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十不准
1、不准大声吓斥、体罚幼儿。
2、不准穿奇装异服、染彩发。
3、不准在午睡值班期间睡觉。
4、不准让幼儿脱离老师的视野。
5、不准让陌生人把幼儿随意接走。
6、不准接受家长送给的任何礼物。
7、不准让幼儿的活动区域脏乱不堪。
8、不准对幼儿生病、拉尿裤子视而不见。
9、不准开展无准备、无计划的教育活动。
10、不准在带班期间收发短信、手机聊天或长时间接打电话。
《幼儿园教师十不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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