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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07:36: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办法

一、校外实习的意义与要求

1、校外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和提高学生专业技能的重要手段,是培养应用型和高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教学活动之一。为加强校外实习的管理,提高我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所指校外实习包括在校外进行的课程实习、生产实习、毕业顶岗实习、认识实习和参观。

3、学生在企业的校外实习应该做到与专业培养目标、校内实训教学及就业岗位具有关联性。各专业要加强内涵建设,做好学生校外实习工作。将校外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强化校外实习的管理。

4、各专业校外顶岗实习为必修课程,学生校外顶岗实习考核合格方能毕业。原则上要保证高职(高技)学生在校期间有不少于半年校外顶岗实习时间,要保证中职学生在校期间有不少于一年校外顶岗实习时间。

5、学生校外顶岗实习期间其身份既是学生,也是企业的准员工(或称实习员工),要接受企业与学院的双重管理。

二、校外实习时间安排

三年制高职的校外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两年制高技的校外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三年制中职的校外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第

五、六学期;其它校外实习根据各专业教学需要安排,不作统一要求。

三、校外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及各部门分工

1、校外实习由学院、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学院在三方中处于主导的地位,是一切活动的组织者,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是三方中最关键的一方。

2、学院根据情况安排院内教师对学生的校外实习进行管理,一般每名教师同时负责管理的学生应在30名左右(学生可分布在不同企业或公司)。学院可以聘请企业技术人员为学院的兼职实习教师,负责学生校外实习期间的组织管理、技能训练等工作。

3、校外实习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就业指导中心、各系(部)、学生处及实训中心分工负责。

(1)教务处:负责组织制定校外实习工作计划、审批学生校外实习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协调各教学环节及各部门的工作;组织调配或选聘校内外人员担任校外实习指导教师。

(2)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学生校外实习单位(校外实习单位应尽量与学生就业衔接);负责学院和学生实习企业之间的协调工作;学生离校时组织签订《校外实习保证书》;参与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的考核工作。

(3)各系(部):负责制定学生校外实习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负责校外实习的具体组织、落实以及学生校外实习期间的检查、对实习企业的走访、学生校外实习成绩评定和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的考核工作。各系(部)成立校外实习指导小组,负责各专业校外实习的具体管理组织,小组成员由系(部)领导、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专业教师及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系(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4)学生处:配合系部做好校外实习前学生的教育及实习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

(5)实训中心:配合系部制定校外实习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协助安排校外实习指导教师。

四、相关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各专业教研室在学生校外实习工作中的职责

1、制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及实习指导书

校外实习大纲是校外实习的指导性文件,是制订实习计划、组织实习和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须按教学计划及专业培养目标来制订,其内容包括:

校外实习的目的和要求;校外实习的内容和方法;校外实习的程序与时间安排;校外实习记录与报告撰写方法;校外实习的考核方式。

校外实习计划是按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现场条件拟定的实习执行程序。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地点、实习内容、实习时间及人员安排、实习程序安排、考核等。

2、制订校外实习质量评价指标。

(二)企业指导教师的职责

1、企业是学生校外实习期间的管理方之一,企业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的校外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

2、贯彻落实学院和企业合作制订的实习计划,具体落实校外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3、负责学生校外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

(三)学校指导教师的职责

1、协助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组织管理,经常性地与企业指导教师、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及时向系部或学院其它相关部门通报学生实习情况。

1)负责实习前动员,讲明实习目的、实习纪律。

2)负责对学生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素质教育。

3)管理方式采取现场管理、电话管理、在线管理等方式,做好与每一个学生的联系记录。

4)对分散的学生,除现场指导外,至少每周通过电话、网络在线与学生和企业各联系一次,掌握所有学生在企业实习的状况等信息资料。

2、指导实习。

1)指导方式:

指导教师定时、定点到工厂进行现场指导,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电话指导、在线指导等方式。

2)指导内容:

①结合实习单位的实习条件,同实习单位的主管人员,拟订出具体的实习进度计划。

②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讲明时间安排和步骤,提出做好实习记录和写好实习报告的要求,介绍实习单位情况和实习应注意的事项。

