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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宣讲通稿(版)

发布时间:2020-03-02 17:58: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警示教育宣讲通稿

近年来,公司上下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市场经营环境和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紧紧抓住重组融合的契机,同心协力,艰苦奋斗,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中心,不断加大各项业务发展力度,逐步夯实经营管理基础,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与此同时,公司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有关要求,紧密围绕改革发展中心,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与纠风并重,扎实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公司的改革与发展。但是,由于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公司反腐倡廉工作仍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员工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单位还时有发生。据统计,2008年至2010年,司法机关已审结、处理的公司员工违纪违法案件33起,40余名涉案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受到党纪政纪处理。今年以来公司系统又有个别单位连续发生了数起违纪违法案件,有10多人先后被地方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仅严重地破坏了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败坏了企业风气,在社会和资本市场上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了企业形象,制约了公司的改革与发展,而且给涉案人员自身及其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付出的代价十分沉重,换来的教训极为惨痛。充分利用已经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

1 在全系统深入扎实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是推动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促进公司员工队伍建设、保障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不仅十分重要,而且非常迫切。

一、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特点

(一)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贪污(职务侵占)、挪用公款(挪用资金)等三类案件居多,其中受贿案件尤为突出。在33起案件中,受贿案有17起,占全部案件的51.5%;贪污(职务侵占)案有10起,占全部案件的30.3%;挪用公款(挪用资金)案有4起,占全部案件的12.1%。

(二)涉案人员主要是在公司经营管理及对外业务往来中拥有重要业务处臵权和人、财、物管理权的关键岗位人员。涉案人员中,有省、地市、县级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9人,省、地市两级分公司部门负责人13人,省、地市、县三级分公司关键岗位员工13人,非主业企业人员10人。其中,涉案的财务人员有12人。

(三)部分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在33起案件中,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共有10起,占30.3%;涉案金额最多的达782万余元。此外,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案件共11起,占33.3%。

(四)案件涉及到公司诸多生产经营重要领域及关键管理环节。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立项、工程承发包、施工管

2 理、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等环节,物资设备采购领域的选型入围、投标招标、合同签订、货款支付等环节,运行维护管理领域的代维工程承发包、工程方案制定会审、工作量核定、工程管理、工程验收以及网络运行监测、机房管理、运维口令和密码管理等环节,市场营销领域各类业务经销商、代销商的合作与管理等环节,增值业务领域SP商的合作与管理等环节,信息系统管理领域的信息系统平台和数据库管理等环节,财务管理领域的营业收入及收入账户管理、资金及资金账户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等环节,以及非主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及撤并改制管理等环节。

(五)违纪违法行为多样、手段隐蔽。有的处心积虑,通过“中间公司”、设立境外账户、收受干股、赌博、化整为零或“错时”受贿等隐蔽方式受贿,也有的在节假日期间以人情往来的名义小数额、多频次、长时间受贿;有的通过虚列工程、虚开发票、虚增成本等方式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并伺机贪污、侵占或挪用、私分;有的采用重复立项、签订虚假施工合同或虚假代维协议等方式套取运维资金据为己有;有的采用各种方式非法截留公司营业收入侵吞、挪用,有的采用伪造签名、涂改单据等方式虚报费用骗取资金;有的挪用公司账外融资款、“三产”资金、集资建房款、奖金发放余额用于自已、亲属或朋友从事营利活动;有的私自进入公司话费数据系统数据库,对话费数据进行修改,窃取公司话费;有的秘密设臵服务器并与公司网络连接,内外勾结非法经营国际长话业务牟利;有的利用熟悉通信线路的条件,

3 与外部人员结伙盗窃军用通信电缆。

二、违纪违法案件中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

深入分析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涉案人员私欲的恶性膨胀、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侥幸心理的存在,是导致他们违纪违法乃至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二是案发时涉案单位存在的基础管理薄弱,制度不完善或有制度不执行、监督不到位、权力缺乏制约等诸多管理漏洞,也给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一)涉案人员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金钱的贪占欲望恶性膨胀。一些人由于平常不注意政治学习和思想修养,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再加上受到复杂的社会环境以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理想和信念产生动摇,对金钱的贪占欲望恶性膨胀,并在这种欲望的支配下,突破道德底线,违背从业规范,甚至以身试法,以获取不义之财。在绝大多数案件中,我们都能看到涉案人员贪占金钱、追逐不法利益的身影,他们或者利用公司赋予的经营管理职权在对外业务交往中进行权钱交易、中饱私囊,或者大钻企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肆意贪污、侵占、私分、挪用或者盗窃公司资产,最终为自己的贪婪所害。原联通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徐述国受贿案就是最为典型的一例,徐述国于1999年下半年至2006年3月,在担任省分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招标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通讯设备采购、通信工程建设承包、

