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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贯彻落实北京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1 22:37: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怀柔区贯彻落实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北京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为确保我区环境保护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为指导,切实抓好北京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坚持生态立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对北京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做到“四突出、四到位”,即:突出针对性,把问题梳理到位;突出科学性,把目标安排到位;突出操作性,把措施制定到位;突出实效性,把责任落实到位,全面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着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建设幸福美丽现代化新怀柔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总体目标

(一)明确目标,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怀柔区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重点任务台账》,构建责任明晰的“大环保”格局,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进一步推进能源清洁化,实现年度空气质量目标;严格落实河长制,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空间布局管控,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确保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清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清单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对北京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五方面问题,主动认领,实施清单制,坚决整改到位;对确定的整改措施,定期督查,挂账督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逐项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账。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突出问题。

(三)举一反三,加快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导向,结合具体问题整改,全力以赴深化环境治理,全面清理违规建设项目,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并举一反三,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从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导检查、及时公开信息等5个方面强化工作保障,全面做好北京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以“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计划为统领,立足怀柔发展战略定位,坚持以疏解整治与优化提升并举、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着力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怀柔新城发展布局;着力推进城市综合整治,提高和谐宜居水平;着力强化区域生态涵养功能定位,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新区;着力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通过整体谋划、系统推进、强化责任担当,重点实现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取得明显进展,城乡环境秩序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城市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怀柔区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强化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长:常

区委书记

卢宇国

区长

长:姜泽廷

区委副书记

迟行刚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

朱家亮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刘久刚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

办公室主任

崔占辉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

主任

于海波

区委常委、副区长

鲍晓健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志遂

副区长

王 赤

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肖 坤

副区长

焦宝军

副区长

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主任为副区长李志遂,副主任为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福利、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高永革、区环保局局长鲁颖彤,联络人为区环保局副局长郭义军;办公室下设督查督办组、资料文件组和宣传舆情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织各组成员落实好市环保督察办和区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工作组内部职责分工由组长提出具体方案。

(一)督查督办组

长:张海利

区环保督察一组组长 副组长:张洪涛

区委督查室主任

王之帆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谭玉军

区环保局副局长

员:区环保督察一组、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环保局

工作职责:

1.负责督察督办问题清单中承办单位的整改情况; 2.负责对承办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3.负责对核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反馈。

(二)资料文件组

长:陈宝明

区环保督察二组组长 副组长:缐佳鑫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全区各有关部门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收集汇总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推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决策部署、机构设立、协调调度情况;

2.负责收集汇总配套的机制、方案、措施制定实施情况; 3.按照市环保督察办督察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三)宣传舆情组

长:樊晓娟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石金虎

怀柔报编辑部主编

单冬云

区委机要密码局局长

杨桂霞

区广电中心副主任

彭亚娟

区网信办副主任

景海文

区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鲁泰吉

区环保局党组书记

员:区委宣传部、党委信息中心、区政府信息中心、区广电中心、怀柔报、区网信办、区环保局

工作职责:

1.在怀柔报、怀柔电视台、怀柔信息网开设专题、专栏,及时报道我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展、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2.联系市级媒体,积极向市级媒体提供有关整改相关情况的宣传素材;

3.按照市环保督察办统一安排,公开督察整改方案、整改进展阶段性报告;

4.做好督察整改期间相关新闻舆情和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工作,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和领导。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定期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安排1次工作调度会,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大问题或紧急事项时,可随时召开专题协调调度会,各责任单位对会议决策的事项要认真贯彻执行。

(二)建立联系人及信息报送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明确1名主管领导作为具体联系人,负责每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包括安排部署、措施落实、协调调度等,所报情况须经本单位行政一把手审核把关。

(三)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清单,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并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

(四)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各责任单位要建立整改落实事项督查督办机制,定期跟踪督办、核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环保督察组加大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督办进展情况。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区监察委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各责任单位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环境保护工作;各责任单位每月至少研究1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京怀办发〔2016〕34号)要求,坚持怀柔科学城筹备办、示范区管委会、各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担负起环境保护的份内责任,按职责要求履职尽责,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向社会公开的同时,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督促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保工作氛围。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压实各部门、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将整改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全区政府系统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激励和日常督导,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落实情况,对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建立负面清单。以北京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为依据,区监察委、区环保督察组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区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任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严格依规依纪进行处置,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怀柔区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计划》,不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聚焦水体污染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做好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严格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切实加强对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集中处置单位的监管。

