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计算机机房属机要重地。为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建、改建、扩建(含内装修)计算机机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
二、机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监督机房各项管理规定的落实。
三、外来人员和本单位非信息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机房,任何人不得在机房内会客。
四、机房内严禁吸烟、聚餐,不准大声喧哗。
五、机房应按规定设置必要数量的专用消防器材(卤代烷1
211、1301灭火器),禁止使用水、干粉或泡沫等易产生二次破坏的灭火剂。机房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六、机房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腐蚀和强磁物品。机房配电严禁超负荷运行,禁止使用除空调以外的其他电器取暖设备。
七、机房必须做到“六防”。一是防火。即安置温感、烟感探测器;二是防静电。即在易产生静电的地方,采用静电消除剂、消除器;三是防雷击。即在雷电频繁区域,应装设接地设备;四是防盗。人离门锁;五是防水,取暖期内严格检查水暖设施是否
存在安全隐患;六是防鼠。经常投放鼠药或放置鼠夹 ,保证网络线路不被鼠咬。
八、机房入户电源主线必须安装漏电保护系统,除视频、数据信号线路外,其他外来线路严禁接出或接入。
九、机房内应安装专用空调设备,室内温度保持在摄氏20度左右,湿度保持在45%至65%之间。
十、机房内的一切物品,未经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带出机房。
十一、计算机房要配备专用电源,定期检查配电盘、开关、插座、接头、线路等容易产生电火花的设备。计算机房使用的电器产品必须采用通过国家3C认证产品,确保安全。每天工作完毕后要打扫卫生,关闭照明电器。
《地税局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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