4 货款结算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51次收受21个单位和个人的贿赂累计人民币782.4万元,其中通过“中间公司”受贿412万元,通过境外账户受贿306万元,收受单个行贿人贿赂的最大金额为198万元,单次收受贿赂最多的是96.7万元,单次受贿10万元以上的达15次之多,其受贿时间之长、次数之多、数额之大、手段之隐蔽,充分说明其对金钱的贪婪欲望有多么强烈!2007年9月,徐述国被司法机关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赃款782.4万元,公司开除其党籍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法律意识十分淡薄。涉案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明知故犯,以身试法。多数涉案人员并不是不知法、不懂法,而是对党纪国法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最终在贪念的驱使下,在金钱的诱惑面前,不择手段谋取私利、攫取钱财。也正因为如此,有些人才会绞尽脑汁、挖空心思,逃避法律制裁。另一种是无知无畏,触犯法网。部分涉案人员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最终因无知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种情况在受贿和挪用公款(挪用资金)案中都有所反映。在多起受贿案件中,呈现出“节日腐败”特点,相关业务合作单位或个人为了谋取利益,多选择在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期间,以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为对象,通过请客送礼包括赠送小额礼金或购物卡、购物券等手段,来拉拢感情、建立关系、谋求关照或者表示感谢,一些人错误地以为这属于正常的商务交往和人

5 情往来,并不构成犯罪,便心安理得地受贿,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积小错成大祸,一步步地滑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如:山东省枣庄市分公司原副总经理翟爱民在长达9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为山东省某装饰集团公司等14家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并124次收受现金、银行卡、购物卡、茶叶券等贿赂,累计价值人民币47.8万元,最终被司法机关判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公司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挪用公款(挪用资金)案件中,有一些人则错误地以为挪用公款只是私自暂时借用一下,用完后就立即归还,自己不贪不占,至多算是违纪行为,没有想到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会构成犯罪,正是由于这种错误的认识而促使他们不计后果、逾越雷池。

三是存在侥幸心理。涉案人员在实施违纪违法行为时,普遍存在着严重的侥幸心理,有的自以为违纪违法行为比较隐秘、手段高明,不会被人发现,也有的以为自己与行贿人或同案人员之间有共同的利益关系,是“铁哥们”和“铁关系”,不会被人出卖,还有的以为自己的行为充其量只是违纪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不会受到惩罚。正是由于存在侥幸心理,导致他们胆大妄为、铤而走险、逾越法纪,实施了违纪违法行为。如:原联通淄博分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王金钟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账外融资款426万元,供其亲戚任职的淄博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资使用,2天后即归还了公司,案发后王金钟被司法机

6 关判决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公司给予其开除党籍、撤职处分。王金钟作为分公司财务部经理,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知晓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挪用公款的危害及其后果,但他却以为挪用的时间短,不会被人发觉,正是侥幸心理使他迈出了无法收回的一步。

涉案人员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案发时涉案单位对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员工的教育管理不到位。从了解掌握的情况来看,一些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不扎实,尤其是对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员工的教育存在死角,有走过场现象,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一些单位存在重业务、轻政治、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在用人上重视业务能力而忽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在管理上重视考核经营指标而忽视考核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等情况;一些单位对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员工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出现问题不能够及时发现,有的发现苗头不能够及时提醒,有的违反规定得不到及时纠正,有的犯了错误得不到及时处理。对这些问题务必引起足够重视,认真加以改进。

(二)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经营管理问题

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案发时相关涉案单位在经营管理方面,特别是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生产经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些管理漏洞,突出地表现为制度不完善、制度不落实、监