(五)构建生态管控机制。利用网格化体系,充分发挥各类协管员作用,推动管理重心下移、专业职能和力量下沉,建立权责清晰、覆盖城乡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打通环境执法“最后一公里”。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生态补偿、生态环境绩效评价考核等相关制度,逐步形成适应生态文明理念要求的目标体系和奖惩机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六)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等重点区域和领域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加强流动源监管力度,将高排放重型柴油车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在汤河口检查站、重型柴油车较多的路段设立卡控点位,严查尾气超标排放车辆,提高检出率。组织开展辐射工作专项检查,彻查辐射安全隐患,有效推动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提升环境风险防范与化解能力,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七)搭建科技环保管控机制。加强环保工作科技支撑力度,与北京市环科院等科研院所搭建良好的沟通合作平台,聘请专家就提升怀柔环保科技化水平进行研讨,从政策、制度、技术层面为怀柔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支撑,对环境治理出谋划策。建立信息化管控,整合市、区两级环境在线监控数据,加强精细化管理,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研究探讨预警机制、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估、监测体系等,提升环保科技化水平,用科技助力环境管理实现“精治、共治、法治”,不断提升全区综合环境质量。

附件:怀柔区贯彻落实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

改措施清单

附件

怀柔区贯彻落实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水环境保护方面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理整治滞后

1.到2017年底怀柔区区级水源保护区调整和乡镇、村级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仍未完成。

整改目标:完成怀柔区镇级、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整改措施:

2017年,区环保局已经开展此项工作,目前已经完成镇级、村级划定方案,征求过相关部门的意见,区领导多次组织召开研讨会。目前待经区政府审定方案后,报市环保局审核,市环保局审核通过后,由区政府上报市政府。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协办单位:区水务局、市规划国土委怀柔分局、相关属地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区相关部门2017年11月才完成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初步评估,保护区内违规项目的清理整治进展缓慢。

整改目标:完成怀柔水库

一、二级保护区和水源八厂二级保护区内违法项目清理整治工作。

整改措施:

(1)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开展的《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及市环保局对应开展的《北京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我区已经制定《怀柔区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并印发至各相关单位,目前正在开展怀柔水库

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

(2)区环保局尽快根据怀柔区市级水源地

一、二级保护区内需整治的项目编制整治方案,由区政府印发至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进行整治。

(3)排查河道水域岸线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情况,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按照部门职责对河道水域岸线内涉及的各类违法建设进行立案,完成调查取证工作。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

协办单位:区种植中心、区商务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分局、市规划国土委怀柔分局、区旅游委、怀柔镇政府、桥梓镇政府、雁栖镇政府、怀北镇政府、杨宋镇政府、北房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3.怀柔水库

一、二级保护区还有随意倾倒建筑渣土和厨余垃圾的情况。

整改目标:怀柔水库

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实现规范管理,杜绝随意倾倒现象。 整改措施:

(1)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农村地区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工作,年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目标。

(2)加强检查、监督、指导,依据考核方案,加强该地区检查力度,严格考核评分,督促属地镇乡加强巡查、及时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倒现象进行整改。

(3)协调区环卫中心充分发挥专业作业队伍职能,加大对保护区内生活垃圾收运频次和力度,防止发生生活垃圾设施满冒、遗撒等问题。

(4)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正确引导,教育广大群众,使之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对环境、水源的潜在影响,增强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区城管执法局 协办单位:怀柔镇政府、桥梓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4.怀柔水库二级保护区内北京京怀维康餐饮具消毒中心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雨水管网,需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整改目标:加强执法和监管,确保合法排放。 整改措施:

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加强执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罚,封堵违法排污口,由违法企业进行抽运,处理达标后排放。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

协办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桥梓镇政府、怀柔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5.怀柔水库

一、二级保护区内还有村庄和住户,水源保护与发展的矛盾难题有待破解。

整改目标:研究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发展与保护关系。 整改措施:

科学调整水源保护区,对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进行清理整治,争取市政府对生态涵养区的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 协办单位:怀柔镇政府、桥梓镇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

(二)农村污水处理工作推进相对缓慢

6.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低,目前,全区仍有130个村污水尚未治理。

整改目标:全力推进农村治污项目,持续提高覆盖率。 整改措施:

全力推进农村治污项目,力争年内完成怀柔区城带村和民俗旅游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怀柔区北房镇东部5个村庄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前期来年春季具备动工条件。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协办单位:相关属地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7.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不善,全区115个建设村级污水处理站的村中有79个村不能正常运行。

