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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02:19: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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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教育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及营养餐责任追究制度

(一)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若采购购买了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等食物或动物及其制品,将追究采购员的责任。

2、不符合卫生标准,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及掺假、仿造的食品进入到库房,将追究库管员的责任。

3、若有毒、有害或被有毒有害食品污染的食品以及不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到食堂(小卖部)或操作加工间,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将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销售到师生员工中,可能对师生员工的健康造成危害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若生、熟不分造成交叉污染,餐具、容器没有洗净、消毒,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操作员的责任。

6、没有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造成消化道传染病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将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7、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消防知识、设备安全防护知识、急救知识、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造成人身伤害及事故的将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8、在工作期间未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留长指甲,戴手饰或染指甲、吸烟;餐具未按一洗、二刷、三清、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不管是过渡承包食堂、小卖部或是引资建设的食堂、小卖部或学校自办的食堂、小卖部,其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学校,学校校(园)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者是直接责任人。若不履职尽责,玩忽职守,出现了食物中毒事故将追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责任,按责任大小追究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行政与法律责任。

(二)营养餐责任追究制度

1.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营养餐责任人要做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 ①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未张贴上墙、制度未专档存放。

②各项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不力。

③未配备食品专用储藏室,储藏室、食堂操作间杂乱。

④储藏室无防鼠、防蝇、防火、防盗、防破坏相关措施。

2.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营养餐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或撤职等行政处分

①确定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名单过程中,不按文件规定核定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的。

②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学生丢弃、浪费营养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对学生浪费食品的行为处理不当,经媒体曝光,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抹黑,造成恶劣影响的。

3.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相关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①对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套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造成一定影响的。

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账务管理上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对因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严重卫生安全事故的。

二、食堂食品留样与试尝制度

一、为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食堂必须坚持食品留样与试尝制度。

二、每餐每样食品至少取100克分别存放在清洁的容器里(不能用餐盘),保存时间为48小时。

三、留样食品应放于有盖子或食用薄膜封口的容器内并分类标签,不能混装,存放于专门的冰箱内。

四、留样食品应分早、中、晚三餐,每餐存放一格,48小时后,无师生发生食物中毒现象才能处理。

五、食品留样应专人、专管并做好记录,以备查验。

六、供餐前30分钟,安排人员试尝当餐所供应的所有食品(注意:一样食品一个试尝人,不能几样食品都是一个试尝人,否则试尝出了问题,不知是那一样食品有问题),如无异常,才能向师生供应;试尝后,试尝者在记录本上签字。

三、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一、轻微食物中毒

1.及时救治中毒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详细讲述事情发生经过。

2.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安抚好其他轻微的中毒者,并立即与医院联系,送往治疗。 3.保护现场,关闭有关通道门,控制员工和外来人进出、接触,通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4.进行内部清理,并由部门负责人寻找中毒原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 5.留样食品及留样记录备好送有关职能部门化验、检查。

二、重大食物中毒

1.立即停止食物销售供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并向卫生和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报案,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抢救。

2.封闭内部通道,关闭大门,不准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准备好员工健康证及食品留样记录、留样食品。

3.保护好现场,进行内部清理,寻求中毒原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并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问话。 4.化学性食物中毒要追究原料来源源头,看是否是人为破坏,并对所有现场人员进行现场询问,检查有无化学毒素,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5.把留样食物及留样记录及时送往有关部门化验、检查,并准备好各种餐用具送交卫生部门进行化验。 6.对轻微中毒者无需送医院的,要现场进行安抚、救护,进行疏导,保持现场稳定。 7.积极做好一切善后亲属的安慰工作,安排好他们的生活,使影响降低到最低点。

四、原材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根据食堂所列的采购入围企业名单,考察相关商家目前的经营实体、经营状况后,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米、面、油、肉等大宗物资。

二、根据食堂所列的采购品种,考察相关商家经营实体及经营状况后,采购调料制品、调味品等,并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进行自送的物资、家禽、动物食品,须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复印件)。

四、进行部分自送物资如红肠、烟熏等制品,须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五、采购人员直接采购干杂制品时,要了解供货商的经营状况、信誉等,并索取对方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及售货发票。

六、采购所有的原材料时,须认真仔细查看所购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注册商标、保质期限、标签、QS标志等,禁止采购“三无”产品。

七、采购员采购蔬菜无法取得对方的生产资质情况时,需要求对方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等。

八、应取得对方资质而未取得的,应按照食堂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九、所有的原材料索证记录应由采购、保管、办公室各保留一份备查。

五、库房管理制度

一、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

二、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三、物资验收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四、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霉变、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五、每天定时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规范化整理,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

六、每月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进行整改。

七、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库房物资进、出库手续,严禁事后补办,做到帐物相符,随时接受单位主管或财务稽核人员的抽查。