7 督不到位、权力缺乏有效制约等问题。正由于存在这些漏洞,才使得违纪违法行为有机可乘。

1.招标采购和工程发包管理 有些单位物资设备采购领域的选型入围、投标招标、合同签订、货款支付等环节以及工程发包工作中,存在公开招标覆盖面小、招标制度不健全、管理流程不完善、操作过程不规范的问题,尤其是对拥有较大决策审批权或建议权的领导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给权力寻租留下了操作的空间。如:原联通江苏分公司网络优化中心主任刘力平在担任南京分公司移动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施工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34万元,其中有27万元贿赂提前收受,数年后才为行贿人承揽室内分布工程项目提供了便利。刘力平之所以敢提前收受贿赂,正是由于他看到案发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中存在的管理漏洞,确信自己可以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刘力平最终被司法机关判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公司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工程建设管理 有些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委托监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等环节上,存在制度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程建设管理权过于集中等问题,被图谋不轨的人钻了空子。如:江苏省无锡市分公司市区营销中心原副经理姜龙宝担任原网通无锡市分公司网络运维部经理期间,在机房搬迁工程项目中重复立项,并与江苏省启东市某电信建设有限公

8 司内外勾结签订虚假搬迁合同,套取工程拨款人民币4万元,扣除需缴纳税款外,个人贪污人民币3.6万元。姜龙宝还利用职务之便,在网络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代维考核等工作中,先后11次非法收受江苏省启东市某电信建设有限公司等业务单位的贿赂人民币3.1万元及价值人民币3000元的购物卡。2009年12月,司法机关判决姜龙宝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江苏省无锡市分公司网络建设部原经理朱红,在担任原网通无锡市分公司网络部副主任、计划建设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兼企业发展部经理期间,利用负责网络工程建设及结算工程款等工作之便,先后22次收受施工单位贿赂人民币34.8万元,被司法机关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公司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此案中,朱红在通信网络工程反复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不但不追究施工企业责任,反而全额支付了工程款,暴露了涉案单位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监督缺位问题。此外,据了解,朱红在任计划建设部主任期间还同时兼任计划建设部线路建设中心主任,独揽了网络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施工管理、工程结算等权力,工程建设管理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制衡。

3.运行维护管理 有的单位在代维工程承发包、工程方案制定会审、工作量核定、工程管理、工程验收以及网络运行监测、机房管理、运维口令和密码管理等环节上存在不完善之处,对关键岗位人员监督制约不力,被涉案人员所利用。如:原网通江苏

9 省无锡市分公司网络运维部无线维护中心经理杨志滨,一人负责线路代维工程量的核定、监督与考核,网络线路迁改割接方案的制定、会审,运行维护工程的验收等多项职责,权力过于集中,手中的权力最终成为其谋取私利的工具,先后多次收受代维单位贿赂共计人民币7.8万元,被司法机关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万元,案发后杨志滨办理了离职手续。浙江省杭州市分公司网络建设部大客户项目支撑科员工蒋骁、王亚伦二人经事先预谋,由王亚伦联系话务批发供应商王某并提供1台服务器,由蒋骁利用其在杭州市分公司数据固定部工作期间取得的门禁卡,私自进入机房,秘密设臵服务器,非法与公司宝视通网络连接,与话务批发供应商内外勾结非法进行国际长途话务交易,获利22.4万元;分公司发现宝视通网存在异常国际话务流量并关闭国际话务业务后,蒋骁又采用上述类似方式,通过私接公司VOIP网,再次与话务批发供应商王某勾结非法进行国际长途话务交易,获利人民币99万元;蒋、王二人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最终,司法机关判决蒋骁、王亚伦犯盗窃罪,蒋骁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9万元,王亚伦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公司给予蒋骁开除党籍处分,并与蒋骁、王亚伦解除劳动合同。

4.市场营销管理 有些单位在业务经销商、代销商的合作与管理等环节上管理制度不健全,特别是在佣金管理方面不规

10 范,存在内外勾结恶意套取佣金、损害公司利益的现象。如:原联通江苏分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卢强,在负责销售IP卡的过程中,通过加大折扣的方式,为代理商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10万元和价值人民币19.5万元的轿车一辆。此外,卢强在担任财务部经理期间,还利用负责购臵财务软件之机,收受重庆某软件公司杨某的贿赂人民币29万元。最终卢强被司法机关判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罪所得人民币58.5万元予以没收,公司开除其党籍,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原联通河北分公司G网经营部副经理孙全良在担任石家庄分公司C网营销部经理期间,利用负责CDMA手机租赁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业务合作单位贿赂人民币5.5万元,被司法机关判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没收赃款5.5万元,公司给予其开除党籍及行政留用察看一年处分。据了解,该分公司在选择CDMA手机租赁业务合作单位时,没有经过招投标程序,而是由部门领导个人说了算,缺乏集体决策和必要的监督制约。