整改目标:加大现有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力度,逐步实现专业化公司运营维护。

整改措施:

(1)2018年内完成2017年村级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重点对怀沙河流域23座村级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

(2)全力推进2018年镇村污水处理厂站提标扩容改造,工程,对61处镇村污水处理厂站进行升级改造,力争2018年内完成前期工作,来年春季具备开工条件。

(3)所有完成改造的污水厂站,力争完成一处安装远程监测一处,移交北京排水集团一处。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协办单位:相关属地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8.应急处置措施有待加强,怀柔区对尚未建设污水处理站的村庄污水采取了临时收集,抽运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应急措施,但污水收集罐建设覆盖不全面,罐车抽运不及时,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和溢流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目标:提升农村污水处理率。 整改措施:

督促各镇乡针对未建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罐的村庄,尽快安排资金,具备管网收集条件的村庄采取污水收集罐抽运。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协办单位:相关属地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9.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推进缓慢。怀柔区2016年没有新建村级污水处理站,2017年仅建了4个,农村污水治理的进度与水环境改善形势要求相比还有差距。

整改目标:全力推进农村治污项目,持续提高覆盖率。 整改措施:

全力推进农村治污项目,力争年内完成怀柔区城带村和民俗旅游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怀柔区北房镇东部5个村庄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前期来年春季具备动工条件。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协办单位:相关属地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三)民俗旅游和水产养殖对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大 10.按照《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红军庄市级考核断面自2016年起应稳定达到II类水体标准,但受到民俗旅游和水产养殖排污影响,旅游旺季各月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

整改目标:不断提升红军庄周边餐饮、养殖等企业的污染防治意识和环保管理水平,对环境违法企业加大打击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治理农村污水,改善怀沙河水质。

整改措施: (1)区环保局加大红军庄周边餐饮、养殖等企业环境监察力度,加大监测频次,确保达标排放。

(2)区水务局协调属地镇政府加快拆迁进度,合理安排工期,加快施工建设进度。2018年底完成怀沙河流域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中三岔、铁矿峪、洞台、大榛峪、兴隆城、白木6个行政村和渤海所得水湾、八道河岭、六渡河磨石峪3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新建管网55公里,污水处理站9座;2018年底完成北京市怀柔区2017村级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升级改造龙泉庄村、渤海所村、六渡河村、口头村、孟庄村、兴隆庄村、卧龙岗村共计7个村的污水处理站14座,总处理规模由425t/d扩容至1680t/d。将红军庄、郭家坞两个村原有9处污水处理站改为新建污水提升泵站7座,总规模3060 t/d。对污水进行收集,统一接入市政管线,共铺设污水管线6217m。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协办单位:区农业局、区旅游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分局、渤海镇政府、桥梓镇政府、怀柔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四)畜禽养殖污染较为严重

11.禁养区划定滞后,禁养区内保留的个别养殖场,未按照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导致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

整改目标:禁养区内保留的养殖场完成整改并达到《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标准。 整改措施:

按照环保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牵头单位:区农委、区农业局

协办单位:北房镇政府、区水务局、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2.已清退养殖场遗留粪污清理不及时。桥梓镇北京旺生健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北京乾坤绿源种养殖合作社遗留粪污到督察期间还未清理,污染隐患未消除。

整改目标: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对此类问题举一反三,及时督导镇乡政府对腾退畜禽养殖场户开展遗留污染物清理工作,将畜禽粪便、污水等进行收集、清运,防止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防止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 协办单位:桥梓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13.个别现存养殖场违法排污问题严重。怀北镇北京华都种养殖有限公司,未经环保批准投入生产,利用渗坑排放生产污水。杨宋镇福先养鸭场污水直排、粪便随意堆放,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达到环保相关要求。 整改措施: (1)北京华都种养殖有限公司已经停产整顿。 (2)杨宋镇政府已对福先养鸭场进行腾退。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

协办单位:区环保局、怀北镇政府、杨宋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二、大气污染治理方面

(五)煤改清洁能源工作落实不彻底

14、区审计局专项审计结果表明,截止2015年全区共完成无烟煤炉具更换和改电23772户,完成率偏低。个别村用户购买的无烟煤炉具安装率低,还存在无烟煤和烟煤混烧现象。

