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儿童医院
护理人员培训及考核奖惩制度
为加强我院护理团队建设,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提高护士业务素质,杜绝护理差错,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调动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证临床护理安全,护理部参照《护理人员培训制度》,《院内三基三严训练制度》,《护士规范化培训》等相关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护士业务学习及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原则
夯实基础,注重实践原则;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原则;分类考核的原则;考用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N0、N
1、N2及N3级护士,实习护士。
三、考核内容
(一)基础理论
培训内容主要为《护理学分册》《儿科护理学》《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核心制度、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及临床病例。
(二)基础操作
基础护理操作及专科技术操作。
四、培训考核方式
针对不同层级护士,以理论与实践技能作为考核总体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科室组织培训
由各科室护士长组织安排本科室护士培训。
(二)医院组织培训
由护理部、内训部组织安排各科护士长、各科派出进修人员对全院护士进行培训。
护理部、内训部通过笔试、实际操作等方式对护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记录在档,并与晋级、评优挂钩。
五、业务培训及考核制度
(一)培训及学习形式
1、护理部、内训部负责组织全院性业务学习。凡院内组织的各种培训及考核,在规定范围内的护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或找人替代,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护理部、内训部请假。无故缺席人员,处以500元/人/次罚款。
2、护理部、内训部有计划的完成护士岗前培训、护士层级培训、专科护士培训、护理管理人员培训。
(二)考试考核制度
1、N1级护士每季度集中进行院内培训1次,由护理部、内训部统一安排老师讲课;自学3次,由护理部、内训部划定学习范围,并根据每次学习内容考试3次。
2、N2级护士每半年集中进行院内培训1次,由护理部、内训部统一安排老 师讲课;自学2次,由护理部、内训部划定学习范围,并根据每次学习
内容考试2次。
3、N3级护士每年度集中进行院内培训1次,由护理部、内训部统一安排老
师讲课,随堂考核一次。
(三)奖惩制度
(1)每次考试满分人员给予100元奖励。
(2)对于考试违纪人员,如警告无效,则取消当次考试资格,成绩计零分。 (3)70分为理论考试合格分数线,不及格者处以500元罚款/人次,并需参加补考。
(4)每次考试以科室为单位,计算参考人员平均分,成绩优异的科室及个人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5)年终将考试成绩、参加培训次数,进行汇总排出名次,前三名科室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6)担任全院性业务培训的授课者给予奖励。
哈尔滨市儿童医院
护理人员培训及考核奖惩制度细则
为了明确考试考核意义,贯彻《哈尔滨市儿童医院护理人员培训及考核奖惩制度》,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对于在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团体及个人现作出如下奖励细则:
1.对于同级别护士人数在11人以上(含11人),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科室,取成绩的前三名予以奖励500元。
2.对于同级别护士人数在6-10人,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科室,取成绩的前三名予以奖励400元。
3.对于同级别护士人数少于6人的科室,不计算平均分数,只奖励个人满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