5.增值业务管理 在增值业务快速发展的时期,公司与SP商之间的业务合作大量而频繁,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处于不断探索并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有些单位在SP的选择、合作比例分成、业务管理和收入结算等环节上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尤其是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员工手中拥有较大的业务处臵权,再加上监督管理不到位,为权钱交易留下了可乘之机。如:原联通江

11 苏分公司增值业务部经理何涛在任职期间,钻了公司对SP的合作制度和管理流程不完善的漏洞,利用职务之便,为南京市某科技有限公司陈某等人接入短信业务提供便利、谋取利益,先后3次收受陈某以答谢费名义给予的贿赂人民币共计8万元,最终被司法机关判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万元(何涛在案发前已辞职)。

6.信息化系统管理 随着信息化支撑与管理系统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广泛运用,信息化系统各类平台及数据库的安全问题日趋重要。有些单位在这方面还存在着制度不完善、措施不落实、对关键岗位人员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存在一些隐患,并由此而产生了一些问题。如:原联通海南分公司信息化部开发中心主任符岗在将近1年时间里,利用对公司话费系统数据库软件升级的权限,未经公司许可,多次进入公司话费数据系统数据库,对话费数据进行修改,窃取公司的话费资源,并与代理商张某相勾结,将所窃取的话费全部充值到张某提供的两部手机号码上,每次充值话费2至3万元不等;张某根据符岗存进手机的话费进行销售,得款后按照约7%的比例从销售款中提成,然后将剩余的钱通过付现或转账方式交给符岗的姐姐符某;符某从中再收取约8%的提成后,将话费款转给符岗;期间,符岗采用这种手段,共窃取公司话费155万元,个人从中获赃127.6万元。司法机关判决符岗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公司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

12 7.财务管理 部分单位规章制度不落实,执行力不强,资金管理混乱,监督缺位,营业收入管控不严,存在管理漏洞,为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留下了空隙。如:原网通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分公司财务室主任邸国庆利用负责归集汇缴农村边远支局营业收入款项的职务之便,从其经手管理的邮政储蓄账户中先后5次挪用分公司营业款累计人民币142.8万元,用于个人炒股,邸国庆还采用类似手法贪污公款75.3万元,最终被司法机关判决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公司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多起案件中还暴露出部分单位存在“小金库”问题,“小金库”一旦巧立名目设立,企业资金就完全脱离了财务制度的监督和控制,极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成为少数人中饱私囊的中转站。如:原网通河南省郑州市电信实业公司线路分公司经理陈鸿毅等3人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中,涉案人员在该公司存续期间,不择手段地虚开民工费、虚列成本、私设 “小金库”,累计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其中有233万元被前后两任经理白文玉、陈鸿毅分别伙同经理助理李端阳贪污,128.4万元则以给员工发放奖金的名义私分。最终,司法机关认定李端阳犯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财产30万元,并处罚金2万元;陈鸿毅犯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没收财产30万元,并处罚金2万元;白文玉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公司给予陈鸿毅、白文玉、李端阳

13 开除党籍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除上述方面问题外,还有两个现象需要引起特别关注。一是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向地市、县级分公司下沉的趋势。33起案件中,发生在地市、县级分公司的案件有24起,占72.4%,其中有1个地市级分公司及其下属县级分公司发案6起,反映出部分地市、县级分公司管理粗放、执行不力、监督缺位以及权力缺乏制约的问题较为突出。如:原网通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分公司经理冯景艳任职期间,通过“自营工程”、“兴办三产”等手段,套取企业资金,私自设立“小金库”,并伙同他人对账外资金大肆侵吞和挪用。其中,冯景艳伙同旗分公司会计邢洪波、出纳李国辉侵吞账外资金66万元,伙同1名副经理挪用账外资金13万元用于个人购买房屋,此外,经冯景艳决定,给旗分公司10余名管理人员以发放奖金的名义,私分账外资金20.6万元。冯景艳被司法机关认定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公司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二是部分非主业企业基础管理薄弱,尤其是在面临重组、改制及撤并的时候,存在流程不严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诱发违纪违法案件甚至是集体贪腐窝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原河南省郑州电信实业公司副总经理丁继平、张向武、朱培春及财务部经理冯爱荣、出纳龚宏、经营部经理苏军、工程部员工宁伟利等7人贪污、挪用公款案中,丁继平等人在公司撤并期间,竟然明目张胆地召集会议,研究部署“弄点钱分分”,尔后相互勾结,采取虚

