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服装专业外出实习实训协议书 甲方:安乡县职业中专学校联系人:熊俭平联系电话:15386195806 乙方:学生:学生家长: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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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根据教学情况的安排,结合当前用人单位的需求,在学习好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安排了相应的一系列实习。本学期实习基地是全国500强、香港上市企业——浙江宁波申洲针织有限公司。使学生熟练掌握专业技能,了解企业、了解社会,成为社会需要的有用人才。学生的实习实训活动,除学校进行精心组织和安排外,还需要得到家长的理解与大力支持。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学生到实习单位报到,甲方需指派教师全程负责管理并配合实习单位工作。
2.在学生实习期间,甲方应定期了解学生意见、工作表现及在生活、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协调实习单位做好工作,负责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保证让学生安心实习,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实习单位。
3.学生在实习期间若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主动协助乙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实习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4.甲方所输送的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有权终止学生实习,从终止实习之日起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①学生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②学生严重失职、给甲方或实习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学生发生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④学生自行在外联系实习单位,不接受甲方管理的;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实习期间必须接受甲方或实习单位的领导,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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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创新、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点,以取得实习单位的赞誉和重用。
2.实习生不能擅自离职,如有正当原因确需离职的,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家长同意、报学校批准后方可离职,学生离职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如无正当理由而离职的,甲方有权不予毕业及推荐安置工作。
3.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实习单位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且情节恶劣被开除出宿舍的,将终止其实习并令其回家。
4.乙方在实习期间只能在实习单位宿舍居住;工作时间以内乙方服从单位管理、工作时间以外乙方服从甲方管理,同时遵守校方各项规章制度,不遵守规章制度者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在实习期间,因事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按时返回实习单位,学生外出若发生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在可能情况下协调处理,若学生擅自外出其一切后果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在实习期间可享受实习补贴,其标准按其绩效而定;
7.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往返费用自行解决。
三、实习时间2014年5月6日至2014年8月
四、争议的解决 因违反或者终止本协议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当地有关仲裁机关仲裁。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执行过程中一方如需要变更条款,必须与对方协商一致,否则无效。
甲方:安乡县职业中专学校(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监护人(家长)签字: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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