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每台电梯应建立单独的安全技术档案(以下简称档案),不得与其他设备资料混装。
2、档案统一由公司妥善保管,人员变动时不影响档案的保存。
3、档案应有目录,对文件的名称、数量及保存年限详细记录。
4、需要调取档案查阅时,应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马上归还,管理人员应清点文件数量,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5、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2)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3)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4)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报告、应急救援演戏记录;
(5)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6)设备运行故障与记录。
6、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戏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长期保存。
7、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17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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