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生育保险参保职工
停发工资、享受生育津贴证明
____________单位在岗职工,已参加市区生育保险统筹。该职工于年月生产。根据庆劳社发[2003]63号文件有关规定,生育后拟休产假
1、180天;
2、105天;
3、90天;
4、15-42天。领取生育津贴时间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在此期间,停发该职工工资。
特此证明。
单位(部门公章)
年月日
经办人:(签章)联系电话:
《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停发工资证明.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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