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东峰镇初级中学
宿 舍 安 全 制 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宿舍安全制度:
1.进入寝室保持安静,不再阳台上停留,严禁攀援栏杆
2.做到“三不跑”,即上下楼不能跑;吃饭不能跑;睡眠前不能跑。
3.凡在学校内住宿的学生必须自备手电筒一支,做为晚上起居使用。
4.晚上灭灯后,除路灯可以随时开关外,其余室内灯原则上不能随便开关,以免影响他人睡眠。出入寝室则用手电筒照明。
5.除开水外,其他水不能上楼。
6.节假日离校前,底楼靠窗户的物品以及其他的贵重物品要搬放到门边。
7.学生发生疾病以及意外事故,必须及时报告生活老师。(生活老师在209)
8.毕业班住校生完成家作后回寝室,必须以轻=慢步子入侵,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9.宿舍底楼寝室的后窗要做到人走关窗。
10.蚊虫多得季节由各寝室自备灭蚊器具,如蚊香等,燃放位置只能在窗边的桌子下和门侧后方,严禁在过道和床上点蚊香。
11.寝室内电路严禁私拉乱接,不准带任何电器设备到学校。
12.凡违背上述之一者在1——5分内扣分,发生安全事故由自己负责。
本制度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雁江区中学
2013年9月1日
《宿舍安全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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