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
校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
承诺书
项目名称:所在学院:
项目级别:
为确保我校校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承诺遵守以下条款要求:
1.严格按学校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在项目经费使用上做到专款专用;
2.每学期末向教务处教学科提交《陕西师范大学校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度报告》,按照学校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如期提供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相关材料;
3.因主观原因致使项目无法执行者,项目组根据实际情况退回全部或部分资助经费;
4.研究成果需要按技术秘密进行保密的,项目组应制定具体方案并报学校批准;
5.凡研究工作有发明创造,经学校科技处审查符合条件的,可由科技处协助申报专利,以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学校的合法权
益。
本承诺书由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签字并经教务处确认后生效,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指导教师(签字):
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0年月日
说明:1.将承诺书下载后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签名处一律用笔书写,
打印无效,于11月26日前报送到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
2.本承诺书是项目管理和经费划拨的依据,未按时提交或未填写承诺书的项目学校将取消其立项资格。
。
《陕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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