整改目标: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2015年底至2016年1月13日,各镇乡政府对辖区内存放、销售、使用的烟煤进行全面清理,区政府聘请第三方进行检查验收,对达到“三无”目标的村给予5—10万元奖励,全区范围已基本达到无堆放、无销售、无使用的“三无”目标。

截止2016年,全区优质燃煤替代已实现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农委 协办单位:相关属地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15、区农委未按照2016年区清空计划要求制定平原地区农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5年行动计划,目前平原地区还有部分村庄使用清洁燃煤。

整改目标: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2018年,全区继续实施农村地区村庄“煤改电”工程,平原地区村庄冬季取暖基本实现“无煤化”,剩余的11个村庄全部为规划拆迁村。

牵头单位:区农委 协办单位:相关属地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16.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清理不彻底。庙城镇刘两河村、雁栖镇下庄村、陈各庄村、杨宋镇张各庄村、泉河街道与龙山街道交界的城中村仍存在使用经营性小煤炉的现象;东大街村胜源泉洗浴燃煤茶浴炉未整改并存放散煤3.5吨;雁栖开发区北京鑫亚陆工贸有限公司2017年9月26日仍在使用燃煤设施。

整改目标: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实现动态清零,防止死灰复燃或反弹。

整改措施:

(1)对已经完成经营性茶炉大灶拆除的商户,进行巡查监管,防止反弹。

(2)对台账外新增的茶炉大灶进行登记,要求及时整改拆除,并实行村级监管、巡查队监管、网格监管的动态监管模式。

(3)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村民环保意识。

(4)陈各庄村幼儿园南院、下庄村果园内燃煤锅炉,乐园庄村一经营户使用烧柴锅炉,已于2018年1月3日整改完毕,炉具全部拆除;东大街村胜源泉洗浴燃煤茶浴炉已于2018年1月11日完成清理整治,查抄散煤3.5吨,拆除燃煤茶浴炉并移走;北京鑫亚陆工贸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9月底前将燃煤设施拆除,后续属地将加强监管,进行定期巡查,防止反弹。

牵头单位:怀柔科学城筹备办、示范区管委会、各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六)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还需加强

17.工业主管部门停限产措施制定偏松,监督检查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及时,减排效果不明显。2017年应急停限产台账中仅包含18%的大气重点源单位,一厂一策措施可操作性差,2017年停限产措施均为限产,且大部分企业采取降低生产速度的方式减排,无法进行量化监管。

整改目标:修改完善空气重污染期间监管措施,及时调整更新停限产工业企业名单。

整改措施:

(1)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制度。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制定完善严格且可行的管理措施,对企业分类管理,精准施策,确保减排效果显著。

(2)全面摸查辖区内工业污染企业。通过细致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应急停限产企业名单,指导企业制定并落实自身应急预案。

(3)实时调整停限产企业名单。根据市级部门要求,结合企业状况,及时剔除长期停产和转型升级的企业,新增污染加重、能耗加大的企业。

(4)加强监督检查。在空气重污染期间,联合属地单位,对企业现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拍照签字留痕;及时发现存在的各种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标准、时限、复查日期。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

协办单位:区环保局、相关属地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7月30日

(七)移动源污染管控存在差距

18.区城管委20

15、2016两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环卫车占比分别为17.7%和20.6%,未完成区清空计划中占比达到40%和45%的要求。

整改目标:完成环卫车购置16辆任务以满足城区作业能力需求,有效提升整个城区环卫作业质量和大气质量

整改措施:2018年8月底前,将完成环卫车购置16辆任务以满足城区作业能力需求,其中新能源、清洁能源车14辆、国五二排放水车2辆,新能源、清洁能源车将达到107辆,占比将达78%,有效提升整个城区环卫作业质量和大气质量。同时,2018年9月底前再购置清洁能源车14辆,国五二标准水车3辆,用于平原镇乡主街路机扫和洒水降尘工作。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19.2016年区清空计划淘汰343辆低速货车任务仅完成98辆。

整改目标: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按照职责分工,区交通支队联合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低速货车结构调整工作,已完成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区公安交通支队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20.外埠进京大货车监管工作有差距。汤河口检查站工作、生活保障不到位,交警执法力量不足,无法做到24小时全勤值守。超标处罚率低。

整改目标:做好各驻站单位办公、值守保障工作。配齐交警执法警力,实施24小时全勤值守,加大检查力度,提高超标处罚率,超标处罚率达到市局要求。

整改措施:

