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工作人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同志,二0一一——二0一二学年度被聘为杨柳雪镇中心中学食堂工作人员。 为切实加强我校的食堂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我校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的身心安全,特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合格,每年进行要体检一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保证身体健康,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应立即离开岗位。
二、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1、食堂工作人员为食堂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领导下负责食堂的安全和防范工作。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的卫生管理条例进行食堂管理工作。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全校师生的餐饮安全。
4、加强食堂安全管理方面的理论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搞好饮食卫生,严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5、采购人员应严把进货、加工、出售关口,严格执行进货手续,严禁购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和无证商贩出售的食用商品。进货实行索证制度,记好进货台帐,对每天的食品要做到48小时留样。
6、做好食堂卫生防疫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考核与奖惩
学校将安全工作纳入对食堂的年度考核,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年度内完成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的,予以表彰。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窃、师生中毒等,对直接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优。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日起生效。
甲方: 总务处乙方:食堂工作人员 负责人签名:签名:
杨柳雪镇中心中学
2011年9月7日
《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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