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股摘星摘帽条件简介
·2011年符合申请摘帽条件ST股
·机构热捧摘帽预期ST股
·热炒ST公司“乌鸡变凤凰”
·ST摘帽股重点股点评 内容来自:
ST股摘星摘帽条件简介
根据上交所2008年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特别处理
第二节财务状况异常的特别处理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财务状况异常: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 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
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低于注册资本;
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6、经本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上市公司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恢复正常、审计结果表明财务状况异常的特别处理所列情形已消除,并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当自收到最近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报告并提交年度报告,同时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特别处理:
1、主营业务正常运营;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
本所自接到撤销特别处理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根据该公司的实际,决定是否撤销特别处理。在撤消特别处理前,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要求于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告日其股票停牌一天,公告后第一个交易日复牌并撤销特别处理。”
根据上述条件,*ST及ST股票如果要申请摘帽,需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
一是最近一年的年报必须扭亏为盈;
二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股东权益为正值,即每股净资产为正值;
三是最新年报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对于“*ST”类的公司如果想摘星又摘帽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最新年报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因此不能只看每股收益数据,还要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注:如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为负的话只能摘星而不能摘帽);
二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股东权益为正值,即每股净资产为正值,新规定不再要求每股净资产必须超过1元
三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没有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注: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是值得商榷的事情,一般来讲都能通过,除非紧接着一年的第一季度又开始亏损,那就没办法了,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只能摘星而不能摘帽);四是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未在证监会责令整改期限内;
五是没有重大事件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主要银行账号未被冻结、没有被解散或破产等交易所认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