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物业公司)
乙方:(承租方)
甲方受业主(房屋所有人)委托与乙方就乙方承租房产的物业服务事项依据《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物及面积:王现东路149号新地商务宾馆-
1、
1、
2、3层共计3050㎡。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房屋共同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基础、柱、梁、屋顶、外墙、管道井、停车场、承重结构、楼顶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修、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地下排水管、排水井、供热管道、燃气管道(表)、供电线路、弱电线路、供电设备、消防设备、电梯等。
3.装修管理服务:签定《装饰管理协议》
4.车场管理服务:签定《车辆管理协议》
5.遵守与业主签定的经营范围内合法严格经营
三、服务管理细则:
1.建筑主体的共同部位由甲方负责日常维护管理,乙方非正常使用造成损坏须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
2.供水:设独立计量表计量,价格以供水部门确定的标准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承担每吨用水量10%的损耗。
3.供电:独立计量收费,价格及用途以供电部门确定的标准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承担每度电0.5分的线路及变压器损耗。
4.供气:由乙方按计量表用量直接交由供气公司。
5.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区域内的保洁及垃圾清运。
6.供暖:未实行计量供热时由甲方按建筑面积代收,实行计量供热后以实际用热量由甲方代收。
7.管道井、弱电井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需使用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8.排水管道、水井、化粪池由甲方管理维护,乙方应在确保不会堵塞的情况下正常使用。
9.消防设施设备:乙方承担区域内自设独立的消防设备设施,消防泵房、水箱间设备由甲方管理乙方共用。
10.电梯:乙方不涉及电梯使用则不承担相应的管理费用。
11.由于乙方的非正常使用而引致供水、供暖、供气、消防管线、阀门的爆裂损坏,供电线路、变压器的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殃及他人并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他人的损失。
12.
四、甲乙双方商定物业费实行包干制物业收费元/年,由乙方在合同签定后一次性支付甲方,下一年度物业费应在费用完结时提前一月支付甲方。
五、因由甲方代收乙方的水费、电费、暖气费,为保证能及时的交缴供应部门,乙方应交付甲方
六、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