(1)对汤河口检查站各类设施和条件进行梳理统筹,合理安排各驻站部门办公、值守需求。截止5月,各驻站部门已经全部进驻检查站,有独立的办公房间,住宿满足值守条件。5月,在汤河口检查站组织召开各部门协调会,对做好站内工作进行了部署。将围绕各驻站部门的办公、值守需求,继续做好工作、生活保障。

(2)加大执法力度,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车辆拦截、检测、处罚流水作业工作机制,提高超标车辆的处罚率。

(3)检查站增配交警2人,减轻民警工作压力。 (4)加强生活保障,实施替班就餐、就近出警工作模式,保证24小时在岗。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区公安交通支队、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八)“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彻底

21.区行业主管部门统筹不够,任务台账不清晰,怀柔区2017年上半年150家“散乱污”销账记录中有21家重复;现有部分工业大院内企业未排查上账,北京聚源德印刷有限公司等2家于2016年关停的企业仍列入2017年下半年台账。

整改目标:梳理规范“散乱污”台账,加强对工业大院企业排查治理。

整改措施:

(1)区经济信息化委重新梳理2017年上半年上报的“散乱污”台账,将重复企业从台账中删除,重新建立台账,并加强台账管理。

(2)区环保局对2018年新增的涉污“散乱污”企业进行梳理,实现动态清零。

(3)根据市经信委工作要求,抓好工业大院清理整治,我区于2018年—2020年完成工业大院清理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 协办单位:相关属地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2.整治标准不明确,有的违法“散乱污”企业一直正常生产。 整改目标:对涉污“散乱污”企业进行动态清零。 整改措施:

按照今年的涉污“散乱污”动态清零工作要求,区经济信息化委与区环保局一同对涉污“散乱污”企业进行动态清零。抓好“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加强检查执法力度。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

协办单位:区安全监管局、市规划国土委怀柔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消防支队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3.“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60%以上未实施两断三清,已完成整治的部分企业还存在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

整改目标:对涉污“散乱污”企业进行动态清零。 整改措施:

按照今年的涉污“散乱污”动态清零工作要求,区经济信息化委与区环保局一同对涉污“散乱污”企业进行动态清零,抓好“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加强检查执法力度。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

协办单位:区安全监管局、市规划国土委怀柔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消防支队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4.验收把关不严,已经通过验收的部分工业企业到督察期间仍未按要求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在上报已完成整治的438家台账中仍有部分企业未按时通过验收。

整改目标:完成“散乱污”台账中的企业整治。

整改措施:438家台账中有28家未按时通过验收的企业,区经济信息化委通过“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回头看、动态清零工作对28家企业进行检查并验收。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

协办单位:区安全监管局、市规划国土委怀柔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消防支队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九)工业污染防治有待加强

25.个别列入淘汰退出目录的企业未按期完成淘汰退出,应于2015年底取缔的沙峪口搅拌站2017年9月才正式关停,应于2016年退出的北京塞北金属加工铸造厂到2017年8月才退出。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淘汰退出目录,严防已淘汰企业异地重生和类似企业入驻。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淘汰退出目录要求,加速淘汰污染较大、能耗较高、工艺落后,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工业行业和生产工艺,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

(2)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管控机制,会同各属地政府定期对已淘汰企业复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 协办单位:相关属地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26.全区有多家汽车配套企业和喷烤漆维修项目的企业,一些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和环保管理水平还不能满足不断提升的环保要求。 整改目标:不断提升辖区内企业的污染防治意识和环保管理水平,对环境违法企业加大打击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3月起,区交通局在全区

一、二类汽修企业中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针对企业的烤漆房、危废库污染排放问题加强监督管理。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督促企业完善危废库的标志标识,对维修废物进行了分类存储,与有回收资质的公司签订《废品危险品回收协议》。下一步,按照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区交通局加强与区环保局的工作协调,做好宣传教育,提升企业负责人的环保管理水平。

(2)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对汽修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将违法企业列入信用体系黑名单。

(3)区经济信息化委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加大对企业教育指导,要求企业贯彻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加强一般制造业退出力度,推动污染较大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退出。及时发现企业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认定并依法处理。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交通局、区环保局 协办单位:相关属地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十)扬尘污染较为突出

