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合同签订地:【
】 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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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
】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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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乙方:【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
】物业管理相关事项订立本合同/协议。
如建筑面积发生变化,按照实际面积计算基本物业费。
3.2其他费用:包括价格在【
】以上的大楼维修零配件费用;节假日、重大会务、外事接待等所需的植物摆放、横幅布臵费用及其它不可预见,但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3.3如合同期间物业管理面积发生增减,双方根据实际变动情况进行确认后结算。
3.4上述费用按【
】结算,于【
】日前支付。 【
】前对全年费用进行清算。
6.4审批乙方提出的各类设备购臵及维修的方案,审核其它应由甲方承担的维修零配件价格在【
】元以上的开支项目,并承担其费用。
6.5根据需要及时通知乙方有关外事、会务、庆典等活动及接待规格和标准的安排情况。
6.6协调与大楼属地的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相关问题。
时,应规定在岗的物管人员按所管辖区域迅速查看雨水等相关情况,一旦发生渗水、积水、设施设备损坏等,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7.14所购臵的日常保洁物料及保洁操作方法应符合环保要求。 7.15物业管理资料的妥善保管。
9.6接受方因履行合同需要可以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但接受方的关联公司也必须遵守保密条款的规定,不得将保密资料以任何形式披露给任何 分,还应给予补足。
11.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
11.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11.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如致甲方:【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如致乙方:【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事后乙方须及时报告甲方,并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4.5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6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由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合同。
14.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4.7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4.8本协议一式份,甲方【
】份,乙方【
】份,【
】机构【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9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
】。
(以下无正文)
甲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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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