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刘京涛,男,汉族,住址: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王京镇东建阳村后街东7排门牌10号。 申请事项:
申请对假肢价格、安装费用、使用年限、更换次数、日常维修保养费用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曹雪松、潘正敏、闫占有、车广明、赵艳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左大腿被截肢,需要安装假肢恢复部分生活自理能力,残疾辅助器具费是将来必然发生的费用,为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提出鉴定申请,请准予!
此
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残疾辅助器具鉴定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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