27.扬尘污染防治履职不到位,2017年对发现的工地扬尘问题向执法部门移送率不高;建筑工地监控系统未与城管部门联网,未形成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拆迁拆违工地、裸露沙土堆扬尘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目标:有效管控施工扬尘和违规夜间施工,以精细化管理为重点,在本年度内实现视频系统对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施工工地远程视频监控采取施工工地源头管控,加强非现场处罚案件办理,实现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发现问题责令立行立改,对拒不整改或限期未改的及时移交执法部门,情节严重的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地监控系统实现与城管等部门联网共享;规范拆除工地扬尘管理。针对裸露地面,采取临时覆盖、长期绿化、硬化铺装等方式,避免扬尘污染问题发生。

整改措施:

(1)区城管委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梳理裸露地面台账,不断增强裸露地面扬尘治理的体系化和精细化,大力推进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2)结合“2018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与“属地吹哨、部门报到”工作相结合,利用网格管理的优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管理,谁施工谁防治的工作原则,抓好裸露地面精细化管理。

(3)建立督查考核机制,采取区级检查、镇乡街道自查方式,区级建立考核机制,加强自查和督查检查,并进行排名通报。

(4)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组,每月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各项目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打分,对于未达标的项目,要求立行立改,对拒不整改或限期未改的,约谈项目三方负责人,将违法违规行为描述和图像资料移交区城管执法局,情节严重的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5)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推广规模以上工地内主要硬化道路进行定期机扫,以参建单位向环卫中心购买服务的方式,切实降低施工扬尘。

(6)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区财政支持,升级改造视频监控系统,与城管、环保等执法部门建立视频监控共享机制,加强执法信息沟通。

(7)规范拆除工地扬尘管理,严格执行拆除工地交底制度,加强部门、属地联动,做好拆除现场扬尘治理工作。

(8)全面加强施工扬尘执法工作,严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行为,特别是对未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等易产生扬尘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同时,依托各属地的综合执法中心,通过联合执法,提高处罚额度,重污染天气高限处罚等措施,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管委、区城管执法局 协办单位:相关属地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8.道路扬尘防治不力。2017年怀柔城区的机械清扫覆盖率不足50%,乡镇基本为人工清扫,道路扬尘控制效果差;平原镇乡施工工地周边道路积尘较多;雁栖南一街道路破损严重,陈各庄村雁栖镇八路道路未硬化,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 整改目标:继续加大对门前三包和背街小巷的机扫作业面积。按公路保洁标准开展分局管养县级(含)以上公路的保洁工作,确保公路尘土负荷量低于0.3g/m2。

整改措施:除去绿化带和一部分“门前三包区”无法开展机械保洁作业外,将继续加大对门前三包、背街小巷机械清扫保洁力度。

(1)2017年已购置蜗牛车6台,2018年又购置了24台(6月底前到位),将实现背街小巷、门前三包机械作业全覆盖。

(2)2018年7月底前,新购置机扫车10辆、水车2辆、高压洗地车4辆,完成“一扫两保”机械作业能力配置定额数,通过精细管理和考核,提升机械作业质量。

(3)购置机扫车5辆、高压洗地车4辆、水车8辆,用于平原镇乡主要街道机扫作业和洒水降尘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增加乡镇机扫作业率,提升镇乡环境质量。

(4)公路分局按公路保洁标准开展分局管养县级(含)以上公路的保洁工作,对于各穿村段公路及平原镇乡施工工地周边公路加强保洁作业,必要时增加洒水降尘措施。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公路分局 协办单位:相关属地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9.部分镇乡、街道落实属地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具体任务,“三查、十无”“六查、六落实”“六掌握、六报告”等日常管理要求不到位。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属地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具体任务,“三查、十无”“六查、六落实”“六掌握、六报告”等日常管理要求。

整改措施:

(1)各镇乡街道制定并完善本辖区环境保护网格化机制体制,并严格按照“三查、十无”“六查、六落实“六掌握、六报告”等大气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控措施。

(2)提高辖区网格人员队伍的能力,加大巡查力度。 牵头单位:杨宋镇政府、庙城镇政府、雁栖镇政府、怀柔镇政府、怀北镇政府、北房镇政府、桥梓镇政府、九渡河镇政府、汤河口镇政府、泉河街道、龙山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三、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方面

(十一)生活垃圾监管存在漏洞

30.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年)》要求应于2015年年底建成的焚烧厂,到2017年年底才点火试运行,导致垃圾填埋场长期超负荷运行。

整改目标: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调试,尽早运行。 整改措施:

(1)加快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调试工作,进入试运行阶段。

(2)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焚烧发电项目进行专业化监管,提高监管水平。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协办单位:怀柔国资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31.行业主管部门情况不明,监管不力,填埋场污染监控设施维护不善,6眼地下水监测井中两眼长期无水且未及时调整。填埋气收集处理不彻底。全区有33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未得到处理。

