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广告投放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南昌联名信息科技有限有限公司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同目的:
1、乙方向甲方以有偿收费方式提供短信平台服务,供甲方发布商务信息。
2、甲方向乙方支付所需短信息量的金额,乙方在平台上给予甲方充值相应金额的短信数量。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1、单价:/条
2、数量:条
3、总价:
三、双方责任:
1、乙方平台应保证甲方商务短信正常发布,保障信息畅通发送,信息发送到达率不得低于90%;
2、乙方在甲方购买短信量的基础上,另外赠送100000万条短信发送量(总计600000条),在甲方按约支付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在乙方平台上给予甲方充值相应的短信数量。
3、我们的服务提供台州市全市号码实号,包括企业号码跟一些高消费人群和全国实号。
4、短信发送中若出现手机短信接收方的投诉,责任由甲方负责。若发送的内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5、如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正常发送短信息,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甲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裁决。
6、甲方不能向乙方指定帐号以外的任何帐号汇款,否则该项财务核算为无效。
四、安全责任:
甲方保证发送信息内容的合法和对外保密,并对发送的信息内容单独承担责任,不得传播含有以下内容信息: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造谣中伤,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反动、色情、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恐吓,诈骗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谩骂、诽谤他人的。
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五.免责条件:
1、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自然灾害、战争或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均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对方,作为免责手续。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双方应协商继续履行合同,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退还甲方尚存的短信费用。
2、因骨干网或传输网故障及国家或移动运营商政策变化导致双方合作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六、本协议自双方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合同与其附件的传真件同原件一样都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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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南昌象山支行1502 2074 0930 0037 642南昌联名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南昌分行东湖支行6225 8879 1844 2951章慧
建行江西省分行南昌市洪都支行阳明支行4367 4220 2204 3133 225章慧
农业银行南昌汇通支行6228 4809 2117 8820 418章慧
工商银行南昌青阳支行6222 0215 0201 1317 108章慧
甲方:乙方: 南昌联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责任代表:责任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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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