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灵委〔2017〕32号
签发人:甄洪江
中共灵岩镇委员会 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情况报告
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
按照组织部的统一安排,我镇安排专人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清理,现将镇2008年以来党费的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清理基本情况
由于年代久远,党务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党费收缴票据资料遗失等原因,镇机关支部2008年至2014年的党费无法清理,因此2008-2014年只有两所学校支部清理了党费:2008年全镇应收党费1050元,实收实缴县委组织部1600元;2009年应收党费1156元,实收实缴县委组织部1280
1 元;2010年应收党费1663元,实收实缴县委组织部1649元;2011年应收党费2703元,实收实缴县委组织部2596元;2012年应收党费3444元,实收实缴县委组织部2329元;2013年应收党费4123元,实收实缴县委组织部3263元;2014年应收党费4592元,实收实缴县委组织部3277元;2015-2016年镇机关支部、灵岩初中支部和中心小学支部清理了党费:2015年应收党费12484元,实收实缴县委组织部9784元;2016年应收党费34080元,实收实缴县委组织部29267元;2008年至2016年共补缴10250元,已于2016年底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
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镇党支部作为代镇委管理党费的工作部门,历来把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由镇党委书记负责,分管副书记具体抓,落实了专人管理。各支部也能自觉把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由责任感强、工作认真、熟悉财务工作的同志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做到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措施落实,确保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程序,管理规范。把党费收缴工作同民主评议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增强党的组织纪律性结合起来,做到党员缴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组织缴纳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备。严格执行“专人管理、定期收缴、定期检查核对、定期公布、定期报告”和“支部审定、基层党委审查、组织部审核,定时上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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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教育,注重实效。坚持把党员按时、按比例缴纳党费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多种形式对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进行教育,规范党费收缴。注重教育引导,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及中央、省、市、县有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为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以此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镇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通过此次检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我镇的党费收缴工作还不够规范,个别党支部未能及时收缴党费,往往是半年才收缴一次;二是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等。
今后,我们将在镇党委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政工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中共灵岩镇委员会
2017年2月4日
4 灵岩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