整改目标:完善填埋场监控设施设备及检测手段,加强填埋气收集处理,减少异味扰民现象。加强地下水检测,防止发生渗滤液泄露问题,完成33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

整改措施:

(1)填埋场做封场处理,完善气体收集、倒排和处理工作,降低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时公开厂区周边大气监测数据,方便群众监督。

(2)加强污染监控日常巡查、设施检查工作,确保运转正常。

(3)加强地下水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检测结果。 (4)2018年对33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勘察、评估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整治等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协办单位:相关属地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完成33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

(十二)建筑垃圾和渣土车监管不力

32.部分拆迁工地及农村自建房拆迁垃圾未进入正规消纳场,采用废弃鱼塘、沙坑填埋,存在污染隐患。 整改目标:改变拆除垃圾的处理方式;完善检查考核制度,从实际工作出发,切实解决农村拆除垃圾的乱倒、乱卸,污染环境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临时处置场建设,进行资源化处置。

(2)依据考核方案、检查标准,加强检查力度,严格考核评分。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区城管执法局 协办单位:相关属地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33.部分正规渣土车不能实施有效在线监控,此外还存在无资质车辆运输渣土的行为,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和向河道倾倒的问题时有发生。雁栖镇陈各庄村和庙城镇焦高路北侧拆迁垃圾清运不及时,苫盖不严;区环卫中心清运队院内建筑垃圾未苫盖,现场露天破碎,扬尘污染严重。渣土车的联合监管机制还不健全,还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整改目标:对辖区内取得经营资质许可企业车辆实施有效在线监控;健全机制,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防止乱倒乱卸。

整改措施:

(1)将不在线车辆要求运输企业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的,约谈、扣分。

(2)进一步完善健全渣土车联合监管机制。 (3)加强检查力度,依据考核方案、检查标准,加强该地区检查力度,严格考核评分,督促属地镇乡加强巡查、及时整改;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4)开展渣土车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资质车辆运输渣土的行为。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协办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交通支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公路分局、区公安治安支队、相关属地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十三)医疗废物处置存在风险隐患

34.区卫生计生委在医疗废物管理和日常监督工作中存在个别村级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采用自行焚烧后就地填埋的方式处置医疗废物的现象。

整改目标: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对村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集中处置。

整改措施: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暂由村卫生室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回收其产生的医疗废物,交区环卫中心收运后交北京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2)与区环卫中心沟通协调,诊所已与区环卫中心签订《医疗废物委托收运代处置协议书》,最终交由北京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3)2018年6月12日召开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区环卫中心协调会,共同研讨解决医疗废物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

(4)提请区政府协调解决因区环卫中心车辆、人员及设备不足,导致的不能收运、集中处置上述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问题。

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35.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签约率偏低、中转环节较多、包装和运输车辆欠规范。

整改目标: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将医疗废物交由集中处置单位无害化处置。

整改措施:

(1)2018年6月12日召开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区环卫中心协调会,共同研讨解决医疗废物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

(2)针对签约率偏低、中转环节较多的问题,积极与区环卫中心沟通,协调解决社区站、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厂矿医务室以及偏远社区中心的签约、收运、集中处置问题。

(3)针对包装欠规范,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培训和监督检查。

(4)为了解决医疗机构通过中转达到集中处置医疗而造成中转运输车辆及周转箱欠规范的问题,提请区政府协助解决因区环卫中心车辆、人员及设备不足,不能与村卫生室、诊所等医疗机构以及偏远社区中心签约、收运、集中处置医疗废物的问题。

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36.部分机构医疗废物贮存时间超过法定时限。

整改目标: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对上述村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集中处置。

整改措施:

(1)2018年6月12日召开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区环卫中心协调会,共同研讨解决医疗废物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

(2)针对签约率偏低、中转环节较多的问题,积极与区环卫中心沟通,协调解决社区站、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厂矿医务室以及偏远社区中心的签约、收运、集中处置问题。

(3)针对包装欠规范,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培训和监督检查。

(4)为了解决医疗机构通过中转达到集中处置医疗而造成中转运输车辆及周转箱欠规范的问题,提请区政府协助解决因区环卫中心车辆、人员及设备不足,不能与村卫生室、诊所等医疗机构以及偏远社区中心签约、收运、集中处置医疗废物的问题。

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四、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方面

