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程序
一、资料验收程序:
1、有“质监编号”的隐蔽验收、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等验收记录,要求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监理签字确认。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材料、产品、构配件合格证、检验报告、复检报告。
3、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进行自检,填写隐蔽工程分项、防水工程分项工程等质量评定记录表,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4、单位工程的自评报告。
5、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报告书(施工单位)。
6、监理的质量评估报告。
7、准备竣工图纸、决算、合同。
8、定内装饰工程环境检测报告。
注:按内容分卷,并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
二、现场验收程序:
1、所有现场资料经监理签字确认后先送建设局审核通过后再报档案馆验收合格以后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现场验收。
2、现场验收主要验收该工程是否符合图纸及相关质量规范要求,同时核实工程数量是否与清单报价相符。
3、召开验收会议:
1)项目部作自评报告。
2)监理部作质量评估报告。
3)设计单位发表验收意见。
4)建设单位发表是否验收合格意见。
5)建设主管部门作总结性发言。
注:必要时应邀请档案馆、审计、纪委等部门参加。
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监理部整理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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