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服务承诺制度
1.指导思想:
以学生、家长、社会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就学校工作中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向学生、家长、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公开监督,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履职尽责、提高效能,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师生、服务社会公众,努力办好社会人民满意的教育。
2.服务内容
2.1服务学员
(1) 教书育人、服务育人、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一切从学生出发,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思想,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2) 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家长,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让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阳光、健康、快乐成长。
(3) 坚持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虚心听取学校每位教师、学员、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
(4) 严格执行课程标准。按照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上好课程,全面加强过程管理,全面推行质量承诺。
(5) 对收费问题,做到严格规范,合理收费。各项收费严格按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
2.2服务社会
2.2.1信息服务承诺
(1)在网站,报纸,电视上提供及时、准确的校园、政策、培训通知等信息。
(2)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快递资料等多种形式提供学校相关信息。
2.2.2咨询服务承诺
(1)对电话、网络咨询,我们将即时答复或转办相关负责人员。
(2)对书面咨询,我们将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杂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3.投诉监督
3.1 如对学校教职员工的工作态度不满意的可以到校长室投诉。
3.2 学校设立服务承诺事项办理登记制度,及时听取家长、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4.服务承诺事项办理登记制度
4.1 对来访家长咨询事项进行登记。
4.2 对来访学生咨询问题及时处理,并做记录。
4.3 对各级领导视察或检查组到校进行工作检查,做好记录。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