(十四)喇叭沟门自然保护区管理不善

37.喇叭沟门保护区自1999年成立以来,仅2007年编制过自然保护区规划,但部分内容未完全落实,且2015年到期后未及时更新;界碑界桩覆盖不全面,修复不及时;保护区内还存在旅游经营活动。

整改目标:2018年底完成自然保护区总规及科考的现场勘查工作。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界桩的修复和新安装工作。对白桦林景区在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的重点路口实施封禁。

整改措施:

(1)加强检查指导喇叭沟门自然保护区对总体规划、科学考察报告更新修订。2018年5月区园林绿化局已牵头喇叭沟门满族乡政府、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订召开三方沟通会议。

(2)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

(3)加强林地管理,对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现象严厉查处。 (4)对自然保护区原有的45块保护宣传碑,4000根保护界桩及16000米保护围网破损处进行修复。

(5)计划在保护区内新安装界碑1500块,界桩2700根,保护围网4500米,实现界碑界桩全面覆盖保护区。

(6)继续督促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对白桦林景区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2月至5月已通过发函、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提出整改要求。随后,喇叭沟门满族乡政府也就自然保护区问题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

(7)采取封禁,隔离措施。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已计划于2018年8月31日前,安装警示标识牌35块,2019年3月前在景区内安装警告监控12处。

牵头单位:喇叭沟门满族乡政府、区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十五)怀沙河、怀九河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违规养殖清退有死角

38.保护区内还存在个别单位违法排污现象,渤海镇北京技农创业种养殖合作社在保护区河道内饲养肉牛180余头,粪污未经治理自然下渗。

整改目标: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对此类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日常巡查,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

协办单位:九渡河镇政府、渤海镇政府、桥梓镇政府、怀柔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五、环保责任意识方面 (十六)思想认识仍需加强

39.部分领导干部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污染治理的紧迫性认识不足。一些单位主动作为意识不足。

整改目标:提升领导干部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提升主动作为意识。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主动履职尽责意识。

整改措施: (1)坚持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环境保护工作,听取汇报,查找问题,切实解决区内环境问题。

(2)对问题多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有计划地对基层干部进行环保知识、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

(3)加强对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主动发现领导干部在污染防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履职尽责问题或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各相关单位需严格按照《北京市怀柔区国家行政机关向区监察局报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及时向区监察委移交问题线索。

(4)对环保督察组移交的或监督检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对相关问题线索直查快办,严肃问责,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委、区人力社保局

协办单位: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十七)绩效考核执行偏松

40.环保工作虽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但执行过程失之于松,失之于宽。

整改目标:强化2018年大气、水、土壤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

(1)根据我区2018年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任务分解、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粪污分解,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科学完备的绩效考核方案。

(2)严格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对全年各部门、各属地未达到评分标准的工作逐一挂账,年底汇总,确保绩效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牵头单位:区政府绩效办、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41.区内环保督察对督察出的问题没有及时,有效的整改。 整改目标:确保区级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整改措施:

进一步细化区级督察方案,落实责任,解决一批突出的环保问题。

牵头单位:区环保督察组、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协办单位:各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十八)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42.行业监管有待加强。部门和属地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齐抓共管、履职尽责的工作机制还不完善,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意识还不够牢。

整改目标:建立完善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环保执法体系,不断提高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密切配合的环保执法体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

(2)加强实地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督促各相关单位履职尽责,切实提高环保意识。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43.基层环保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网格化、河长制具体职责落实不到位、不规范,效果不显著,环保“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特别是对经营性小煤炉、扬尘、河道排污等问题巡查不细致、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到位。

整改目标:传导压力,压实基层环保责任。加强网格化、河长制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管理体系,将环保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加强镇域内经营性小煤炉、扬尘、河道排污等问题管理,存在问题采取挂账销账处理方式。

整改措施:

(1)加强网格化管理制度,对网格员进行业务培训,了解掌握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网格员职责,对镇域内环境保护问题进行巡查,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规范网格化队伍管理,严格考核制度,对不能履职的网格员进行更换,对严重失职的追究其责任。

(2)完善河长制管理制度,具体责任到人。充分发挥河段长和巡查人员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巡查制度,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采取挂账销账处理方式,进行督办。

(4)健全环保工作考核制度,加大对环保工作问责管理,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人员依法追究其责任。

牵头单位:各属地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北京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浙江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北仑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吉林省能源局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街道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福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辽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公布

怀柔区贯彻落实北京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怀柔区贯彻落实北京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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