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教职改办(2009)42号
关于报送中学教师一级(十级)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市级机关人事(职改)部门、直属学校(单位)、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民办学校):
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我市教育系统教师职务定期评审工作需要,成都市中学教师一级(十级)(下同)职务评审委员会的拟定于今年下半年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成都市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的在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特殊学校、成人中等、高等文化补习学校、民办中学、民办职中和其他同级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符合中学教师一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申报中学
—1— 教师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中学一级材料要求
中学教师一级职务申报材料(含实验师)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必须笔填写,否则后果自负)一式二份;
2、《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一式十二份;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至少近三年)或“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材料”复印件一份;
4、近四年来,独立撰写所教学科(专业)的能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1500字以上的主要论文、或著作(含教材)、或研究报告、或经验总结、或课题等共两篇及获奖证件复印件一份;(若是集体完成,应由合作者或负责人出具申报者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若是教研文章教改经验交流应注明何种范围内交流;若是获奖文章应附获奖证书;若是发表文章应附发表刊物封面、刊物目录和发表文章);
5、中学二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中学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有像片和最后页)(就是任职年限)复印件一份;
6、近四年来,参加比赛课、示范课、教学设计赛等材料和获将证件;
7、近四年来各级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合订成册一份;
8、反映本人近四年来思想政治、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业
—2— 绩贡献不少于1500字的述职报告一份;
9、参加工作时的学历和最后学历复印件各一份;
10、《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11、城镇学校《教师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若属免试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以及有关免试证件)复印件一份;
12、与任教学校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13、2008—2009学年度所教学科(专业)最后一本手写原始《备课本》复印件一份,其余学年度《备课本》准备好备查;
14、《诚信承诺协议》必须申报人亲笔签字一份;
15、《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公示一份)复印件一份。
(二)材料要求
1、学历证书、计算机合格证或《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以及有关免试证件、任职年限、诚信承诺协议合并粘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一页上面的左边;
2、材料袋:以区(市)县为单位统一材料袋格式,材料袋上必须注明主管部门、学校所在的镇(乡)和申报学科、联系本人的电话;
3、材料纸张:除推荐表为A3外,其它材料纸张为A4;凡是复印件都由学校和区(市)县教育局人事(职改)部门加盖红章才有效;
—3—
4、填表要求:申报材料要求书写规范、字迹清晰;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客观、完整、依据可靠,否则后果自负;
5、近四年主要论著(含教材)、论文、研究报告、经验总结,及获奖证复印件装订成册;
6、在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材料,送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金盾路57号)审查后再报。
(三)报送材料事项
1、时间:2009年9月15日-30日,过期不接收申报材料;
2、地点:教育分中心(金盾路57号二楼);
3、材料分类:农村和城镇学校,并在材料袋右上方注明“城镇”、“农村”;
4、报送《各学校申报人员名册》一份(要求姓名正确、字迹工整,同时交录入的拷贝盘)。
三、申报程序和评审费
(一)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程序:申报职务本人在教职工大会上或教研组公开述职;校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公示结果;赞同票数过半者才能报送材料,实行网上报名;
2、公示内容要求:按省人事厅川人办发(2003)171号文规定,所在学校公示申报人的“个人业绩贡献”和教案评比情况;校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结果;公示情况请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中和《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表》的“校评委会推荐意见”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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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节假日除外),未经公示不得报送材料;
4、在蓉中央部委局、省级有关部门所属学校申报材料时需要委托函一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呈报单位意见”内签署“同意推荐”等意见。
(二)评审费
1、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收取140元,需答辩人员另交60元答辩费;
2、如是支票转账请直接与是否教育局职改办专户(教育分中心财务室)联系;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管什么理由,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扣留评审费。
四、咨询服务
成都市教育局人事处(职改办): 联系电话:61881677 市教育局职改办办公地点:教育分中心(金盾路57号) 联系电话:86696600 特此通知
200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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