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校外实习(就业)协议书
经同学申请,学校同意该生从事校外实习(就业)工作。在此期间学生与系部应履行如下协议内容:
一、学生
1、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不参与任何违法集会活动。
2、遵守学校、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保持与校外指导教师联系。
3、实习(就业)期间与用人单位及时签定“劳动协议”,实习期满后签定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书。并将签定的用关协议、合同文件及时传送系部。
4、若发生劳动争议由学生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规协商解决。
5、学生在校外实习(就业)期间发生意外和人身伤害与学校无关。
6、学生应定期向学校和校外指导教师汇报实习(就业)和毕业设计情况。
7、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完成毕业答辩及其它教学环节内容,同时办理离校手续以及领取本人毕业证书、派遣证书、档案、户口等相关事宜。
8、凡未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环节任务以及未履行离校手续的学生,不得毕业。
二、系部
1、制定本系部毕业生实习(就业)工作计划,确定学生实习、毕业设计任务书。
2、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建立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认真组织好本系部学生的实习(就业)指导工作。
3、确定专职教师,定期检查学生校外实习(就业)综合情况,及时了解用人单位对学生的反馈意见,深入到学生中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工作等情况,协助解决和指导学生实习(就业)过程中的困难,督促和指导学生按时完成实习(就业)和毕业设计等工作。
4、提高服务意识,为学生提供各种信息、资料,解答学生中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5、加强实习(就业)学生的管理和教育,避免在此期间发生各种意外和人身伤害事故,确保实习(就业)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就业工作。
6、做好毕业答辩、离校等工作,顺利完成工作计划。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生与系部各持一份,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学生(签字)指导教师(签字)
联系电话:系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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