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交(或减免)诉讼费申请书
申请人:崔秋顺,男,汉族,1948年8月15日出生,住址:河南省鹿泉市黄壁庄镇上黄壁村庆丰路27号。 电话:18931975969
案由:医疗纠纷
申请事项:申请减免、缓交一审诉讼费。
申请理由: 2010年6月2日14时许,原告左腿摔断,入鹿泉 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行左股骨骨折切开复位固定术。术后10个月原告体内内固定物断裂,左腿再次骨折。原告认为医院使用接骨板治疗存在缺陷,为此申请人向贵院提起诉讼。
由于申请人两次住院治疗,家里全部积蓄已花光,现仍不能劳动,生活极度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用,请求贵院批准为申请人减免诉讼费。
附:有关单位开具的生活困难证明
此 致
老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崔秋顺年 月 日
《缓交讼费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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