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股份制草案
组建事业部
发起人(公司老总)设定投资总额,老总实际出资占51%~70%,余额部分由项目部成员按职位高低分摊,基本比例为2比1,即中高层管理者为2,其他管理者为1。
假定出资总额1000万,老总出资700万,参与投资20人,中高层为5人,其他管理人员15人,余额300万均分为25份,每份额度12万,各出资人按份额认购。
该股份记名,不可转让,发起人无限回购,回购额按回购当月项目部财务部报表总资产额测算。
该股份享有分红权,不享有决策参与权。分红方式按财务年度,当年纯利的50%按出资认购比例现金分红,余50%纯利作为事业部来年再投入资本,每年往复,直至事业部停止运营财务结算。
事业部成员辞职不参与当年分红,辞职当月强制回购结算。 事业部成员被发现重大过失或造成事业部重大损失,发起人可对其进行强制回购。
《模拟股份制草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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