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红兴隆通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常永富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2007年度施工生产计划的安排,决定将宇阳小区住宅楼c座给排水及采暖专业分部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852农场宇阳小区住宅楼c座工程
第二条 专业承包的工程内容和范围:
1、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的所有内容,包括空洞预留、管道制作敷设、水暖器具的安装、管道的防腐保温、管道阀门的严密性、强度试验使用功能的调试,水暖工程的系统试验。施工范围是室内给排水、采暖及室外雨水管。
2、水暖材料、机具的装卸、运输及作业场地的清理。
3、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的安装维护及最终拆除。
第三条 工期与定员:
1、开工日期:2007年4月 1日
2、完工日期:2007年6月15日
3、定员人数:5人
第四条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为人工费包干。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和设计要
求及材料消耗量定额控制材料使用,实际超耗材料由甲方供给,乙方自行承担费用;节余价值二八分成。
第五条 承包人工费的结算、支付方式及保修:
1、承包人工费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5元计算。
2、支付方式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分三次以现金结算。
第一次支付在主体结构六层现浇板封顶后,支付承包人工费总
额的20%,
第二次支付在住宅楼c座竣工验收后,支付承包人工费总额的
50%,
第三次支付在2007年12月30日前,支付承包人工费总额的
25%,
其余5%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
3、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为保修期。在该期间水暖分部工程所发
生的各种问题乙方均应在2小时内赶到无偿修理。如果乙方在
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未来人修理,甲方可以代为维修,所发生
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第六条 双方责任:
甲方:
1、组织实施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协调现场的工作关系。
2、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实
施对工程质量、成本、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
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承包人工费。
4、及时提供图纸、水暖施工材料及施工用电。
乙方:
1、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遵守甲
方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操作规程及施
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约定的标准,进度和工期达到施工组织设计和合同的
要求。
3、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操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负责水暖施工所有的机具。
5、工程交工验收前,负责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材料保管、
成品的保护。
6、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具有上岗证书。
第七条 施工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的质量管理目标是垦区优质工程。水暖施工质量必须符合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23/711-2003)的合格规定。
2、施工过程中,每一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必须按照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专检,最后再由监理人员参加的联合检查验收的程序,每次检查验收都形成书面的验收记录(该记录是结算的重要依据)。验收不合格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合同约定,不及时支付承包人工费。
(2)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情况。
2、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 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担承包人工费的
5%的违约金。
(2) 返工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施工工期拖延.每拖延一个日历天,乙方承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
(4)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其他
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造成材料供应和停水停电,可由甲方安排另外工作,费用由双方协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承包人工费结清之日失效。
甲方:红兴隆通达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
电话;
签约地点:乙方: 代表: 电话: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