14 列工程、虚开工程发票等手段,套取资金1400余万元,并伺机结伙或分别从中贪污、挪用500余万元。最终司法机关判决丁继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张向武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朱培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冯爱荣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苏军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宁伟利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龚宏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公司分别给予丁继平、张向武、朱培春、冯爱荣、苏军、宁伟利开除党籍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龚宏劳动合同。办案人员总结分析此案时说,原郑州电信实业公司在撤并过程中暴露出的审计监督制度的缺失、财务管理的混乱,以及涉案人员敛财的肆无忌惮和法律意识的淡薄,都让人“触目惊心”。

除了33起司法机关已经查处审结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经营管理问题之外,在司法机关正在查处但尚未审结的其他案件及和集团及相关分公司自行查处的违纪案件中,还暴露出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着一些其他问题。主要是:

1、在运行维护工作中,随着公司网络规模的逐步扩大,基站数量日益增多,由此而发生的基站租赁费用及电费支付数额逐年增加,个别单位在基站机房租费及电费支付管理中存在管理粗放、工作不规范现象,被极个别人利用,内外勾结套取公司租费和电费。

2、在集团客户业务发展

15 过程中,公司为了加大业务发展力度,出台了相应的促销政策,个别单位在促销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管理漏洞,被个别人利用,从中截留、侵吞公司促销资金。

3、在营业厅营业管理工作中,个别单位营业管理存在漏洞,营业工号管理不严谨,被营业厅营业人员利用,私自办理公免电话并侵吞话费。

4、在客户信息管理方面,个别单位有权查询了解客户信息的相关部门员工违反客户信息保密管理规定,私自查询客户信息并出卖给私人调查公司进行牟利,造成不良后果,暴露出相关单位在客户信息管理中存在着一定漏洞。

5、一些单位少数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在违反廉洁从业相关规定,自已开办公司或通过关联公司与公司发生相关业务往来,进行牟利的问题。

三、违纪违法案件给予我们的启示

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的事实告诉我们,公司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务必始终高度重视并且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切不可因快速发展而有丝毫懈怠。公司要实现跨越式发展、达到“三分天下有其一”的宏伟奋斗目标,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塑立良好的企业风气和企业形象,增强广大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支撑。各单位要以这次集团公司统一部署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刻吸取已发生案件的教训,认真查找反腐倡廉薄弱环节和经营管理漏洞,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大力提升企业管控水平,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各单位要针对员工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各种思想认识问题特别是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搞好这次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员教育相结合、反腐倡廉教育与其他重点工作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突出抓好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以及县级分公司的教育管理。要教育他们牢固树立法律纪律意识、廉洁从业意识、接受监督的意识以及关键岗位的高危风险意识,切实增强是非面前的辩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勤勉敬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要切实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正确对待手中的职权,做到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企业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绝不能一味追求个人利益,更不能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之上,不择手段地追求非法利益;要恪守中国联通《员工职业道德守则》和《员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中规定的基本行为准则和刚性要求,做到为人诚信守法,工作尽职尽责,杜绝弄虚作假,自觉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自觉承担防范风险的责任,自觉抵制舞弊和商业

17 贿赂行为,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和保密规定。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要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执行公司各项规章,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绝不能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挖公司墙角。在此,要特别提醒大家注意四点:一是在与相关业务合作单位往来的过程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业务合作单位为了取得优势、谋求利益,往往会千方百计地对各级管理人员特别领导人员进行拉拢腐蚀,传统意义上的请客送礼自不必说,他们甚至会打着各种旗号大肆行贿,包括利用逢年过节、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机会以各种名义赠送礼金、礼品、购物卡或购物券,对此要保持高度警惕,自觉予以抵制,实在难以推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公司,切不可以为这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而坦然接受,否则天长日久必出问题。二是要正确对待亲情和友情。亲情和友情对每个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情感,我们应当重情讲义,但要遵循一个度,那就是不能逾越党纪国法和公司规章,否则就会为情所困、为情所累。在已经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就有数起案件的涉案人员为了亲情和友情而违纪违法,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其中的教训我们应当充分吸取。三是坚决摒弃对于违纪违法行为的侥幸心理。俗话讲“纸里包不住火”,切不可以为自己与行贿人有着利益关系、是“铁哥们”和“铁关系”而收受贿赂,或者以为自己的行为隐秘、

