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考勤室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办法
1、值班人员主要负责矿灯收发、产量统计、监督煤炭数量及质量、出入井人员考勤、接听传达井下电话、按时认真的填写各种记录工作。
2、矿灯在充电过程中,应经常巡查每个灯架的电压、电流的变化情况。经常切换显示屏观察每台灯架运行情况。
3、矿灯房严禁其他人员进入,收发矿灯、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必须由值班人员统一发放,违者罚款20元。
4、搞好充电架、矿灯、灯房的卫生,卫生搞得差的,罚款20元。
5、交班人员必须将本班灯架的运行情况、矿灯的检修情况、以及自救器、识别卡收发情况及其它注意事项向接班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6、产量统计必须准确无误,对当班出来的产量各值班领导进行抽查,如有误差,必须及时核对查明原因。
7、发现值班员零点班不起床统计产量及不检查煤质和数量的,造成数量有误的,罚款30元。
8、值班员对煤炭数量及质量必须严格把关,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和值班领导联系。
9、及时接听井下电话,问清井下人员打电话地点及内容。并及时传达电话内容给相关人员。如有电话未接、误传电话内容情况,一次罚款20元。
10、接听电话语气要平和,交谈中如有语言冲突的,值班领导查明原因并处罚。
11、如有井下上班人员反映电话无人接听,不传达电话内容的,造成损失,视情节大小严重性给予20—200元罚款。
1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考勤表,做到时间准确无误。
13、责任心不强,使矿灯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14、值班人员在上班时间内有串岗及在外逗留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造成矿灯丢失及影响作业人员正常出入井的,罚款50元。
15、早班入井高峰期时检身人员协助矿灯室发放矿灯及自救器。
16、本管理办法自2014年3月13日起严格执行。
2014年3月13日
调度室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办法
1、值班人员主要负责产量统计、监督煤炭数量及质量、接听并传达井下、地面电话内容。
2、产量统计必须准确无误,对当班出来的产量各值班领导进行抽查,如有误差,必须及时核对查明原因。
3、发现值班员零点班不起床统计产量及不检查煤质和数量的,造成数量有误的,罚款30元。
4、值班员对煤炭数量及质量必须严格把关,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和值班领导联系。
5、及时接听井下电话,问清井下人员打电话地点及内容。并及时传达电话内容给相关人员。如有电话未接、误传电话内容情况,一次罚款20元。
6、搞好调度室的卫生,交班人员卫生搞得差的,接班人员及时和值班领导查看并罚款交班人员20元。
7、接听电话语气要平和,交谈中如有语言冲突的,值班领导查明原因并处罚。
8、如有井下上班人员反映电话无人接听,不传达电话内容的,造成损失,视情节大小严重性给予20—200元罚款。
9、值班人员在上班时间内有串岗及在外逗留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0、本管理办法自2013年8月1日起严格执行。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