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德村委会消防安全建设标准
为推动我村委会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切实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家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一章消防组织建设
第一条建立消防工作机构。成立由社区主任担任组长,社区巡查办主任及工作人员、警务室警长(或负责人)、理事会、本辖区大型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消防工作组,具体负责本社区消防工作的组织、督促、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配备专职人员,设立专门办公室。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办公室配置消防工作档案柜,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具,悬挂张贴消防建设示意图、消防组织网络图及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工作职责等。
第三条建立兼职消防队,依托现有的保安、联防等综治队伍,将消防与综合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一专多能”,担负起防火宣传、防火检查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
第二章消防制度建设
第四条居委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
第五条工作例会制度。消防工作组每月召开消防工作例会,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重大消防工作,总结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内容。
第六条防火检查制度。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辖区内的各企业单位、出租屋、商铺的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工作考核制度。居委会与辖区内容各房屋业主和各个体工商户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组织年度考核,健全并落实奖惩措施。
第八条帮扶督导制度。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应建立消防监督指导员制度,将督促、指导和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列为消防监督指导员、警务室负责人职责;对社区的帮扶督导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协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指导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加强消防基础工作建设,对举报的消防违章及时进行查处。
第九条 维护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消防宣传设施和公用消防器材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
宣传教育制度以。结合重大活动和防火工作的重要时期,在辖区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对辖区村民、单好有效,疏通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条
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工作报告制度。对本区域重大消防工作、无力解决的消防安全问题和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 工作档案制度。建立辖区社会单位基本情况、消防设施、工作会议、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火灾事故等消防工作档案,落实档案建立与管理的人员、场地和设施,定期对各类工作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第三章 消防队伍建设
第十三条 兼职消防队应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加强对辖区各类场所和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兼职消防队接到报警,上级或当地公女消防机构的火灾救援出动命令时,必须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出动到场。
第十四条 兼职消防队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业务技能训练和体能训练,兼职、义务消防员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后持证上岗,熟悉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熟练掌握灭火技能。
第十五条 兼职消防队应有固定的场所,设置“两室两库”(办公室、值班休息室以及车库、器材库)。
第四章 消防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 居委会应当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消防宣传阵地。在区内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居民楼道内设置消防警示牌,消防画廊、居民普遍掌握防火公约、消防安全警示内容;利用社区内网络、文化活动站等设置和机构,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常识、消防法律法规、家庭防火知识等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第十七条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在冬春季节和重大节日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定期对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寒暑假期间,对中小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普遍提高社区民、个体经营业户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掌握火灾预防扑救的基本常识。
第五章 消防设施建设
第十八条 兼职消防队应配备简易的消防车辆,以及灭火救援的基本装备和器材。
第十九条 居民家庭应配备灭火器材。
第二十条 社区内的公共消火栓无埋压、圈占、损坏现象,消防车通道无占用情况。
第二十一条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健全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