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建设工作制度
目 录
一、岗位责任制
(一)临床科主任岗位职责„„„„„„„„„„„„„„„„„„1 (二)临床主任医师岗位职责„„„„„„„„„„„„„„„„„2 (三)临床主治医师岗位职责„„„„„„„„„„„„„„„„„3 (四)总住院医师岗位职责„„„„„„„„„„„„„„„„„„4 (五)临床住院医师(士)岗位职责„„„„„„„„„„„„„„„5 (六)产科护士长岗位职责„„„„„„„„„„„„„„„„„„6 (七)主管护师岗位职责„„„„„„„„„„„„„„„„„„„7 (八)护师岗位职责„„„„„„„„„„„„„„„„„„„„„8 (九)产房护士岗位职责„„„„„„„„„„„„„„„„„„„9 (十)助产士岗位职责 „„„„„„„„„„„„„„„„„„„10
二、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11
三、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12
四、病历书写制度 „„„„„„„„„„„„„„„„„„„„14
五、病例讨论制度 „„„„„„„„„„„„„„„„„„„„16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17 (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8
六、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及围产保健质量评审制度„„„„„„„19
七、《孕产妇保健手册》运转管理制度 „„„„„„„„„„„„20
八、手术分级负责制度„„„„„„„„„„„„„„„„„„„21
九、转诊转院制度„„„„„„„„„„„„„„„„„„„„„26
十、孕期检查制度„„„„„„„„„„„„„„„„„„„„„27 十
一、疑难危重病人会诊制度„„„„„„„„„„„„„„„„28 十
二、产后家庭访视及母乳喂养指导制度„„„„„„„„„„„29 十
三、产科入院病人管理制度„„„„„„„„„„„„„„„„30 十
四、高危妊娠管理制度„„„„„„„„„„„„„„„„„„31
一、岗位责任制
(一)临床科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医师轮班、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注: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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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临床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病员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员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应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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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临床住院医师(士)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予病员入院后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写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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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管护师岗位职责
1.在护士长和本科室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本科室各病房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3.解决本科室护士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危重、疑难患者的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4.负责指导本科室各病房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护理业务给予具体指导。
5.对本科室个病房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6.组织本科室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拟定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课。
7.组织护理系、护理专修科学生和实习护士的临床实习。负责讲课和评定成绩。
8.制定本科室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9.协助本科室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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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产科护士岗位职责
1.在科室护士长领导和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心理护理。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科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化验标本。 6.参加护理教学及科研,指导实习护士、护理员、卫生员、配膳员的工作,并协助开餐。
7.定期组织患者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患者意见,改进护理工作。
8.办理入院、出院、专科手术及有关登记工作。
9.在护士长领导下,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质器材、药品器具的领取,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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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时,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有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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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涂、刮、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二)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三)门诊病历的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四)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
1.新入院病员必须填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注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3.病历由实习医师负责填写,经住院医师审查签字,并做必要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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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病例讨论制度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己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有条件的医院与病理科联合举行时,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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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对于死亡病例讨论应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在科内进行,由各病区主任及病房组长主持,全体医护人员参加。
