区域创新与科技惠民 1.科技富民强县示范工程

协调区域科技发展,深化创新型试点县(市)区工作,牵引县(市)区科技工作,提升科技工作的显示度,帮助县(市)区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转移到依靠

科技进步与创新驱动上来,在广大农村推广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先进适用技术。项目通过“局县科技工作会商”机制安排。

立项支持方式:以贷款贴息、前资助方式为主。 2.绿色光亮工程

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指导方针,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技术的应用和创新,充分利用昆明自然条件和太阳能光伏产业优势,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照明先进技术,推进新能源的综合利用,在全市新农村、“幸福乡村”建设中继续实施“昆明市绿色光亮工程”,建设太阳能光伏公共照明路灯,解决广大农村山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公共照明用电问题,巩固提升科技惠民工程成效,加快建设美好幸福昆明。“绿色光亮工程”示范点建设覆盖全市、重点推进第

二、第三板块,在广大农村推广“绿色光亮工程”。

项目申报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经费配套落实,维护管理制度以及固定资产处置相关方案完善,有可靠的后期维护经费筹措方案和保障措施。项目经费市级与县(市)区级分别按第一板块1:2,第二板块1:1,第三板块1:0.5以上的比例落实项目经费,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立项支持方式:以前资助方式为主。 3.民生领域科技创新

围绕医疗卫生与生殖健康、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动物废弃物处理、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惠民和社会发展领域组织科技计划项目。

项目申报要求:

(1)具有明确的研究和技术目标。

(2)具有明确的应用及政策导向,研究和技术目标应与应用目的、政策指向相匹配。

(3)具有明确的科技产出和成果形式,应能形成专利、重要科技论文与专著、标准、规范等,创新驱动战略与政策研究要能支撑重大创新政策出台。

(4)具有明确的前期工作基础,基本具备项目的实施条件。

(5)具有明确的技术攻关难点和关键点,明确的项目实施基本方案。

(6)申报单位须明确支持项目的实施,具有实施的人才条件,并能为项目提供充分的人力、财力、物力和实施条件保障。

立项支持方式:前资助、后补助、非资助。 4.文化科技融合创新

围绕“昆明(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积极组织文化科技融合项目。

项目申报要求:

(1)具有明确的研究和技术目标。

(2)具有明确的应用及政策导向,研究和技术目标应与应用目的、政策指向相匹配。

(3)具有明确的科技产出和成果形式,应能形成专利、重要科技论文与专著、标准、规范等,创新驱动战略与政策研究要能支撑重大创新政策出台。

(4)具有明确的前期工作基础,基本具备项目的实施条件。

(5)具有明确的技术攻关难点和关键点,明确的项目实施基本方案。

(6)申报单位须明确支持项目的实施,具有实施的人才条件,并能为项目提供充分的人力、财力、物力和实施条件保障。

立项支持方式:贷款贴息、后补助、非资助。 5.创新发展战略研究

围绕创新驱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以出台重大科技政策、科技发展规划为目标,组织相关创新发展战略研究;支持对科技信息的利用。

项目申报要求:

(1)具有明确的研究目的。

(2)具有明确的应用及政策导向,研究目的应与应用目的、政策指向相匹配。

(3)具有明确的科技产出和成果形式,要能支撑重大创新政策出台。

(4)具有明确的前期工作基础,基本具备项目的实施条件,明确的项目实施基本方案。

(5)申报单位须明确支持项目的实施,具有实施的人才条件,并能为项目提供充分的人力、财力、物力和实施条件保障。

立项支持方式:前资助、后补助、非资助。

五、项目立项支持方式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的方式包括前资助项目、后补助项目、贷款贴息项目和非资助性项目四类。

(一)前资助项目是指在研究与实验发展项目实施的起始阶段或过程中,对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研发活动给予一定资助,资助比例一般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0%,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

(二)后补助项目是指如下三种方式:

1.事前立项后补助项目,在项目单位申报并获批准立项进入项目库,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经对项目经费的支出审计确认后,按项目经费支出情况给予项目承担单位适当比例的资助,资助比例一般不超过项目经费的20%,最高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

2.奖励性后补助项目,按照《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

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昆明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对获得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鼓励的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认证单位,于次年给予一定的奖励性补助。

3.服务类后补助项目,对科技服务类项目,在实现服务绩效后给予一定补助。对符合《昆明市支持知识产权质押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的知识产权评估中介机构所开展的工作给予补助。

(三)贷款贴息性项目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以银行贷款和自筹经费为主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类及新产品开发类项目,市级和县(市)区级财政科技经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资助,贴息额一般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基准利率的8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其知识产权质押部分对应的融资可按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100%贴息,总贴息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非资助性项目是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的项目。

六、基本要求

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昆明市应用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一)在昆明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和省外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可与昆明地区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同申报,申报时需提交合作双方签订

的合作协议;

(二)申报单位是项目的直接承担者和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中介机构;

(三)申报单位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四)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专业履历,必须是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政府公务员(创新驱动战略及政策研究外)、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可作为课题参与人。

(五)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指科技项目合同书中列前三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性较强。成果具有可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并有在昆明进行应用和产业化的计划;

(七)“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评价体系”中科技计划项目执行信誉良好;

(八)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权属纠纷;

(九)根据《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不受理有下列情形的项目:

1.在市级各部门重复或分别申报并获得立项的项目; 2.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立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项

目;

3.市级科技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存在项目未结题验收情况,又在本年度申报的项目; 4.市级科技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在近年内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又在本年度申报的项目;

5.申报创新驱动战略及政策研究的单位不包括昆明市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支持的单位。

七、申报须知

(一)各类项目申报均由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统一受理。项目申报方式为网上申报,用户在网上通过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选择填写《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前资助)申请表》、《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申请表》、《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贷款贴息)申请表》或《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非资助性)申请表》,如因字数限制而不能较全面反映现有工作基础,技术方案、技术路线、项目主要解决的关键技术内容、技术创新性内容的,可在申请表之外编写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并按规定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前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科技查新报告(申报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引的后补助项目可不提交)等相关附件,提

交支撑说明项目现有基础及技术创造性、创新性、先进性、可行性等证明材料进行申报。申报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引认定后补助项目的另需根据相应的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填写有关认定申请书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管理中心在受理后根据本指南和《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初审、评估和审核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审定后报市政府批准立项。

(二)申报单位进行申报时首先通过网络在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上进行注册用户名、密码及单位基本信息等内容,然后传真企业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到管理中心,审查合格后,系统管理员激活用户,按系统说明或提示填写《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三)申报填表时间为第一批4月30日前,第二批7月30日前。

(四)项目申报受理地点: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71号文化科技大楼四楼。邮政编码:650021,联系电话:63192976,传真:63139278,申报网址:http://www.daodoc.com.

(五)本《指南》仅作为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指导,申报资料受理后概不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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