八、库房要每月进行盘点,检查货物实存数与明细帐目是否一致,每季度要进行盘存,并填制盘存报表。

九、库房物资如遇贬值、报废、报损、盘盈、盘亏等,要及时上报食堂负责人,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的,库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处理。库房管理人员禁止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十、库房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库房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库房内的物资安全。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一、液体剂原料每公斤可使用0.15克糖精,如制作馒头、发糕、油炸粱糕等。

二、使用天然食用色素柠檬黄、靛蓝、胭脂红和苏丹黄为0.1克/公斤;黄梅、红瓜及青丝属水果制品,其使用量限制在5克/公斤内。

三、对于用叶绿素做翡翠色菜肴,须在绿色汁中滴一点碱液以保持绿色的稳定,其碱的量限制在6克/公斤内。

四、使用香料等添加剂,特别是肉豆蔻、茴香、桂皮等香料因含有黄樟素致癌作用,因此其投放量应限制

3 在0.1克/公斤内,以确保食品的绝对安全。

五、食品中应用亚硝酸盐时,须严格按要求投放。使用量应限制在0.15克/公斤内。

六、添加剂设置专人保管,其领用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才能领用,不得使用已变质或受污染的食品添加剂。

七、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业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八、专人采购,严禁与食品及其原辅材料混装混放。

七、原料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工应进行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材料。

三、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发,按存放时间进行前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四、加工植物类原材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情况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侵入水中,沥干水分,置于相应盛器内。

五、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鲜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六、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七、加工干料,先按用途归顺原料种类,根据不同类型的原料进行不同的加工;对于需碱发的干料,应注意碱发要点,保证原料的最大膨胀度。

八、烹调制作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进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三、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四、依据厨房既定标准的烹调,按既定的味型标准,准确调味;避免调味品相互交叉。

五、根据菜肴的质感要求,选择烹制方法,运用火力,掌握时间,保证菜肴成菜火候,使出品菜符合制作要求。

六、各类原料的热处理应尽量保存原料的营养成分,必要时可用一些制作工艺的辅助原料进行保护。

七、根据菜肴的原料要求,对不同性质的原料进行初步处理。如:焯水、水煮、过油、汽蒸、走红等达到处理的效果,保证菜品的质量。

八、根据饮食规律和就餐时间及特点,调整好菜肴出品顺序和节奏,保证销售品种以及菜品的温度,保证质感和口味的稳定。

九、在烹调中,厨师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减少、降低制作中的随意性,严禁任何违规操作和影响菜肴质量的制作手法。

十、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隔离、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应回锅加热透后供应。

4 十

一、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后拖净。

二、职业中学、普通中学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严禁制售冷荤凉菜。

九、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进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产品必须按照食堂的执行标准及面点的经营要求,按用途区别品种,并对所需粗加工原料进行分档、切割处理。

三、根据用途、品种和配料标准,对米、面等粮食原料进行处理加工。将构成面点的各种配料按规格配制标准、分别种类放置。

四、须使用厨房既定标准调味品。既定味型标准对馅料准确调味,并避免调味品相互交叉污染。

五、根据面点的质感要求,选择熟制方法,运用火力,掌握时间,注意面品的成熟火候,达到最佳效果,保证产品的质量。

六、根据面点种类的具体要求,配齐相关原料,按照操作规程加工成各式皮胚和面胚。

七、制作面点成品时,须严格按品种规定的质量要求,按皮胚和馅料的搭配比例进行制作。

八、根据白案原料的性质及存放要领处理和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应分类处理。严禁混合存放。

九、制作面品半成品时,应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十、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使用添加剂。

十一、工作结束后,将刀、砧板、容器、用具、台面、发酵面缸、面机等食品机械洗刷干净。

十、原料配餐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工在进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认真做好配餐原料的卫生。对配餐原料要分类摆放,不得交叉污染,特别是半成品原料。生熟原料的隔离要按先后顺序,不能生熟相互污染。

三、配餐前须检查原料质量是否合格,并进行配份、成本、售价核定。

四、配餐时应使用称量、计数和计量等控制工具。对配餐原料进行核对,达到质价相符。

五、严禁使用不妥当和不协调的配餐方式,以保证原料营养成分。

六、在配餐中,须按原料性质进行配置;严禁使用不合理的原料及相互配餐:如带酸性物质的原料,不能与绿叶素较强的匹配;植物蛋白不能与较强的果酸原料匹配等。

七、配菜盆与出菜盆分开,并保持清洁卫生。

八、设专人管理冰箱,定期化霜,清理;食品分类存放,生食品与半成品隔放。

十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二、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三、办证人员需在体检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四、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五、体检未合格的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体检负责人应告知当事人未合格原因,并将体检单交于本人;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健康证到期再进行体检的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和进行分餐,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

