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被委托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为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共同开拓市场,双方在真诚合作、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方式及质量要求:
1.
乙方根据甲方的授权为甲方生产、包装“
”,如需增加其他品和包装形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2.
产品包装物(含纸箱、塑料桶、铁桶等)由乙方订做。
3.
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委托生产分装授权书。乙方不得在甲方受权范围外生产、使用甲方商标及产品。商标为“
”牌产品,包装设计由甲方提供,产品的各种外包上应由乙方负责打码(生产日期和批号)。 4.
委托乙方生产、保管的“
”牌润滑油脂类产品及其包装物,乙方无权销售,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5.
委托乙方生产的“
”牌润滑油.脂类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因油品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机器早期磨损或损坏,经双方认可的权威机构检测结果为依据,确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责任及对客户的索赔。
二.结算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三.运输方式和供货周期:
运输方式为:乙方为甲方提供装车服务,发送到甲方公司指定地方运费由乙方负责。
四.交接方式:甲方每次所需润滑油脂的数量和规格,以订单合同方式邮件、传真通知乙方。
五.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甲乙双方有意继续合作,需重新签订合同,除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本合同不得随意终止履行。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当中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增加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
2、若终止合作,乙方应立即停止生产“苏润杰润滑油”产品,存留的包装物应由甲方负责进行处理。
甲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