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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时间:2020-03-03 12:25:0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

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行业标准《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已列入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2年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编号为(待定)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出,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重庆市社会保险局、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吉林省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浙江省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八家单位联合起草。

本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中国社会保险统一的标识、标志、中英文标准字体和标准颜色,规范了标志图形及衍生设计的象征图案即辅助图形等基本要素在办公事务、宣传引导等经办服务方面的具体应用,对《社会保险服务 总则》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两个国家标准的有关总体要求进行了系统分类和拓展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1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和均等化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是体现党和政府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关键举措。制定《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行业标准,对于提升经办能力,提高服务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树立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良好形象。 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顾名思义就是社会保险行业的服务理念和文化内涵的外在表达形式,是以行业标志、标准字体、标准色彩为核心展开的完整的视觉传达系统。视觉识别是最外在、最直接、最具有传播力和感染力的部分,能够运用整体的传达系统,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的视觉符号和形式语言将行业理念、文化特质、服务内容、机构规范等抽象语意转换为具体符号,即时传达给社会大众,具有塑造行业形象的功能。

随着社会保障覆盖面的迅速扩大,利益受众群体急剧增多,对于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所提供的服务环境、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及个性化需要也日益增加。制定统一的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明确规定中国社会保险的行业标识、标志的使用要求及衍生设计的象征图形的使用办法,将对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的服务场所的环境布置、服务设施的配套完备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从而在全国树立统

一、标准、优美的社保系统形象,打造良好的社保品牌。

(二)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文化建设。

2 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行业标准的制定,是充分体现社保文化内涵,展示社保精神实质的重要载体之一。运用独特的视觉形象符号和丰富的装饰色彩所营造的优美办公环境,所采用的端庄典雅的统一着装,改变了政府机关多年来常用的黑、蓝、灰老三色,体现人文关怀的社保精神,增加了社保文化的含量、品位和社会价值,将深刻影响全国社保系统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和文化理念,征得他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抒发积极进取、振奋昂扬的精神风貌。

(三)有利于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精确管理。 制定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统一应用于办公环境识别、办公和宣传用品、工作人员着装和岗位职责标志、服务监督评价等精细化管理环节,以期达到整齐、美观、简洁、明了的视觉祈求力的显要作用,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务作风,将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创建统

一、规范、便捷的服务平台奠定基础,从而满足社会公众对共享优质高效经办服务的群体诉求。

三、编制原则

1、统一协调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认真遵循已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及本行业以外的各类标准的相关规定,尽量统一现行的标准、政策、法规中对视觉识别系统的相关要求。在确保与国标及其它行标的规范性要素平行一致的基础上,又结合社会

3 保险经办服务行业的特点,形成独具特色的行业视觉形象符号及丰富的色彩背景,并加以拓展应用,便于各类标准的协调使用。

2、先易后难

视觉识别系统是丰富而又复杂的。在制定标准术语时,充分搜集、整理社保行业现有的服务理念和服务规范,对重要的、基础的、以及易混淆的概念进行界定,建立标准的、全面的概念体系。而对相关的要求性条款的规定,尤其是在视觉基础要素的应用项目上,充分考虑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现状,对于容易推广、意见统

一、使用方便的基本要素和应用要素进行了明确规定,避免了标准所规定的项目内容过于冷僻或领域过窄,以保证标准的权威性和使用性。

3、求同去异

本标准的制定,吸收和借鉴了陕西、上海、天津、广东等地各级、各类社保经办机构在标准化建设方面积累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并按照各地区地域习惯、文化理念、服务特色的差异性,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多次沟通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先行确定了社保经办机构在日常工作中普遍需要、经常使用、认知统一的系统项目。而对于目前较少使用或各地实施起来意见分歧较大、制作成本较高的系统项目未做相应规定,留待今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4、经济实用

本标准项目内容的制定,既注重了美观大方的视觉效果,又兼顾了实际使用过程中的经济成本,只对项目内容实际应用的材质、工艺等具体环节做出了建议性规定或允许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增强了本标准实施执行的制宜性和灵活性,避免浪费。

四、编制过程

2012年5月,《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行业标准起草工作正式启动。标准起草工作组系统梳理了我国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服务业的相关国家标准,认真学习研究《社会保险服务 总则》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两项国家标准,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养老保险视觉识别系统手册为蓝本,对《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行业标准的整体框架、层次,设计稿的设计理念和设计方案进行研究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讨论稿初稿。

2012年6月27日,在无锡市召开了《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制定工作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集中研究了《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讨论稿有关标准制定的目的、标准编写的原则、标准的范围和适用性、标准的基础元素、应用项目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次会议结束后,标准制定工作组按会议讨论的内容

5 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同时对标准的整体框架、基础元素、应用项目等做了进一步的整理修改。

2012年7月27日,在哈尔滨市召开《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标准制定工作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讨论稿第一稿,对工作组成员单位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整理,根据修改意见对标准项目进行逐条研讨,对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修改调整,形成《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讨论稿第二稿。

