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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中心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4 01:33:3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昆明人力资源学校学与昆明市南鑫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联合成立“助学中心”实施方案

序言

昆明人力资源学校学与昆明市南鑫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联合成立“助学中心”,帮助昆明人力资源学校的在校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经济困难的问题,由昆明市南鑫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工作岗位,在不影响学业的基础上,由“助学中心”负责计划和日常管理。

一、总则

1.本着“培养能力,服务社区,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的宗旨,为贯彻学校关于勤工助学工作文件精神,更好地的开展勤工助学工作,真正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帮助,通过勤工助学活动培养他们的自立意识和劳动观念,改善勤工助学学生的生活,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学院积极创造条件,开发勤工助学岗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为保证此次活动有章可循,结合我公司与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此方案。

2.通过勤工助学活动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奋发进取的精神。

3.通过勤工助学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缓解他们的经济负担,改善自身学习生活条件,增长实践经验,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4.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的全日制学生。

二、岗位设置及工作内容

根据学生处勤工助学中心提供的岗位数设置指导性意见及学院工作需要,确定岗位设置数目。岗位设置分为家庭保洁员、家务工、小时工。

家庭保洁员:上班时间为每周

六、周日全天,由家保部门经理安排工作,部门小组长带组到客户家开展保洁工作,具体服务流程由小组长负责教导和指挥。

家务工:工作时间为每周一到周六下午16点30分到晚上20点,负责买菜、做饭、室内保洁(如果客户还有需要下午接小孩的另做安排),工资按月计算。

钟点工:根据客户和学生的作息时间确定工作时间,工资按小时计算,根据客户的需要工作内容分为钟点厨工和钟点家务工(参照以上两条)。

三、岗位申请

1.每个勤工助学岗位所需的工作时间以不影响学生学习为前提,不可无故延长学生的工作时间,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岗位数。各岗位需接受学校的管理与监督。

2.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必须向学校提交书面岗位申请。

四、上岗条件

1.基本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有权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学习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以上处分尚未撤销和一学期不及格课程门次达到三门以上(含三门)或在校期间累计不及格门次达到五门以上(含五门)的学生,不允许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2.申请勤工助学工作的同学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道德品行良好,认真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家庭经济状况贫困,月生活费标准低于300元;

3)学习努力,成绩合格,积极上进;

4)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吃苦耐劳,遵守劳动纪律;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6)有一定的课余时间,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7)拟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

五、用工程序

1.南鑫公司申领和填写《学院勤工助学用工申请表》,作为学生勤工助学上岗的依据。

2学校按所设岗位数向南鑫公司和助学学生发放《勤工助学审批表》。

3.经审批通过的学生凭审批表到南鑫公司报到、上岗。

4.每月由南鑫公司按照勤工助学学生的实际工作情况,向学校填报《勤工助学酬金报表》,经学校审核后,学生于每月15日凭学生证领取报酬。

5.南鑫公司如要解聘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必须在解聘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学校进行解聘登记。

6.学生如要辞去勤工助学工作,必须提前15日向南鑫公司提出申请。经南鑫公司同意后,方可辞去工作。在辞工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校进行辞工登记。

六、勤工助学考核办法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履行协议,服从南鑫公司的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考核不合格者,南鑫公司可提出口头警告,进行批评。如工作仍无改进,不能达到要求者,南鑫公司可予以辞退。被南鑫公司辞退两次以上或擅自撕毁协议者,学院不再安排该生参加任何勤工助学活动,并且不支付报酬。

学生在勤工助学岗位期间因学习、生活、身体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原项目工作的,经学校批准,可辞退原工作,申请参加其它工作,对原工作可酌情计酬。

七、报酬发放

1.按助学岗位和劳动量的大小以及考核情况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具体如下:

1)家庭保洁员: 按每次服务金额计算提成工资,提成比例按客户满意度计算(①很满意40%,②满意35%③一般30%④不满意:不计算工资)员工提成工资的10%作为学校管理费。

2)家务工

①钟点家务工:12元/小时,(学生工资75%元,学校管理费25%元),每次服务最少3小时。

②包月家务工:一周工作6天,每天4小时,600元/月(学生工资90%,学校管理费10%);一周工作5天,每天4小时,550元/月(学生工资90%,学校管理费10%);一周工作2天/3天/4天,每天2小时/3小时/4小时,最低500元起(学生工资90%,学校管理费10%)

2.南鑫公司根据每月的考核情况,在每月15日前将工资表报学学校财务科,学校财务科负责审核发放勤工助学报酬,南鑫公司不参与助学报酬的发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所获劳动报酬用于补贴本

人生活、学习所需,不得用作其他铺张浪费性消费,违者将取消其勤工助学活动的资格。

八、附则

本方案解释权归昆明市南鑫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从2011年5月1日发布起实施。

2011年5月1日昆明市南鑫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助学中心

助学中心活动有感

阳光助学中心奖励制度

公益助学中心工作总结

爱心助学方案

助学活动方案

扶贫助学方案

金秋助学方案

公益助学中心代表发言稿

助学中心 捐资助学表彰会 主持词

助学中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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