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物资采购部安全职责
(一)采购负责人对本部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令,落实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和制度。
(三)制定本企业“危险品及其它物品”的接收、储存、保管、检查、发放规章制度。
(四)加强对仓库保管人员防火、防爆安全教育,要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五)加强对客户、承运人进入危险品仓库、场地前的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
(六)负责对企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工作。
(七)负责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按标准发放工作。应从政府主管部门许可企业采购劳保用品。
(八)向供货方索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九) 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限期整改。
《物资采购部安全职责.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