③与企业指导教师共同根据学生的实习岗位对专业能力、专业素质等进行指导。

④到企业给学生授课:按教学计划安排好教学,同时注重专业课教学与实习实践教学任务之间教学目标的置换。

⑤对学生实习进行考核:实习期间检查实习质量,与企业共同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考察,并给出阶段性考核意见。实习结束前,与实习有关人员共同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考核,写好实习总结。

⑥在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的同时,教师应深入企业生产一线,积累岗位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

3、校外实习、实训结束后应及时向所属系部和教务处反馈信息。指导教师要写出书面总结资料上交系部备案。

4、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工作,维护学生的利益,及时提醒学生工作中注意事项,帮助学生解决校外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5、指导学生撰写工作报告并做好学生工作报告的检查、批改、评价工作,做好学生实习工作鉴定。

(四)校外实习学生的职责

1、每位学生须从指导教师处领取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清楚实习目的和要求,并通过就业指导中心与学院签订校外实习保证书(附件二)。

2、校外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我院的学生,又是顶岗实习企业的一名员工,要服从企业和学校对校外实习的安排和管理,尊重企业的各级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

3、按照校外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学生毕业实习期间要经常与所属系部及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注意校园网上公布的与毕业生有关的信息,保证向主管老师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因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出现问题,其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5、在外实习期间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轻信陌生人,谨防上当受骗。

6、在企业实习期间,要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办事,严格遵守车间内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操作规程。

7、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必须经学院核实确认后,方可去实习。

8、离开原有的实习单位,另去其他单位必须同学校联系并得到学院的许可。

9、实习结束后,按时返校。

10、严格遵守请假制度。请假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经企业主管部门和指导教师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学生实习期间,集体住宿的学生,不得外宿。

11、尊重公司所有员工,虚心学习,搞好与实习单位员工的关系。

12、做好身份转换,调整好心态,对公司负责,对岗位负责,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3、认真完成好实习任务,用心钻研,注意将在学校所学知识和专业技能与岗位能力的转换,真正实现零距离对接。

14、认真做好实习纪录,写好实习报告(附件六)。

15、自觉维护学院和企业的集体荣誉。

16、自行联系校外实习单位的同学必须办理自行联系校外实习审批手续(附件三)。

五、考核与评价

(一)考核原则

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接受学院和企业的双重管理,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的工作过程控制和考核,实行以企业为主、学院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双方共同填写“校外实习成绩评定表”(见附件五)。

(二)成绩考核评定

1、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学生的一项校外实习任务可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岗位完成,企业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填写“校外实习考核表” (附件四),并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学生每更换一个单位或岗位,应填写一张考核表。

2、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企业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在每一个岗位,学生要写出工作报告,学院指导老师要对学生工作报告及时进行批改、检查,给出评价等级,做好成绩记录。

3、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进行的评价占总成绩的70%;学院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进行的评价占总成绩的30%。考核成绩和“校外实习考核表”、“校外实习成绩评定表”一并装入学生档案,其中“校外实习考核表”可以是多页。

4、校外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随下届学生重新实习,校外实习成绩不及格不予毕业。

六、校外实习指导教师有关费用结算规定

1、我院派出的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在外地指导学生期间,其费用按学院院字

[2006]65号《差旅费管理规定》报销,费用实行包干制,但必须提供住宿费单据,校外实习单位安排住宿的,报销时不报住宿费。

2、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在实习单位聘请校外兼职实习指导教师。各系(部)提供外聘实习指导教师名单并填写审批表(附件七),报教务处考查批准并报人事处备案,学院为实习指导教师发聘书,相关费用由学院与实习单位协商确定。

3、本院教师系列人员担任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在校外指导实习期间,每人每天按2.5标准课时计算课时量,并以此为依据发放课时工资。

附件一:校外实习教学计划(略)

附件二:校外实习保证书(略)

附件三:自行联系校外实习单位申报表(略)

附件四:校外实习考核表(略)

附件五:学生校外实习成绩评定表(略) 附件六:学生校外实习报告(略) 附件七:外聘实习指导教师审批表(略)

校外实习(实训)学生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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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安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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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实训实习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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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实训总结

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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