2012年9月14日,在西安市召开标准制定工作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对第二稿中遗留的疑难环节、待深入研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形成《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讨论稿第三稿。

2012年11月28日,在上海市召开标准制定工作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对《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讨论稿第三稿进行完善和修订,初步形成《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征求意见稿)。

五、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共分为5个组成部分 (一) 范围

介绍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和本标准所适用的范围。 (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主要列出了标准中引用的其它文件清单。本标准主要参

6 考和引用了GB/T 1

416、GB 1840

1、GB/T 27590、GB/T 27769-2011等国家标准。

(三)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定义了三个基本术语:标识、标志、视觉识别系统。

(四) 基础元素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的标志、标准色、印刷专用字体、辅助图形的基本使用要求。

(五) 应用元素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的基础要素在笔记本、胸牌、服装、名片、网页版头等日常办公和公关宣传方面的具体应用要求。

六、关键技术问题的处理

(一)标准定位问题的确定

《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是推荐性行业标准,是配合《社会保险服务

总则》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两个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配套制订和实施的行业标准之一。

(二)标识的图形和颜色

标识CSI源于“中国社会保险”的英文直译 “China Social Insurance”,将英文的第一个字母取出进行变形,形成现在的标识。1993年10月,在全国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100

7 多名代表投票表决,同意将CSI作为中国社会保险的行业标识,标识图形呈椭圆型,象征社会保险是国际上公认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已在全球普遍开展起来。标识颜色采用朝阳金,寓意中国社会保险事业像初升的太阳充满希望,蒸蒸日上。

2012年2月《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发布实施,对社保经办机构在所配备的硬件设施上使用的标识颜色作了明确规定。本标准在遵循国标的前提下,对于在软件设备、办公与宣传用品、楼体广告、网页版头等项目上使用的标识颜色做了扩展规定,不仅丰富了标识颜色的使用意义和实际效果,也继承和发扬了沿用体例的社保标识及颜色。《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中规定使用的项目内容都围绕着这个标志进行表达。

(三)辅助图形释义

标识、标志具有多样化的应用需要,单一的应用规范难以兼顾到所有范畴。因此,由标识衍生出的象征辅助图形对标识系统起到补充、丰富、强化的效果。

1、辅助图形一(带标志的线条)

设计理念源于中国社会保险“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服务目标。图形整体形状形似英文单词 “Insurance”(保险)的首写字母“I”。图形左面部分,采用标识图形与中英文组合的阴图有色系统表现形式;左右两部分中间的断接

8 为英文单词 “Social”(社会)的首写字母“S”的变形反白,右面为社会保险标识图形线稿的截取图案的水印形式,采用不规则排列,可以无限延伸,寓意中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覆盖范围广、服务功能强、保障时效长。整体效果隽永、端庄,富有变化。辅助图形可以用有色和无色两种形式表现。

2、辅助图形二(多色彩带)

该图形的设计理念内涵丰富。中间的主色为标准色社保蓝,向两侧延伸,分别变换成绿色、黄色和紫色。多种颜色融合在一起,衍生出新的颜色,不同的颜色通过字母“C(China)、S(Social)”的曲线无限变形线区分开,又通过“C、S”联系在一起,产生强烈的视觉效果,象征着多彩和谐的社保服务。这种彩带运用到办公环境中,无论是办事群众还是工作人员,都能够产生愉悦的心情,消除压力感,增进亲切感,也寓意了全体社保职工热情服务、积极乐观的性格特点。

3、辅助图形三

设计理念源于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深远意义。

图形为五彩缤纷、紧密连接的伞。伞架支条形似英文单词Insurance(保险)的首写字母“I”,交叉连接后又写意成一个“米”字,具有很强的立体感。近看,仿佛构成了一个遮风蔽雨、温馨关爱的保护网;远看,又形似一个包含五湖四海的地球。寓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全面覆盖,保障民生。做

9 为参保人员的安全伞、暖心伞,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可以为参保人员擎起一片充满光明和希望的社保蓝天。同时,还寓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发展壮大,走向世界,社会保障能力日益增强,仓满粮足。

4、辅助图形四

设计理念源于“和谐社会”的理想。“S”是英文“Social”的第一个字母作为图案的主要元素。无数个多彩的标识有规律的排列在一起组成字母“S”形,寓意社会保险贴近服务对象,积极解决服务对象的需求。同时,该图形又仿佛两条首尾相连、自由向上游动的鱼,蕴含着祈求社保基金年年有余的美好祝愿。

5、辅助图形五

在各种颜色的背景下,用字母“C”(China)组成了五个花瓣形成的梅花图形,采用了“单色、线稿”形式作为条幅的下端表现形式,图形简洁明快,寓意和谐社保。

(四)实际使用标准的参照

《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行业标准规定的项目内容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需要在标准色谱中按照标准规定的色值选取,以便在制作、监督、检验中进行比对,获得最佳效果。

七、实施建议

《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行业标准发布实施后,宜制作统一的光盘予以推广使用,以便达到标识、标志的坐标尺

10 寸和比例的规范,也能确保标识颜色的统一使用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解读释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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