18 手段高明而钻取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漏洞违纪违法,侥幸心理会害死人。四是要经常算一算违纪违法得不偿失的“七笔账”。一算“政治账”,违纪违法轻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重则被定罪判刑、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在政治上自毁前程;二算“经济账”,违纪违法获取的不义之财不仅会被追缴,还会被判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经济上得不偿失;三算“名誉账”,违纪违法会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一个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让自已的名誉从此扫地;四算“家庭账”,因违纪违法将给自己的亲人在精神上带来巨大的压力和痛苦,甚至是“天隔一方”、“妻离子散”,失去正常的家庭生活;五算友情账”,因违纪违法会让自己的亲朋好友渐渐疏远,而基于利益关系的朋友则更会很快将你抛弃;六算“自由账”,因违纪违法而被判刑入狱将失去人生自由,而自由的份量不说大家也都知道;七算“健康账”,因违纪违法将从此背上沉重的心理负担,未被查处前终日担惊受怕,被查处后则留下终生懊悔,以至于影响身心憔悴、损害健康。

(二)进一步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要针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运行维护、信息系统、市场营销、业务合作和财务管理、资产处臵等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流程,加强监督,强化执行,着力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风险的能力。公司重组融合以来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和

19 流程虽已日趋完善,但在落地执行中还存在不到位之处,要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制度执力,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尤其要确保相关制度在重点领域和基层单位的落地到位。要强化对决策环节的管控,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本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标准和决策规则、程序,严格规范运作,防止“一言堂”,搞“个了说算”,促进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要强化对执行环节的管控,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合理设臵岗位,明晰职责界面,落实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的规定;要积极开展廉洁风险防范工作,分专业深入查找重要岗位权力运行中的每一个风险点,采取切实管理措施,努力降低生产经营中的廉洁风险;强化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选任,制定和实行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要强化对薄弱环节的管控,规范县级分公司基础管理,尤其要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资金预算过程管理和分析预警,深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营收资金的全程、全额管理与监控,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要进一步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坚持纠正违规问题与整章建制相结合,探索建立“小金库”问题的长效治理机制。在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堵住旁门歪道的同时,要打开前门,进一步探索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机制,引导广大员工通过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来获取合法经济利益。

(三)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要切实加强组织监督,严格执行述廉议廉、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廉洁承诺、函询和领导人员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地市、县级分公司领导人员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要加强群众监督,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厂务公开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完善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制度,推动厂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审计监督,围绕保证公司经营效益和效率性、财务和信息真实准确性以及法律法规遵循性的内控目标,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和内控评审工作,拓展审计内容,加大审计力度,强化后续审计,认真监督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强风险与法律监督,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检查、监测和风险评估,持续推进制度优化和流程再造,增强风险防范和管控能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工作,强化合同精细化管理,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要加强业务管理部门职能监督,针对生产经营的薄弱环节,加大检查指导力度,适时组织重点抽查、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强化业务系统的纵向监督,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决策、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要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强化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决策部署和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公司执行力的提高;加强对重大项目、重要经营活动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过程监督,防范违规违纪;对违纪违法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及时纠正和制止违规违纪行为,防止“小

21 疾酿成大病”。要坚持和完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纪检监察、审计、风险与法律及业务管理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协调配合,提高监督整体效能,健全公司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领导班子要认真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做到生产经营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做到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要负起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在管好自己的基础上带好队伍,既要带领所属部门和员工全面完成经营管理工作目标,又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关心、爱护的角度出发,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员工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反映突出的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做好责任分解和责任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所属单位和员工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及多次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22

宣讲通稿0

宣讲通稿1

安全警示教育宣讲体会

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材料

党代会精神宣讲通稿

中学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资料

公司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宣讲活动

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版]

温梁小学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资料

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宣讲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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