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丰富郑州市菜篮子工程品种,满足市民对纯天然.无公害.绿色食品的需求。甲方现推出纯天然无公害“家家亲”品牌柴鸡蛋。为加强促销、增加责任心,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销售“家家亲”品牌柴鸡蛋共识,其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家家亲”品牌柴鸡蛋货源,数量不限,让乙方自行销售,自主管理销售队伍和渠道。
2、柴鸡蛋价格随行就市,初始为打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暂定市场销售价格为:散装柴鸡蛋按元/个,纸箱包装按装入鸡蛋50个/箱,元/箱;乙方每销售一个鸡蛋,甲方按元/个提扣奖励给乙方,每月日结算一次。
3、销售定损率暂按3%计算。根据市场行情波动,如果市场价格需要调整,销售提成也适当地增加奖励提成。
4、甲方提供的“家家亲”品牌柴鸡蛋,乙方销售第一次提货无须缴纳货款,第二次提货时交清第一次货款,否则,不予供货。
5、甲方指定乙方为“家家亲”品牌柴鸡蛋郑州市唯一总经销,不得私下再另行为其他销售商供货。如有合适的团队或渠道加入,也必须纳入总经销体系统一管理。
6、甲方提供的“家家亲”品牌柴鸡蛋,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销售运输工具,乙方使用时如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7、对产品的销售宣传、促销活动等,所需文件、资料等费用由甲方负责。对乙方开发的销售网点和定点销售机构,甲方随时补充货源。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愿意销售甲方所提供的“家家亲”品牌柴鸡蛋,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种制度。甲方若发现乙方销售除“家家亲”品牌以外的鸡蛋商品,每发现一次另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取消销售资格。
2、乙方销售时按甲方所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降价或哄抬价格,一经发现除取消销售资格外,另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的交通运输工具,丢失损坏由乙方自己赔偿。
4、乙方须按时交纳回笼的销售货款,如不按时结清货款,按甲方规定的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5、乙方如不愿销售甲方产品时,需提前一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双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并结算清货款和奖励提成等。否则,对产品积压赔偿相应的损失。
三、货源供应办法:
乙方开发的销售网点,首次销售时每日提货限制在2000个,如需要补充货源,甲方随时送货到乙方指定的销售网点。
四、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结算采取上搭下结账法,每次补充货源时要结清上次的货款。
五、本协议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处理:如有异议或纠纷,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由当地法院仲裁。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