七、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食堂在健康证即将失效前10天,由各食堂负责人统一组织体检办证。

八、健康体检到期而未办理的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九、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各食堂负责人须每天对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十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待聘从业人员须在健康证办理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新聘从业人员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学校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三、培训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计划,并由相关负责人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考核与记录。

四、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至少保障每年有一次由药监部门指导的培训。

五、学校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卫生知识培训。

六、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切实提高自身卫生知识水平。

七、待聘从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到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从业人员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与年终考核挂钩。

十三、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堂在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二、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三、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洁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再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四、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保持100℃,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为1—3/10000),浸泡时间15—30分钟。

五、对每餐未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

六、食堂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夜进行擦试。

七、待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存,防止细菌浸入。

八、食堂应设定专人对餐具、用具、器皿等进行清洗、消毒和保管。

九、消毒车及消毒存放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放任何与其无关的物品和有害物质。

十、洗碗间及消毒间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害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一、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十四、卫生检查制度

一、根据行业要求和食堂的实际,制定卫生检查、监督、考核管理体系及相应的卫生管理标准,以保证食堂自律,保持卫生、干净、整洁、明亮。

二、食堂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状况,制定相应的卫生自查计划,并派专人负责落实。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不定时的对食堂及食堂餐、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四、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考评小组,每周五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卫生检查记录。

五、卫生检查考评小组应将检查抽查情况向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向食堂及相关部门进行内部通报。

六、食堂应根据本周内所通报的卫生状况和相关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顿落实,必要时向卫生检查考评小组递交书面材料。

七、食堂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没有落实和整改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八、卫生检查考评小组应按照所制定的各项卫生标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日常卫生大检查,对存在卫生隐患的地方,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作内部通报批评。

九、所有检查资料须在学校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报交与办公室存档保存,以备查阅。

十五、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二、食堂每日清洁1—3次,每周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并用杀虫剂、消毒剂全面杀虫及消毒。杀虫剂要与消毒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三、食堂要按照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卫生状况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四、食堂内的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保持牢固,室内所有的孔、缝隙密封或加网,以防蟑螂、老鼠乱串,给食品卫生带来隐患。

五、食物要在规定的工作台上操作,生熟必须分开处理、加工;生熟制品所使用的刀具、菜礅、抹布必须分开使用,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消毒。

六、食堂内所使用的食物及原材料要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清洗后的食物及原材料分门别类、用专用塑料袋进行包装,或装在有盖的容器内进行冷藏,严禁未使用完的食物在外面暴露太久。

七、易腐烂变质的食物及原材料,必须贮藏在0℃以下的冷藏柜内,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食品串味。

八、摆放在桌上的调味品,须使用适当的容器分装、摆放整齐。加工结束后须加盖的,要加盖存放。

九、食堂内要配备有盖的污物桶或潲水桶,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清运出食堂,绝不允许在食堂内过夜。污物桶、潲水桶及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十、员工在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专用的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取用。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加工或操作时,严禁在工作区域抽烟、酗酒;咳嗽、吐痰、打喷嚏时要避开食品。 十

二、食堂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方便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清洁卫生。

三、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在厨房内悬挂衣服、鞋屐、裤子、袜子等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十六、原材料管理制度

一、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食品的食用有效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二、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三、在干杂调料的贮存管理中,遵循“上轻下重、内高外矮”的原则,避免物资损坏。领取时,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尽量减少干杂调料的贮存时间。

四、干杂调料管理人员要确保满足食堂的日常运转需要最低库存量。库存量不足时,应提前填写请购单,递交负责人审核(审批)后,交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五、库房管理人员应适量申购,控制好一定周期内的库存量,不得造成库房内大量的干杂调料积压。

六、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温度进行检查,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库房定期通风,须达到空气流通3—5小时;贮存的干杂调料与地板、墙壁之间需保持一定距离。

七、库房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存货记录,定期对库房进行盘点,并填写好盘存(盘亏及盘盈)记录表。

八、库房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定期对库房内进行常规的清洁打扫。

九、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物品及原材料。

十、库存物资贮藏应设专人管理,非工作需要,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贮藏库。

一、禁止在库房内抽烟、酗酒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十七、食堂质量保证制度※

一、厨房严格采用无毒、无害、新鲜、营养高、易烹调的原料。

二、原料加工严格按食品卫生操作流程进行。

三、烹制菜品按成菜要求制作,了解其原料质地、烹制火候、原料间的搭配、烹制时间,确保营养丰富。

四、销售饭菜严格按规定的数量、价格向师生销售。

十八、原料领用制度※

一、定时发放、领用原材料,使保管有充分的时间整理仓库,检查库存情况,便于对食品原料清点、整理。

二、领用原料,只能按当日或未来四日内的工作用量领用,不得造成大量原料积压厨房,影响质量,造成损耗。

三、领用原料,必须填写领用单。无领单,任何人都不得取走原料,严格按照领料单上的规定品种和数量领取原料。

四、领用原料应检查其质量:食物的新鲜程度、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严禁腐烂变质食物进入厨房。

