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美容美发技能大赛规程
一、竞赛标准
本届大赛主要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美容美发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基本要求,以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四级(中级)的技能要求为依据。
二、参赛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美容美发及其相关专业的2008年度在籍学生。参赛不分年级、年龄和性别。
三、参赛报名
(一)初赛组织
1.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委)负责组织当地选手报名及初赛工作
2.本次大赛采取团体报名方式。 首先由各职业学校向所在省(市)教育厅(教委)报名,经所在省(市)比赛选拔后,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3.各省参赛选手不得超过10人,选手所需模特自行解决。
(二)报名要求
1.美发类参赛选手必须申报两个项目,其中,男士有缝推剪吹风造型为必选项目,选手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申报一项。
2.请各省代表队将报名表(附件
2、
3、4)、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在校证明及免冠正面大1吋照片2张一并寄至大赛筹备处。上述材料不齐和超出报名截止日期的选手不予报名。
四、竞赛细则
(一)美发技能竞赛细则
1.男士有缝推剪吹风造型
(1)模特必须穿西装,赛前头发是湿的并向后梳理,顶部发长不少于7厘米,边线发长超过发际线。
(2)推剪三茬,底茬清晰、中茬均匀、上茬齐均无长短,色调柔和清新。
(3)分头路,吹风梳理发丝流向自然合理,头路轮廓丰满。
(4)允许使用所有推剪和造型工具及发胶以外的饰发品。
(5)推剪40分,梳理40分、造型20分。
(6)比赛时间:推剪15分钟,吹风梳理20分钟,只能单独使用。
2.女士长发晚宴造型
(1)只允许使用模特本身的头发做造型,要求新颖别致,主题突出,既具民族性又具现代感。梳理50分
(2)发丝亮丽流畅,造型高雅、端庄,发体高度不得超过模特面部的2/3。造型50分
(3)允许使用1或2个发饰,搭配要协调,具有实用性和流行性。
(4)比赛时间30分钟。
3.标准卷杠(教习模特)
(1)现场发教习模特。
(2)排列整齐划一实用性强。
(3)发卷厚薄一致,发丝清晰光亮不窝尖。
(4)发杠不少于60根,每少一根扣2分。
(5)比赛时间20分钟。
4.女士剪吹中长翻翘(教习模特)
(1)现场发教习模特,当场修剪,发式长短不限,层次清晰。
(2)吹风梳理发丝光泽流畅,外翻自然,勿喷彩胶。
(3)修剪30分,梳理30分,造型40分。
(4)比赛时间40分钟。
(二)美容技能竞赛细则
新娘妆
1.妆面构思新颖,体现潮流,设计意图明确,主题突出,体现个性,突出纯真美丽;
2.化妆粉底现场完成,粉底要求均匀,突出皮肤质感,眉型、眼影、唇红,腮红等符合脸型特征,色彩搭配合理,层次过渡衔接自然,妆面干净,五官轮廓清晰,比例协调,立体感强;
3.发型、妆面、服饰、色彩搭配协调,与设计意图相吻合,真假发均可;
4.化妆技术60分,整体效果40分。
(三)大赛通知和技术文件等内容请查询教育部网站:http://。
五、奖项设置
参赛选手奖
每个竞赛项目设奖项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前三个奖项数量占本竞赛项目参赛选手人数的比例分别为10%、20%、30%,其余为优秀奖。
六、报名时间
大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10日,我们将以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
动放弃。
七、参赛费用
1.本届大赛不收报名费;
2.需要教习模特的选手,在报名表中注明,每个单价120元,费用由选手自理。组委会统一购买,教习模特费用需在报名时一次付清。
3.大赛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大赛期间的比赛场地和必要的交通等,由承办单位提供。
4.大会提供的电源插座设在工位地板上,请各参赛选手注意风筒线长度,估计不够长的要带插线板。
八、联系人
专业联系人:黎家信、张有旺
联系电话:13311661199,13601354194
组织联系人:张建敏、蔡妍
联系电话:010-66097867,66096253
会务联系人:张晓梅,白玫
联系电话:13752451280,13920473783
传真:022-27127532
E-mail:zxk@hpjy.edu.cn
邮政编码:3000
41九、申诉与仲裁
在比赛中若发现问题,应由领队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陈述。指导教师、选手和工作人员不得与大赛评判人员直接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