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小学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积极推进创建平安学校,确保学校安全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学校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
一责任人,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各班主任,分层负责,分层管理。
二、班主任每天对本班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讲座,严格要求学
生不吃无卫生标准和过期的零食,严禁学生参加一些危险活动,杜绝学生使用破旧自行车作上学交通工具,严禁学生攀登危险高徒物体,严禁学生到河边和池塘边玩耍。
三、遇到暴风雨时,班主任必须组织好本班学生留校避风
雨,待风雨过后将学生安全护送回家。
四、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必须在上课铃响后5分钟内清点
该班学生人数,如发现学生未到齐的,必须立刻弄清学生的去向,并与班主任一同前往进行沉着、稳妥地将学生带回学校。否则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由该节课的教师负主要责任,若经汇报而班主任拒绝合作的由班主任负一切责任。
五、对经常旷课或经常在半路玩耍而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必
须上门做好学生家长的家访工作,同时与家长签订控辍
保学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否则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由班主任负一切责任。
六、凡是将自行车作为上学交通工具的学生都要与班主任
签订安全责任书。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班主任负一切责任。
七、学生被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而逃学引起安全事故的,由
体罚学生的老师负一切责任。
八、加强学生防火安全教育,杜绝学生参与灭火活动。
九、做好学生防电工作,不能让学生触摸老化的电线,插板
及导电物体。班主任必须时刻检查室内电源开关,插板,拉线盒等,若发现有安全隐患,应立即修整。如发生安全事故的,将由班主任负责。
十、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后,班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
领导汇报,如延误时间上报和瞒报的,将按有关文件追究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班主任和学
校各执一份。
班任签字:
学校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和平小学2011---2012学年度
安
全
责
任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