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心理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组织性质
学生会设计策划部是学院团委、学生会领导下主管大学生心理安全的部门。心理部是大学生在大学阶段健康学习的重要保证,一个学生良好精神状态的与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前期心理预防觉察工作是否到位,是否能及时做出很好的心理危机干预政策。所谓“好的预防是避免隐患的发生”我们肩负着这样的使命的同时,心理部积极支持其他部门的活动,联络其他各部门,与其他各部门共同建设学生会这个大家庭。
工作宗旨
责任、服务、务实、创新。奏响主旋律,丰富活跃大学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反映我校最新动态,树立我校良好形象,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为宗旨。围绕“实际行动迎评促建”,以及“建立互动开放有序的校园环境”为工作方针。
第二章 部门设置
我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暂缺)此外我部门有活动组,联络组,培训组三个职能各不相同的组别。各组之间要协调统一大学生心理健康培训,以及后续活动宣传、协助其他部门开展活动和做好活动前期的宣传工作。
一、成员组成
部门每学年都有会对外招纳新干事,每学期干事通讯录依据本学期实际干事名制定。
二、成员的基本权利
1.依据本章程规定的程序,讨论和解决本部的重大事项。
2.对本部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
3.成员有权参加本部所举办的各项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4.成员有退出本部的权利。
三、成员的基本义务
1.执行本章程,执行本部门决议,完成本部门交给的各项宣传及其他任务任务
2.维护心理部的各项荣誉,对有损心理部名誉的行为和言语有义务给予制止及纠正。
3.时刻记住自己不仅是部门的一员,更是学生会的一员。各成员有义务维护学生会
各项名誉,履行学生会的总章程,积极配合完成学生会其他部门及中心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工作制度与职责
一、组织制度
第一条:理部成员向部长负责;部长向指导老师、学生会主席负责。
第二条:行例会制
1、本部门每周开一次例会(例会备有相应的会议记录)每学期校会会召开全体例会,心理部全体成员均需到场。
2、例会参加人员有:心理部部长、副部长以及心理部全体全体成员。本部例会由部长、副部长以及心理部全体成员参加。
3、心理部成员在部内会议时不得无故缺席。
二、工作原则
第一条:节流开源、节省材料、废物利用,妥善保管好资源
第二条:团结协作。
第三条:工作须具有透明度,实行干部责任制。
三、工作纪律
第一条:自我牺牲精神,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
第二条:格遵守大学生守则及学校有关规定,确处理学习与工作,个人组织之间的关系学兼优,全面发展。
第三条:成员必须积极参加部门内的各项工作,按时按量完成任务,工作中不得出现徇私舞弊现象。严格遵守和履行设计策划部考核制度,括成绩、出勤率、海报份数等。
第四条:理健康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履行好工作职责,理好当日的大小事务,人员应热情招待,时传达相关事宜,好值班记录及宣传用品借用登记。
四、干部职责
第一条 部长职责
1.心理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部长要协调好与其他各部门的关系,加强与他们的沟通,解宣传中;海报制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切实理解活动宗旨。
2.定期召开例会,负责合理统筹安排部里人员在任务中的分配。在保证及时完成任务的前提下,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展示自己,发挥创新精神,把任务做的新颖出色。 3.在工作中,注意培养心理部内部人员的集体责任感和团体精神,让每个人通过工作,了解如何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注重集体的智慧,到锻炼自己的目的。
4.负责统筹应变突发状况:如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理等做到沉着冷静,有条不紊。
5.切实做好本职工作,脚踏实地地做事,为部里干事做好榜样。切不能高高举上,颐指气使,应当树立很强的责任感,融入群体当中,与大家同甘共苦,共同做好宣传工作。
6.工作之余,必须处理好与学习的关系,不应当舍本逐末。
第二条 干事职责;
1.始终以脚踏实地的态度积极努力的工作,不消极怠工,不敷衍了事。
2.准时参加例会。
3.在工作过程中,不满足于已有的成绩,应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创新精神,把工作做的新颖出色,从而培养锻炼自己的能力,形成自己的风格。
4.注重处理与部里人员和协会内部人员的关系,学会吃苦和忍耐,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5.相信自己的能力,但是不狂妄自大,要学会欣赏他人,学会与人合作,注重团体精神。
6.必须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争取在高效出色的完成宣传任务的同时,不耽误自己的学业,以既锻炼自己的社会工作能力,又不忘学生的本职。
五、奖惩制度
第一条
1、对于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者,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例会上给予表扬,表现最突出的人将被评为本月“校学生会优秀干事”。
2、而对于消极怠工者,将不得不离开心理部,失去与大家一起工作又锻炼自己的机会。将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处罚。 第二条
1、对违反心理部考核制度的成员(考核制度另附)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1、成绩十分差,有挂科者,在全体例会中提出点名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