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思源实验学校教师晚自习值班责任状为加强寄宿生工作管理,为寄宿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活泼、上进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要求晚自习值班教师向学校签订如下责任状:
1.值班教师负责本寄宿班的班级工作,选好班干部,安排值日学生,对学生进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处理好学生违纪事件。
2.值班教师必须到寝室了解本寄宿班学生情况,督促学生起床、就寝、打扫寝室卫生。
3.晚自习时值班教师应按时签到、到班,不得迟到、空堂或早退。原则上不能请人代班。
4.值班教师每节上课前应清点学生人数,并负责晚自习期间课内外纪律,直至就寝。
5.值班教师应督促辅导学生完成作业,并适当解惑答疑。
6.值班教师负责当晚晚自习期间的学生安全保卫、财产保管、卫生打扫等工作。如有意外,应及时报告督查人员共同处理。
7.晚自习结束,值班教师应组织学生关好日光灯、门窗等,并将学生送进寝室,督促学生就寝。学生就寝后半小时值班教师方能离开。
8.经督查人员核实,值班教师劳务补助费每晚元,值班教师缺席每节罚款元,迟到、早退每次各罚款元,就寝缺席每次罚元。
责任人签名:年月日
《平江县思源实验学校教师晚自习值班责任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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