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畈中学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最大限度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经校委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范围
教学一线工作教师。
三、评选原则
1、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评审与考核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3、评选重点为教学一线骨干教师。
四、评选办法
1、以年级为单位,每年级2人。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专任教师中选出一人。
2、评选内容
(1)考试科目
以学期结束绩效考核中在年级中获得绩效奖金额第一和第二名的老师。(扣除在综合实力中班主任所得的一份。若教师又被德育室评为优秀班主任,则不参与该项评选,取下一名次的教师。)
(2)音乐、体育、美术、信息专任教师评选。评在学期终绩效考核中所获奖金最多的教师为优秀教师。
(3)后勤工作人员。由总务处根据其工作能力、工作量、及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评选出一名优秀后勤工作人员。(评选对象为:叶初中,李雪发、方世华、方开旺、罗龙英、舒弋祥、方淑辉、张锡銮、李尚贵、朱云。)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1、有旷教、旷例会、旷升旗、旷教研活动。
2、迟到和早退次数超过5次以上者。
3、公假以外的其它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
4、体罚学生被家长闹到学校或告到上级主管部门者。
5、在学校常规检查中,无相关材料(除学校规定的部分材料免交人员外)或提交假冒材料者。
6、被上级主管门通报批评者。
六、附:
1、优秀班主任由德育室按细则评选。
2、县级优秀教师原则上都在九年级任课教师中由年级及校行政会表决产生。若该年级在中考中成绩不佳,未达到学校给予下达的指标,则名额放到全校按校级优秀教师考评方案考核产生。
3、县级优秀教师不参与校优秀教师的评选。
《中畈中学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办法(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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