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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销售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0-03-03 20:34: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木材销售协议书

甲方:(卖方)桃山林场

乙方:(买方)刘全胜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此协议。

一、木材坐落地点:

桃山林场南大洼营林区 290E林班 6

6、6

9、

53、

54、6

7、

52、7

1、7

2、7

3、74 小班,木材库区具体坐落点是:老南大洼营林区前梁。

二、木材数量:

设计生产山杨300立方米, 桦树800立方米,共设计生产木材1100立方米(实际结算数量以木材生产后林场验收并经过木兰林管局营林科和种苗科复核验收合格后的数量为准)。

三、木材单价及付款方式

1、木材单价:不短运山场销售山杨木材平均每立方米520元。桦树平均每立方米 620元。此价销售范围是材长2米、小头直径6厘米以上等内、等外材和废木大柴。

2、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付木材销售定金10万元(定金额度为销售库区设计产材总价值的20%)。

3、木材经林管局复核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经销股向乙方交库,乙方须按实际结算额将木材款一次性全额交付甲方 1

方可提货。木材销售定金在最后一个木材库交完后结算。

四、木材生产、验收等事项约定

1、甲方负责木材生产作业和修山场林路,生产费和修路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山场林路和林产品生产检尺验收,以及生产期间的木材看护。

2、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自2010年5月 25 日开始组织木材生产作业,要在2010年 7 月 20日前竣工。

3、木材生产:由甲方在伐前对采伐木进行每木挂号后采伐,甲方负责施工管理和技术质量管理,乙方可以协助施工并提出合理建议。造材规格全部为材长2米、小头直径为6厘米以上,造材要求彻底,梢头造至2米长小头径级4厘米严禁乙方在取货期间私自伐木造材,否则视为盗窃木材。

4、自木材生产开工之日起,伐区内林产品管护、防火等事宜由甲方负责。

5、检尺内容:

(1)、按国家规定的检尺标准单径级足尺进级进行检尺并计算材积。

(2)、最小检尺材长和径级:材长2米、小头去双皮6厘米以上。

6、材积计算:

(1)、木材数量全部按材积计算、不得折尺计算。

(2)、木材数量验收严格按木兰林管局林产品管理办法执行。

7、生产质量主要标准:伐木不得造成树干劈裂、伐根与地面相平;造材误差小于2厘米;山场归混楞但要分清树种、材长和径级,楞垛集中整齐便于检尺,每垛不小于3立方米;枝柴和材长2米径级6厘米以下的废木大柴集中归楞或顺山成带状集中堆放归甲方所有;生产期间注意保护林地土壤和植被,避免严重破坏而造成水土流失。

8、山场道路:山场道路经双方共同踏查商定路线后由甲方负责修路,道路质量标准为单桥运木材汽车正常通行。甲乙双方修路后共同验收认可后视为合格。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木材生产和修山场林路期间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甲方负责,在木材运输取货中一旦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取货期间必须遵守防火条例,因非法用火造成火灾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自行负责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乙方在木材验收结束接库后将木材款及时交付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在木材经林管局营林科、种苗科联合验收合格后5日内通知乙方接库,乙方接到甲方电话或口头通知后10日内必须接库,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将木材另行销售。

4、自交库之日起 乙方要在2010年8月20日前将货全部取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如果乙方需要发票必须按照甲方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出具所售木材的准运、检疫手续,所产生的准运费、检疫费由乙方负责(按林管局收费标准执行)。

2、甲方负责解决在木材运输过程中木材楞场与公路之间的道路纠纷。

3、在正常情况下生产结束后甲方要及时验收交库,否则视为违约。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则乙方的木材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违约除退还定金外,另承担一定额度的违约金。除前述约定的赔偿外,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2、有大风、雨雪、洪涝、地震等各种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林权纠纷、道路纠纷等乡村或村民发生的各种纠纷造成不能付货的,不属于甲方违约,有上述原因造成不能付货,则甲方退还乙方定金以及木材生产费,按针阔叶生产归楞完毕后检尺数量计算每立方米退还100元,甲方不承担资金占用费用及利息。若由于前述原因延期付货,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不属于乙方违约,甲方必须同意终止合同,同时退还乙方木材定金以及本条款上述木材生产费,但不承担资金占用费及利息。

七、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双方发生合同争议,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围场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九、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木兰林管局种苗科备案一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河北省围场县桃山林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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