2.讨论应涉及:回顾患者发病整个过程及治疗经过,讨论死亡原因。 3.总结诊治过程中的经验及应该吸取的教训等。 4.死亡病例讨论内容用专用记录本记载。 5.在病历中“死亡病例讨论,设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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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孕产妇保健手册》运转管理制度
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制度,为的是加强管理,提高防治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围产儿死亡率和病残儿出生率。 1.从确诊早孕开始建卡,系统管理填至产褥期结束。
2.记录主要病史、体征及处理情况是孕产期全过程的病历摘要,包括开始时的建卡,填写在孕产妇登记册上。
3.凭卡到医院挂号就诊,每次作产前检查时均应将结果填在卡片上。 4.住院分娩时交卡,出院时将住院分娩及产后母婴情况填写完整后将卡交给产妇居住的基层医疗保健组织,街道卫生院接卡后进行访视。
5.最终将保健卡汇总送至县、区妇幼保健所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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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治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甲、乙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丙、丁类手术。
4.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乙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丙、丁类手术。
5.助理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丙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丁类手术。
考虑到人才梯队建设和后备力量培养问题,高年资医师(取得现有职称3年以上)可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完成高一类手术。对无主任医师的专业,科室可根据副主任医师技术水平状况,选择一位可以完成主任医师手术范围的副主任医师承担主任医师工作;若选择不出,不可超范围开展此类手术。
产 科
甲类手术:1.重危手术 2.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3.会阴三度裂伤修补术 4.子宫翻出复位术 5.妊娠合并症(心脏病、甲亢、血液系统疾病等) 6.剖宫产术
乙类手术:1.腹膜外剖宫产术 2.剖宫产子宫切除术 3.晚期妊娠子宫破裂手术 4.毁胎术 5.产钳术 6.剖宫产子宫肌瘤切除术 7.妊娠合并卵巢蒂扭转 8.附件切除术、肿瘤切除术
丙类手术:1.子宫裂伤修补术 2.臀位牵引 3.人工胎盘剥离术 4.臀位助产术 5.低颈剖宫产术 6.古典剖宫产术
丁类手术:1.会阴侧切及会阴侧切缝合术 2.会阴
一、二度裂伤修补术 3.古典式剖宫产术 4.引产术 5.胎头吸引术 6.常规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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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孕期检查制度
作好孕期检查,是作好围产期保健,防止妊娠期、分娩期发生各种并发症,保障母婴健康的重要环节。
负责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熟知业务。
1.产科门诊是接待孕妇就诊的第一线,环境应整洁、明快,给人以舒适的感觉。
2.孕期检查的时间,应从确诊为早孕开始,除行双合诊了解软产道及盆腔内生殖器官有无异常外,必须测量血压做为基础血压,检查心肺、测尿蛋白及尿糖,对有遗传病家族史或分娩史者应行绒毛培养或抽取羊水做染色体核型分析,以降低先天缺陷儿和遗传病儿的出生率。经上述检查无异常者,应于妊娠20周起进行产前系统检查,于妊娠26~3O周期间每四周检查一次,自妊娠36周起每周检查一次。
3.经过产科门诊初诊的检查,全面了解每位就诊孕妇的健康状况及与妊娠、分娩有关的情况,将这些情况详细记录于登记本及保健卡上,并将正常孕妇及高危孕妇加以筛选,分别进行管理。 4.将检查结果。包括血压、体重、子宫长度、腹围、B超测得的胎头双顶径值、尿蛋白、尿雌激素/肌酐比值(E/C比值)、胎位、胎心率、浮肿等项,填于妊娠图中。将每次产前检查时所得的各项数值,分别记录于妊娠图上,绘制成曲线图,观察其动态变化,可以及早发现孕妇和胎儿的异常情况。
5.复诊产前检查 复诊产前检查是为了解前次产前捡查后有无改变,以便及早发现异常。复诊前检查应包括:
1) 询问前次产前检查后,有无特殊情况出现,如头痛、眼花、浮肿、阴道流血、胎动出现特殊变化等,经检查后给予相应治疗。 2) 测量体重及血压,检查有无水肿及其他异常,复查有无尿蛋白。 3) 复查胎位,听胎心率,并注意胎儿大小,尺测耻上子宫长度及腹围,判断是否妊娠周数相符及有无羊水过多。 4) 胎儿及其成熟度的监护。
5) 进行孕期卫生宣教,并预约下次复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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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产后家庭访视及母乳喂养指导制度
1.产前检查时,要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方法告诉孕妇,并向孕妇宣传母婴同室的重要性,作好产前乳房准备。
2.病区设母乳喂养宣教室,护士长负责本病区的宣教工作。病区设兼职宣传员一名,由责任护士负责主管病人的宣教指导。 3.每周组织集体宣教一次,通过图片、录像、发放宣传资料、示范等向产妇及家属宣传母乳喂养知识,产褥期的注意事项及新生儿护理要点。
4.凡不能起床参加集体宣教应由宣传员每日到床头宣教,责任护士深入病室根据产后不同天数和产妇具体情况随时进行咨询指导。 5.设母乳喂养咨询电话解决出院产妇母乳喂养的咨询。
6.每一个产妇在出院前进行母乳喂养知识评估,了解产妇住院期间母乳喂养知识的掌握程度,不合格者重点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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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组织所进行的国际研究新观点认为:高危孕产妇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 1.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
所有的孕妇应在当地村卫生室(所)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建卡(册),建卡(册)时特别强调要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内、外、妇科病史。医疗保健机构在产前检查时必须做心、肝、肾、血液等内科病史的采集和检查,同时要认真做规范的产前检查和记录,早期 发现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
产前检查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见附表2)进行高危筛查,评分在l0~30分以上者到县级以上机构分娩。 2.高危孕产妇首诊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建档管理,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3.高危孕产妇逐级报告制度
村级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全乡(镇)高危孕产妇,及时将评分在1 O分以上者报县妇幼保健院,对高危孕妇进行动态管理;县级医疗机构定期报告给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动态管理。
4.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的乡(镇)卫生院;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定期下村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
5.高危孕产妇送转诊制度
负责转运的医务人员和接诊人员应有在转运途中初步急救的能力,转诊时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上级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果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