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院长,负责学院行政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教辅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服务意识,努力为全院师生创造一个比较合理、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组织安排本院教职工政治学习,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
四、负责提出本院党政管理人员、教师、辅导员、教辅工勤人员有关配备、聘任、调整或轮岗的具体意见,报院务会审核;
五、协助对学院教职工实施考核,提出考核等级意见;
六、负责组织学院教职工的各项评优工作,以及校级以上评估的推荐工作;
七、负责全院的资产管理,根据学院资产调配和安排,合理使用教学、科研及办公用房,并加强对本院设备、器材和物品的管理使用;
八、参与学院的仪器设备采购和开封验收工作;
九、协助院长做好学院的计生和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对学院办公室的领导和管理,组织抓好学院在教学、科研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管理工作; 十
一、认真完成学校和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行政副院长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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