十九、食堂设备、用具管理制度※

一、所有设备、设施、用具实行文明操作,按规范标准操作和管理。

二、对所有设备,制定出具体的保护措施,确定清洁时间及方法。

三、个人使用的器具,由其本人妥善保管、使用及维护。

四、共用器具,使用后放回规定位置,不得擅自改变,同时加强保养和正确使用。

五、特殊用具由专人保管存放,借用登记,归还点数并检查质量。

六、一切用具以旧换新,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七、一切餐用具应轻拿轻放,避免人为损坏。

八、一切设施、设备、用具、零部件不准乱放或私自带出,应专人保管。

九、一切设备、设施、工用具实行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使用者有责任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因不遵守操作规程和纪律造成损坏或丢失,按物品管理制度处理。

十、应配备专业的设备、工具维修人员,定期对其进行检修。

十一、凡损坏的设备、餐用具须经维修人员检查,能修的则修,不能修的则更换,需维修人员签字后,由相关管理人员审批。

十、食堂保管制度※

一、专人管理,其它人员不得进入贮库中。

二、保管人员要确保最低库存量,满足食堂日常运转,库存不足时,应及时申购,申购量要适当,不得造成库存大量积压。

三、在库存保管中,要按先存先取,轮换使用的原则,减少存货时间。

四、入库原料分类整理,堆放整齐,并标注品名、入库时间,随时做好存放食物记录。

二十一、着装制度※

一、上班时应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工号牌、健康证明。

二、上班时不得穿拖鞋、凉鞋。

三、工作服要干净、整洁,工作时不裸背敞胸、穿便服和奇装异服,工作服上不佩戴其他饰物。

二十二、值班制度※

一、根据食堂需要,应安排人员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提前抵达工作岗位,值班领导安排好值班事宜和作好值班记录。

三、值班人员应自觉完成交代的工作,值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保证食堂正常运转和学校师生需要。

四、值班人员要妥善处理和保存好剩余食品及原料,做好清洁卫生。

五、值班人员下班时,要检查食堂的安全情况,及时关闭水、电、气,锁好门、窗,在规定时间离岗。

六、值班领导应检查以上工作,确保食堂安全方可离岗。

二十三、食堂、小卖部、自备饮用水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堂、小卖部、自备饮用水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上班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及食堂负责人对食堂、小卖部、自备饮用水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从业人员有急性发热、头痛、化浓性皮炎、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将其调离开工作岗位,劝其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待病痊愈并经医生证明后方可上岗。凡发现有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须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二、每天做好从业人员晨检查记录。

三、每天上班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及食堂负责人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情况及工作衣帽等穿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十四、学校食堂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餐厨垃圾的管理,根据《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结合学校食堂管理实际,特制定学校食堂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一)使用加盖、有醒目标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并随时保持容器外部干净整洁。严禁将餐厨垃圾裸露存放和与其他生活垃圾存放。

(二)按城管部门的要求分类收集餐厨垃圾,并将其交给经城管部门许可的单位收运、处理。严禁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收运、处理。

(三)与取得经营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签订书面收运协议,并在餐厨垃圾产生后二十四小时内交其收运

(四)建立餐厨垃圾产生、交运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产量和去向等情况。台帐必须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核查。初次建台帐时,还应当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登记,并提交其与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签订的收运协议复印件。签订协议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相关部门变更登记。

(五)学校食堂必须对每天餐厨垃圾的产出量、收运单位、处理单位及用途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二十五、学生营养餐日常管理制度

1.大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加强健康教育,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10 3.将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领导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核定的实名制学生名单报教育局审查备案。

4.配备好营养餐专管员、后勤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扎实到位。 5.合理安排用餐时间,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6.认真做好营养餐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学校主管领导坚持每周检查指导一次,分管领导坚持每天指导检查一次;全面检查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食品配送分发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和处理。

7.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界定享受对象,认真审核享受人数,建立健全学生实名制档案,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严禁虚报学生数,严防套取、冒领国家资金。

二十六、学生营养餐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学生营养餐工作建立专项档案,由学生营养餐专管员专人管理。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生营养餐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学生营养餐工作各种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对于突发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5、学校学生营养餐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6、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学生营养餐工作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遗失。

7、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学生营养餐工程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8、档案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为各级主管部门检查营养餐工程落实情况提供详实的资料依据。

9、借阅档案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人要爱护档案原件,用后及时归还。

金堂县教育局 成都市金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

二O一五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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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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